第五章 第5节 绝对不可用之人
从总体上来说,唐太宗李世民的“良匠无弃材,明主无弃士。”的识人和用人原则,对我们有着极高的借鉴价值。但凡事无绝对,有些人,绝对不能用。
第一种是道德品质有问题的人,这一点不用解释,一旦发现这类人,当机立断,绝不姑息。
第二种是无法融入企业整体价值观的人,虽然从本质上来说谈不上对错。但是这类人的追求与组织的目标很难达成一致,他们的存在对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都是一种阻碍。
还有一种就是连最基本的需求都很难满足的人,因为欲壑难填,所以负能量满满。因此,他们很容易放弃做人的原则,使自己误入歧途。
牢骚太盛者:有一段令人同情的经历,看一切都是灰色的,嫉妒得到好处和幸福的人。跟这种人在一起是一种负担和痛苦,而且其负面情绪传染性很强。
极其敏感者:心理承受能力极差,过于内向、忧郁,会造成很多麻烦。这算是一种心理病态,所以他们干出的事有时会让人目瞪口呆。
反社会分子:破坏心理,仇恨一切,盼望毁灭性事件发生。不用多说,太可怕了!
极端分子:极左或者极右,常以追求真理的面目出现,极端化。对于组织的团结来说,他们是一种极度危险的存在。
离间者:东张西望、猎奇、好管闲事,对一切感兴趣,常处于兴奋中,唯恐天下不乱。有了这类人,企业永无宁日。
企业用人,应以价值的创造能力为核心因素。而以上这几类人不仅无法保证创造正面的价值,而且还存在着无法控制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