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号聚焦“家学”和“传承”,致力于为后代积累、开路。
从离婚率谈婚姻的由来和未来
——写于2023-02-04
一)话题范围
最近看到几个图片,离婚队伍远远长于结婚队伍,其中一则已经被辟谣。
正好借此,理一理婚姻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形式,它的由来、当前、与未来。
本篇不同之处在于,大部分内容属于完整引用,未再赘述,因为原文已经写的很明白。
其中的观点可能会让有些朋友不适,但考虑到另外一些朋友感兴趣,所以大胆发出来做个分享,还请手下留情。
二)离婚率与婚姻
离婚率走低,会瓦解婚姻制吗?
离婚率确实仍在提高,但并不能由此得出婚姻制度正在瓦解的结论。婚姻的根本基础是两性合作抚养孩子的需要,所以,只要人们仍在生孩子,女性在孩子抚养上仍在谋求男性的合作,并且他们仍在婚姻与家庭这种模式下达成合作,婚姻便不会消失。从这一认识出发,判断婚姻瓦解更有效的信号不是离婚率,而是单身母亲的比例、有未成年孩子夫妻的离婚率以及女性择偶时有多看重对方的抚养能力和意愿。
——《沐猿而冠》 辉格著
三)婚姻的由来
婚姻制度的由来:
对于人类,最初让两性合作变得不可或缺的,是如下几个大幅加重抚养负担的因素:
首先,人类有一颗硕大的头颅,脑容量三倍于黑猩猩,这给分娩带来了困难,为适应直立行走而改造的骨盆更加剧了这一困难,进化为此找到的解决方案是提前分娩,可以说每个人类婴儿都是早产儿,格外脆弱因而需要更多保护和照顾。
其次,复杂的语言和社会关系,使得人类儿童需要学习的知识和技能远远多于其他动物,为此人类延长了发育期,在大约七岁到青春期之间(相当于小学阶段),多出了一段漫长的身体发育平台期,这自然又加重了抚养孩子的负担。
第三个因素更加致命,让女性几乎丧失了独立抚养孩子的希望:杀婴;在(1)存在配偶关系因而亲子关系可以确定,但(2)这种关系又经常发生变动,同时(3)雄性在体能上处于压倒性优势的条件下,就可能出现杀婴,非洲狮便是一例,不幸的是,人类恰好也同时满足了这三个条件。
——《沐猿而冠》 辉格著
正是在孩子抚养问题上的共同利益,让男性和女性结成了婚姻这一古老的神圣同盟,并通过家庭这一合伙企业,将质量投资策略推向了极致:除了漫长的教育期,我们对子女的帮助延伸到了成年期甚至第三代:为他们准备彩礼和嫁妆,帮助他们带孩子,将社会地位和关系资源传给他们,最后还留给他们遗产。
——《沐猿而冠》 辉格著
四)婚姻的形式
婚姻不同的男女组合形式、利弊:
生物学家将繁殖后代的努力视为一项投资,其回报是可见未来的后代数量。提高回报的基本途径有三条:(1)繁殖尽可能多的后代,(2)提高每个后代存活至繁殖年龄的机会,(3)帮助每个后代获得最佳的繁殖机会。
对三条途径的不同侧重,构成了投资策略的两种倾向:偏重第一条途径的数量策略和偏重后两条途径的质量策略。实际的策略选择是两种倾向的权衡,权衡结果将由个体所面临的边际投资收益曲线决定,即,分别投入各途径的最后一份资源的收益相等。
婚姻是具有垄断性的合营关系,单偶制是双边垄断(bilateral monopoly),多妻制和多夫制则是单边垄断;上面说过,婚姻投资的核心风险是亲子关系不确定,
而关切这一风险的是男方,所以谋求垄断权的通常也是男方。多夫制是非常罕见的,而且通常共享妻子的都是亲兄弟,其共享与合作得到了亲缘选择(kin selection)的支持。
多妻同居一户,尽管可以带来合作收益,但利益冲突和嫉妒也会带来高额成本。对非洲多妻制的研究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双妻家庭的妻子间冲突成本最高(表现为孩子存活率、营养水平和发育状况等),当共夫妻子(cowives)多于三个时,冲突成本反而降低,合作收益开始显现,这很可能是因为两个妻子最容易相互使坏,比如伺机虐待对方孩子,甚至下毒;而更多妻子时则容易相互监督,使坏者难以下手。
——《沐猿而冠》 辉格著
国内现行的一夫一妻制,随着演进,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争议和讨论: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吗?
不是。就好像中国吃了几千年的白米饭,但不存在吃白米饭制。
中国古代,是根据条件不同,任何人自由自愿的男女结合,普遍不受限制。
有人一夫一妻多妾,有人一丁一妇,有人一夫多妻(娥皇女英)
多元化模式,按各自条件实事求是。
其中庶民普遍是一丁一妇。
三媒六聘,八抬大轿为妻。
其他入精英家庭的为妾。
庶民自己随意,政府不干涉,本质是妇,够不上资格为妾。(妾是要资格的,不是人人都有资格为妾,就好像县令是低级官员,但不是人人都有资格的。一般来说,是寒门(没落贵族)女子为妾,或大户旁枝女子配精英时为妾。)
庶民男极少可以有多女,连续弦都难。
中东阿拉伯国家是伊斯兰教,最后的先知规定要平等对待配偶,所以是一夫多妾制,不得有妻。(阿拉伯国家不是说中文,实际把他们的配偶翻译为妻是不正确的。妻实际是女眷主管,没有组员哪来的主管?)
中国古代以为娘家势力,长期女权影响,及男子常年在外,家里缺乏主管人的原因,所以存在妻。
欧洲古代是封建制度(中国秦后就不是封建制度了,而是中央集权制度),贵族和平民血脉隔离很开,是严格禁止跨阶层通婚的。
所以贵族男对贵族女,这是不能多配偶的。
欧洲贵族男可以找平民女发生男女关系,但禁止收入门(中国男可以)。
所以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其他的女是女奴,女工,而不是妾。
妾是自家人,奴工是外人。
蔡元培说要一夫一妻无妾制,吓跑大部分媒人。
有妻无妾,这不就是光杆司令吗?
光杆司令,他还要离婚自由,那当然吓走媒人。
蔡元培和前妻矛盾极大,长期痛苦,前妻让他纳妾,他不乐意,他希望的是离婚。
所以推动一夫一妻无妾制。
对社会无害的事情根本就不应该管。
人最大的根本需求是生存和繁衍。
这两点是管不住优秀者的。
——微博:@多生孩子能解决一切问题。因敏感有删减。
“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每个人都可拥有最大化的自由”。
强制要求下的婚姻制度,不论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都存在摩擦和矛盾,属于一道束缚。
理想的婚姻制度,应该是自由的——只要“x妻x夫”中的各个参与方能够自愿的达成一致,这中间没有出现强迫和暴力,那就不应当禁止。即,同时允许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甚至多夫多妻。
那自由的“x妻x夫”组合,就是婚姻制度的未来吗?
——错。
五)婚姻的未来
上面一节谈到“对于人类,最初让两性合作变得不可或缺的,是如下几个大幅加重抚养负担的因素”,“正是在孩子抚养问题上的共同利益,让男性和女性结成了婚姻”。
那如果孩子的生育难题、抚养难题能够得到解决呢?
生育难题的解决:
——世界首个人造子宫设施概念揭晓,诞生孩子就像孵化器一样。完整视频可点击本文左下角原文链接跳转。
抚养难题的解决:
——我们现阶段是怎么处理抚养问题的?子女在出生后,由单个家庭来承担绝大部分抚养事务。
0-2岁,这个阶段全靠父母(或父母本人带、或父母请长辈帮忙、或父母请保姆但支出工资)。
2岁后可以去托育班,3岁后可以去幼儿园,之后再去小学、中学,这些托教机构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父母的精力投入,但剩下的时间仍需要父母负责。如果是一对正常的上班族父母,这阶段子女的饮食、睡觉、接送、作业仍然占据极大精力。
现阶段,每个有子女家庭都面临这个问题,因为一个或两个子女,折腾的一对父母无法好好上班,对工作和晋升构成影响,造成生产力的浪费。
而解决的方式是抚养过程的规模化。将一个个原子家庭的子女,化零为整,由专业机构统一抚养。0-2岁、3-6岁、6岁以上,这些阶段无一不可以规划化。
机构可以是国家出面,也可以交由民营,市场优胜劣汰。专业化的机构,更低的成本,而对子女的养育质量并不比新手父母差。
对子女抚养,由单个家庭为主,变为以专业机构为主,这才是对每个父母的解放,对国家生产力的解放。
如果生育和抚养问题都已解决,婚姻制度何去何从?
——夫妻/配偶属于一种极为亲密、特殊的关系,且婚姻制度历史悠久,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婚姻制度的未来,恐怕是趋于消亡。
有人会疑问“婚姻是夫妻双方基于感情的结合,而子女只是夫妻感情的升华、附带品”,你怎么说“婚姻的本质是子女”,这不本末倒置?
婚姻的核心产品自然是孩子,或许有人会质疑:家庭不是也创造了夫妻感情、性满足和安全感吗?这没错,可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也会创造同事情谊、工作成就感、群体归属感,甚至孕育一支优秀的足球队,但这些都只能算副产品,汽车才是其核心产品。
婚姻是一桩交易,但它是一桩内容涵盖极广的长期一揽子契约交易,而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一槌子买卖,正因此,人们才极力回避和掩饰其交易性质,“婚姻是一桩交易”这句大实话才那么容易让人光火,因为人们对待此类长期一揽子交易的方式,和对待一槌子买卖的方式截然不同,对于前者,他们更喜欢用富有感情色彩的词汇来称呼它。这么做并不虚伪,因为此类交易确实会让参与者产生感情,也让交易所涵盖的各种活动带上感情色彩,正如长期(或终身)雇佣制下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封建契约之下的领主与附庸之间,学徒契约之下的师徒之间,多年制学校的师生之间,也都会产生感情,但所有这些关系的存在基础,无一不是交易需要。
人们之所以用如此特殊的态度对待此类交易,是因为它对双方的善意和信任有着特殊要求。漫长的契约履行期中,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冲突,面临各种背叛和越轨的诱惑,唯有足够的善意和信任才能将交易维持下去。
所以一旦合作抚养孩子的需求不再迫切——这或是因为单身女性独力抚养孩子变得容易了,或是因为政府通过福利制度接管了大部分抚养责任——婚姻制度便很快开始瓦解,这正是过去四十年发生在欧美尤其是北欧国家的情况。
——《沐猿而冠》 辉格著
六)结语
“婚姻是一桩交易”,这种从人性出发,对婚姻制度的“情感”的剖析虽然有道理,但无疑是刺痛的。
还真是让人沮丧。
那下面说点正面乐观的吧。
我们并不是认为,所有人的婚姻结合都仅仅是出于人性、出于对“生育子女”的追求,我们也不是忽略其中的“因为夫妻双方情感的结合”。
婚姻结合的原因中,“生育子女”和“情感”,两者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同生共存的。不同的婚姻,两者的占比不同而已。
而忽略其中任意一方都属于以偏概全。就像丁克夫妻的真实存在,完全因情感而进行婚姻的结合,也是事实存在,无法抹杀的。
另外,婚姻制度的消亡,不代表对男女之间情感的否定,也并不代表“配偶”关系的消亡,只不过以后可能会换个名字,不再叫“配偶”。
“婚姻制度、生育、夫妻情感”,这三者看似相伴相生,但“相伴相生”只是现阶段的一种产物和表象,是外在,而非本质。这三者之间本没有互相的依赖关系,也并非一定是共存的。
随着生产力的提升,新的生产关系下,“婚姻制度、生育、夫妻情感”这三者完全可能剥离、独立。生育,由人造子宫完成;婚姻制度,不复存在;情感,变换形式。
婚姻制度消亡后,男女之间仍可以建立情感。未来,不以婚姻、生育子女为目标的男女关系,少了杂质、少了枷锁,多了选择和自由,可能也多了纯粹和真挚。
本号用以记录可以“传承”给下一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