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间刷到TFBOYS十周年时的一个舞台,评论区里一句简单的“俊凯是99年的,25了”突然让我的心震了一下。我才真正感受到时间的实体,我已经19了,距离我最喜欢TFBOYS的2016年,原来已经过去了八年了。曾经最想到达的14岁,也曾触及后远去。
一下让我回想到小学的那几年。那时网络没现在这么发达,也可能是我用着爸爸的旧手机。放学回到家,听音乐是我最大的乐趣。放下书包,躺在客厅里硬硬的长木凳上,翻来覆去的听着林俊杰的歌。现在想想,那时的惬意是现在再怎样悠闲都体会不到的。六年级的时候,爸爸突然给我一部新手机,他说我这么大了,应该有一部自己的智能手机。当时的妈妈各种反对,现在的我也承认她的话是正确的,但年少的我只顾着得意自喜,坚定的站在了她的“对立面”。拥有一部独属于自己的手机的第一件事,便是创建自己的qq。由于是手机新手,不太会操作,qq账号还是妈妈帮我创建的。qq加上第一个同学时,那种终于融入新群体的喜悦,是简单的、单纯的。手机小小的屏幕里,我却见到了更多样的世界。我也了解了很多未曾涉及的领域。第一部言情小说、第一部网络漫画,各种新鲜的事物,让人上瘾而不自知。TFBOY也是那时候才真正了解到的,在这之前,对他们的认识一直停留在班上男生对他们的“掏粪男孩”的绰号上。说来也好笑,拥有手机后的第一部网络小说竟然是千玺的同人文。也许我喜欢的是故事中男主的人设,也许我喜欢的是作者的文思。但无论如何,我开始迷上了TFBOYS,开始听他们的每一首歌,在全民K歌上练唱。六年级暑假时追更他们的《超少年密码》,仍记得一天下课,家里人都有事不回家。回去的路上,我在路边店里打了份桂林卤粉,在阳台的木桌上边嗦粉边津津有味的看。突然客厅开门声传来,妈妈比预先说好的时间早回了二十分钟,我着急忙慌藏手机、拿书本的样子被她抓了个正形。即使现在上了大学,当着父母的面熬夜玩手机还是会不好意思,晚上经过我的房间时,仍会不自觉的在听到他们的脚步声时迅速的将手机藏进被窝。
(感觉还有很多话想说,发现这八百字的内容竟费了我四十分钟。太晚了。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