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358,9-2-2,万章章句2-2》
【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取,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
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今天是丁酉年丙午月丙申日,六月十五,2017年7月8日星期六。
上一节讲到舜之不告而娶,出于两个考虑:
1,“大原则管小礼俗”,男女居室成家立业传宗接代,这是伦理中的大伦;
2,“用时间换空间”,不做煽风点火火上浇油激化矛盾的事,既然知道父母不开心,就不要硬来,争取时间换空间,哪怕一丝一毫的机会,也要珍惜和解的希望和机会,不增加新的困难和积怨,不增加新的矛盾因素,但不等于啥也不做,硬挨着也不是办法,该做就做,只要不撕破脸皮,也好过陷入互相指责不留余地的地步。
这一节,万章从新角度提出新问题:“舜的不告而娶,我领受了您的教诲,知道了舜出于通权达变的考虑做了这样的决定,表面上看起来违反了常礼,实际上却属于明智和平和过渡的一种方法。但是请问,尧作为天子,把女儿嫁给舜,按照人情常理,也该事先通告舜的父母,征得他们的同意和祝福,然后再办嫁女的事,可为什么他也”不告而妻舜“,这是什么道理呢?”“不告而妻舜”,妻,在这里读四声,是动词,“使她成为舜的妻子”的意思。
孟子说:”把女儿嫁过去,事先通告对方的父母,帝尧怎么会不懂这个常礼呢?但是,既然舜的父母有害舜之心,那么,把两个女儿嫁给舜,必然不是他们乐见其成的事,如果帝尧走程序,先通告其亲,那就办不成这事儿了,为什么呢?顽如瞽叟,虽然不敢公然做出违抗天子的事,但他可以以父亲的身份私下里制止舜,那时候,舜既不好违背父母的意见,只好由舜的名义拒绝这门亲事,作为天子的帝尧也不能勉强舜必须从命,最终将导致办不成事!帝尧知道这件事的发展逻辑,该嫁就嫁,该装傻充愣的时候,天子也不例外,不必事先征询舜的父母。这是帝尧通权达变的做法。“
言语,在人的表达要素中只占四分之一不到的成分,真正的表达不在言语,大部分表达超越于言语。所以,争在一时之理的,是死脑筋。不言而治,这是中国文化素有的传统。
最后,死守教条,笨死头驴,教条是智慧的天敌。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孟子>》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孟子正义》焦循著
《孟子与万章》南怀瑾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