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357,9-2-1,万章章句2-1》
【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不告也。"】
今天是丁酉年丙午月乙未日,六月十四,2017年7月7日星期五。今日小暑。
这一章分为上下两节,通过回答万章有关舜在结婚礼俗方面的问题,孟子为世人提供了卓越的关于守礼与通权的辩证关系的运用事例。
万章的问题提得很好,更好的是他提问题的精神。首先,他一前一后阶梯性地提出了一个紧接着另一个的问题;其次,我个人觉得万章是一位好学的、笨而又直的可爱的年轻人,有思想力但是缺乏对世界、人情、生命和生活整体的认识,却又有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所以,看起来很刁钻的问题都问得出来。当然,孟子老师之所以为亚圣,真正体现在通权达变的深刻性 ,解决具体问题时,那种弃其小而成其大的气度和包容,体现出非同寻常的广大和深远,若非其气充盈天地之间,如何解得大舜之心如此妥帖?这不是亚圣又是谁呢!
万章问孟子老师的第一个问题是:结婚这样的大事,通常都会禀明父母,《诗经·国风·南山》上说:“娶妻当怎么做?必告知于父母。”跟父母报告了,得到父母的同意和祝福,然后才会张罗结婚的事。诚如这首《诗经》所说,那么,如果说能够恪守子女的礼数而不失的,按说没人比大舜更可能的啊。恰恰却是他,不禀告父母就娶了尧的两位女儿,这跟《诗经》上所说的,大相违背,请问,这有什么道理吗?“
孟子说,先禀告后娶妻,这是常礼。常礼都应该遵守,这样的常礼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节省了大家的决策时间和精力,形成共同的程序和氛围,彼此形成有益的提示和监督。这是礼的正面作用。但是,舜的情况特殊,他所处的家庭环境是变态的,不是正常环境。舜的父母是“父顽母嚣”,另外,当时舜的父母并没有放弃害舜之心,一直找机会害死这个儿子,由此而可以做出的合理推断是,想必他们也不会满足舜的愿望,不会同意这门亲事,而是找到机会就让舜难受,这才是这个家庭的所谓常态。这种情况下,如果禀明而后再娶,断定不会听从舜的请求,就会导致最终娶不成的局面。可是,要知道,除了禀命而娶这个礼数之上,还有更高的原则,那就是伦理,五伦之中,夫妇这一伦是核心,是基础,是原点,没了夫妇这一伦,整个儿五伦就没有了,所以被称为“人之大伦”,这是最大的原则,最应该优先的前提性的原则。
第二层次上来说,如果禀告父母之后,导致不能娶妻,一方面违背要顾全成家立业的优先性,不可废弃了人之大伦;还会导致伤父母之心,导致亲人的仇怨。怼,是仇怨的意思。
舜处在这样的环境中,有他不得已的苦衷,对此,他怎么决策呢?
他在这样一种两难的处境中,斟酌来斟酌去,与其禀告而废伦,导致更大的不孝,宁可不禀告,把这个小的礼节废弃不用,那么,哪怕一丝一毫,也仍有机会顾全父子之间的恩情。
这就是舜不告而娶的道理。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孟子>》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孟子正义》焦循著
《孟子与万章》南怀瑾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