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读《春秋左传注》的时候,了解到春秋时期国君起名字的方式。其中有一条是“取于物为假”,意思是假借某种事物的名称来命名。
紧接着就举了两个例子:“如宋昭公名杵臼,孔丘名其子为鲤。”
我当时的内心是:等等!杵臼不是棒槌的意思吗?但转念一想,堂堂一国国君不至于叫棒槌吧!为了确认,我还专门查了一下杵臼的意思。
额,一查还真是,杵臼本义就是舂捣粮食或药物的工具,也就是俗称的棒槌啊!实物长这个样子:
这......以现在人的观点看,这位国君大人还真叫棒槌啊!
而孔子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字为鲤就很好理解了,是因为其诞生时鲁昭公赐给孔子一尾鲤鱼,所以得名为鲤。按照现代人的看法,也可以解读为希望孩子能鲤鱼跃龙门,有望子成龙之寓意。
取名的方式除了“取于物为假”之外,还有另外四条,完整的表述是:
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
其意思为:“取名有五种方式,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用出生的某一种情况来命名是信,用祥瑞的字眼来命名是义,用相类似的事物来命名是象,假借某种事物的名称来命名是假,借用和父亲有关的字眼来命名是类。”
在这之后还讲到了起名字的忌讳:
“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意思就是“命名不用国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牲畜名不用器物礼品名。”
之所以要避讳这些因素,是因为:
“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
意思就是“周朝人用避讳来奉事神明,名,在死了以后就要避讳。所以用国名命名,就会废除人名,用官名命名就会改变官称,用山川命名就会改变山川的名称,用牲畜命名就会废除祭祀,用器物礼品命名就会废除礼仪。晋国因为僖公而改司徒的官名,宋国因为武公而改空之官名,我国因为先君献公、武公而改变两座山之名,所以大的事物不可以用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