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饭局之后,老王默默的搬着电脑跑进书房来个大加班,电脑播放的是他丈母娘跳广场舞会都不会选择的音乐。老王说,你先去睡吧,可能会比较晚了。然后床就成了nono和我的天下。
nono是老王求婚的礼物,一个多月时候蠢狗被老王抱回家,训练着坐好,就为了能有一天在凌晨求婚时候逼着蠢狗一动不动地坐好,等着我答应说愿意。蠢狗要是会讲话,肯定内心OS:真是日了狗了,大晚上瞎鸡吧闹腾,我还想睡觉呢。
坦白来说,在养狗这件事情上,老王还真是比较尽心尽职的,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漱兼遛狗,晚上睡觉前又带着狗下去遛,蠢狗小时候啃玉米棒子导致便秘,他还能卯足全力死命的抠。在这一点上,我真是佩服,不过即使是这样,蠢狗还是待我最亲,因为每天给她喝奶粉的是我,给她吃钙片的是我,吃牛肉粒鸡肉粒三文鱼的还是我,最主要一点,我很少打她。nono有三个习惯没学好,一是一到饭点必定围着餐桌围着我爹妈转,二是会跳桌子掀罩子偷吃菜,三是溜进厨房翻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