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爱的人不记得你们相爱的那段时光,不记得你这个人,你要怎么才能将她的记忆唤醒,让她重新想起你。这是一个有些诙谐有些纠葛又很暖心的故事。会让你看完哈哈大笑,又会笑中流泪。谢谢你能够发现这篇文,并且有耐心地读下去。
文/岑岚
chapter1
丁徐徐同学曾经问我,这个世界最悲催的爱情结局是什么?
我答,没有结局,你勾搭了半天,人压根就不知道你喜欢他。
丁徐徐十分鄙夷地斜了我一眼,切,这也叫爱情,根本压根就没开始啊。
我看着头顶上半明半昧的天空,呵呵地傻笑。
对呀,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才是最悲催的。
丁徐徐不再理我,又一次独自一人徜徉在言情小说的悲欢离合里,陪着毫不相干的帅哥美女又哭又笑,像个疯子一样。
留下我,一个人,继续傻笑,笑得泪腺崩裂,眼泪势如破竹地流下来了。
我没敢告诉她,其实我就是这种旷世奇恋的亲身体验者,所以感触特别特别深。
有时候心里总觉得暗恋一个人是很卑微的事情,就连告诉别人的时候也是需要勇气的,而我根本没有这个勇气。
深夜十一点钟,沉寂已久的大学同学群,突然就不停地闪动,十分诡异,像救护车或者是警车车顶上不停闪动的警示灯,预示着危机情况的来临。我不太敢看,不太适应突然沉寂多年的群突然就热闹起来,怕会是一些不太好的消息,譬如某某罹患重病急需捐款或捐献骨髓,或者谁谁谁QQ被盗了,找大家借钱的都是骗子之类的。
可能我一直以来都是那种胆小如鼠的类型吧。
手指发抖战战兢兢地点开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顾虑纯属多余了。
压根就没有人患病不起,也没有人被骗钱骗色。一派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愣是让我幻想成了灾难重重的世界末日。
就像当初,那个人明明不喜欢我,我却幻想得他对我很有意思一样。我是个极具幻想与冒险精神的奇葩存在。
群里的信息是班长刺儿头发的,他在和同学商定同学聚会的事情,话说得特别煽情和肉麻。
哎呀,亲爱的达令们,大家一晃四年未聚了,曾经青葱白雪的我们,转眼已经为人夫为人妻,甚至为人父为人母。可是你们还记得那些同桌的他或她,还想知道现在的他或她是怎样的一副尊容吗?或许曾经不小心从侏罗纪流放出来的让你看着毫无食欲的小恐龙,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个鲜肉美女,胸围蹭蹭涨,体重刷刷跌,魅力大得让你不注意都难。或许曾经那个懒惰到令人发指,袜子一星期不洗,头发油的苍蝇站上面都滑倒的邋遢大王,如今已经满血复活成为公司的职场精英。玉树临风,一派风流倜傥,天天被一帮小女生围追堵截,恨中国不能早日实现一夫多妻制。
大家是不是特别期待,期待见到那些曾经朝夕相处,合法同居四年的人,然后十分关心地问一句你现在晚上睡觉还会打呼噜磨牙吗?或者问那个卧谈会上被同学指出暗恋你的女生,贼兮兮地来一句你那会儿暗恋我是真的吗?
如果,你现在十分冲动地想见这些人,那么请说出你最想见到的那个人的名字,被点到最多的那个人,将绝不能缺席,而且还有两个特权,一是负责全程买单,二是被他点到的那个人必须参加,还得跟他喝交杯酒。
那么从现在开始,请积极踊跃推荐那个运气最好的人,我将在第一时间将投票结果公布给大家。
刺儿头的奇葩水准真是一绝,这种约人的方式有人响应才怪。
可是,偏偏是这么不着调的倡议书,大家竟然十分踊跃,一个个“OK”“OK”答应得不亦乐乎。
看来,我高估了大家承受寂寞的能力,仅仅是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就可以煽起燎原之火。
深夜里,大家不都应该睡觉了吗?可是我目测一下竟然有二十多个同学已经毫不迟疑地点了OK.
剩下没点的除了我,丁徐徐,还有谁?刺儿头自己?不对,应该还有一个人。
我看着屏幕上依旧没有回应的丁徐徐,忍不住就给她去了一个电话,按理说我现在是不能够给她打电话的。因为,现在大概是她的私密时间。指不定和另一半在玩什么情趣运动呢。
电话那头的徐徐,声音很平静,也很清澈,这让我的担心稍稍减弱了几分。
“喂,乞乞,你是不是梦游了啊?深更半夜的打什么电话啊?”
“没打扰到你的春宵一刻吧?”
“哎,都老夫老妻了还什么春宵一刻啊,睡前就被他折磨了一通,现在发泄完了,各自安详。”
听到丁徐徐这名腐女大言不惭地在我这个涉世未深的处女面前谈论自己的闺房之事,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不敢深夜给她打电话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个,害怕撞在枪口上,她刚刚进行中,或者刚刚结束,然后在电话那头对我咆哮,罗乞乞,你打电话真是会挑时间,我现在正被折磨着呢,累都累死了,没功夫跟你说话。
我听到这话哑然了,干吗告诉我你现在在干什么,我对那些冲动之事没兴趣。
从此以后,我把深夜不能给她打电话订成了我必须恪守的清规戒律。一再提醒自己,这是个雷区,我千万不能触碰。
可是今天,我破戒了。
我没兴趣再听她讲那些鱼水之欢,只是单刀直入地问道:“同学群你看了吗?这周末聚会呢?”
“看了,你刚刚给我打电话时,我刚点开,已经点OK了,而且也推荐过参加人选了。”
这人的动作还能够让人措手不及的,怎么有些不祥的预兆在心里萦绕呢。
“那你推荐的人是谁?”
“你自己看吧,我不跟你说了,聚会那天我陪你去。”
说完,就利索地挂完电话,与一向异常聒噪的她判若两人,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人肯定居心不良地干了什么见不得光的坏事。
群里还在不停闪烁,我打开看的时候,发现屏幕上一溜烟下来都是一个人的名字——覃川。一个消失很久的人,久远到我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也有了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而这个名字的发起人,竟然是我的最佳闺蜜兼死党——丁徐徐。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高中背到想吐的诗句。
这个名字真的很好记,虽然我一开始还不知道这个字读什么,大一刚进校,我被一帮同学莫名其妙地推选为生活委员,发饭卡的时候我愣是孤陋寡闻地念了个“西川?”班上同学无耻地回应:“罗乞乞,你高考语文及格了吗?你丫怎么不叫他四川啊。”
于是全班哄堂大笑。
我一沉默安静的少女,很荣幸第一次成为全班关注的焦点,被一双双陌生而年轻的灼灼双眼瞪得满面通红,双腿颤抖,只差一头栽在讲台底下来个因公负伤了。
有时候,在自己在意的人面前,人的智商会不受控制地下降,会犯傻,会变笨。就譬如我,在第一次看到覃川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犯下了这样一个看似渺小,实则不可饶恕的错误。
我还记得我举在手里的饭卡还是被那个不知道什么川的人过来领走了,我双手握着那薄薄的一张卡片,像托孤一样慎重而神圣地交到了他的手里。他对着我笑了一下,那笑容真的如同阳春白雪一般的灿烂而美好。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与其说那是阳春白雪,不如说是一把圆月弯刀。因为,我的心在看到他的那一瞬某个地方就莫名地被割开了一道口子,然后,我就很无耻地把那笑容塞进那道口子,悄悄放在了心里,并且一放就放了四年,直到我美好的四年大学生涯彻彻底底的结束。而没能和他有过那么一段或美好或狗血的过去,也成为了我大学时代唯一的遗憾。或许也是全班同学的某种遗憾。因为他们总觉得我那次肯定是故意或者有意要将那个名字念错的,而事实似乎也得到了证明。因为大一上学期的语文考试,我考了95分,位列全系第一。别人考试考好是雪耻,证明自己能力超群,而我考试考好却是在为自己的犯罪提供一个确凿的证据。
群里还在火热回应着,覃川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呼声最高的那个大家最想约的人。可能因为他是咱班唯一的海归,可能是因为他的那副好皮囊,因为他性格纯良,但这些似乎都与我没有关系。
覃川没有回应,有人说他忙着回国肯定很忙,有人说他一直很低调,也有人说他压根对这种聚会没兴趣故意屏蔽了。但没有人把他沉默的理由归结到我的头上。
我没有跟着同学起哄,一个人躺在床上默默地盯着手机屏幕,不知不觉便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钟。
手机上的小企鹅提示有消息。
我迫不及待地点开,几乎不敢相信有人竟然在群里抛下了我的名字。等我揉了揉睡意朦胧的双眼,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刺眼的屏幕的时候,我才发现抛下这名字的人竟然是覃川。
“这么多人想约我啊,好吧,我到时候一定准时赴约。”
“我想约咱班的小鲜肉,咱班谁最小啊?”
“我记得是罗乞乞吧,好,我最想见的人是罗乞乞。”
“罗乞乞一定要来哦,记得带上你们家那位过来买单。”
我看到覃川一句接一句的挑痘,觉得他是故意的,就像我大学开学的时候,念错他的名字让他下不来台一样,他这次是想让我也尝试一下突然被关注的感觉。
我想我还是假装人间蒸发吧。
我没有回应,等到第二天,群里有人登出了寻人启事。
“寻找罗乞乞同学,知道消息的赶紧如实奉告,不然找不到人买单,就逮着跟她关系最近的那位了。”
“丁徐徐,乞丐不出来,你得顶上啊。”
多么不着调的一帮同学,找不到我就打起了丁徐徐的主意。
上午上班不忙,做完报表,就点开了小企鹅。群里的口水战还在继续。
丁徐徐终于发话啦。
“禽兽,你回来了也不招呼一声,害我们家美罗苦等了这么久。”
这句话无疑是一枚晴天霹雳弹,瞬间在群里炸开了锅。
而我就是传说中的绯闻女主角,到底是该沉默还是该出来发声,我一时慌张得不知所措,因为没有经纪人和幕后团队为我打理这一切。
“不会吧,乞丐喜欢禽兽?”
“这都哪跟哪啊,乞丐大学四年一直都有男朋友在外地好不。”
“我一直都觉得禽兽挺喜欢乞丐的,有次卧谈会,大家谈起班里的女生,禽兽不还问大家觉得乞丐怎么样吗?”
“切,人家禽兽的女神是沈微好不好。”
“不是我,不是我,我俩只是老乡而已。”
“罗乞乞,你不要沉默了,沉默就代表你默认了哈。”
我一直坐在电脑前静观其变,好像这事压根与我无关一样。本来想给丁徐徐打一个电话将他臭骂一通,没想到她倒先来了个负荆请罪。
“群里的消息都看了吧,哎呀,我真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你俩肯定没啥的,话都没说过几句能有啥啊。”
“但我想来想去,咱班同学中,各方面都还过得去的也就他和萧寒了。萧寒嘛,你知道的,人家一直明恋舒悦。挖人家墙角这种事你肯定做不来的。”
等丁徐徐说完,我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丁丁,你以为我是那菜市场卖不出去的大白菜吗?任由你在群里瞎叫唤,想早一天把我给推销出去啊。
“
“我一认真工作、热爱生活的大好青年,不偷不抢,不坑不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碍着你什么事了,你非得让我在全班同学面前出这种洋相。”
“咱班那帮龌龊男生指不定私底下又在某个地方悄悄议论我。我估计我这前世今生、所有过去的、现在的历史污点都得被他们扒拉得清清楚楚了。”
我正准备继续说下去的时候,丁徐徐在那边忍无可忍了。
“罗乞乞,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谁不知道你喜欢覃川啊。”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喜欢他了,说这种话你得负责任。”
“好,你要是不喜欢他,你给我乖乖地去参加同学聚会。”
“去就去,谁怕谁啊!”
我也是被丁徐徐彻底给逼上梁山了,为了向世人证明,我对覃川绝无半点觊觎之心,我决定带着我那张攒了几个月才勉强攒够五位数的银行卡奔赴聚会现场。
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与凄凉。
不就聚个会吗?大家伙都得三推四举地让我来承担买单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看来,我在同学中的存在感太强烈了。
我这样想的时候,发现窗外的阳光也变得格外仁慈起来,我都忘记了,现在是火辣辣的七月。
我想下班的时候去买注大乐透,说不定真能砸中个五百万。这样嘛,买个单什么的就不在话下了。
下午无聊,点开了小企鹅,发现群里的激战的焦点已经转移,大家没有再喋喋不休地追问我的下落。
因为丁徐徐同学已经郑重向同学宣布:罗乞乞绝对会出席那天的同学聚会,并且会带一大款去负责买单。
于是新一轮关于我傍了个什么样大款的问题,开启了哥德巴赫猜想的模式。大家众说纷纭,尤其那帮女生,平日看起来人模狗样的,说起话来一句比一句尖酸刻薄。
有人说,我肯定背着大家偷偷参加了什么“非诚勿扰”“我们约会吧”之类的相亲节目,改个琼瑶范儿一点的名字,化个大浓妆,节目现场发下嗲,说不定就把某富二代帅哥迷得五迷三道的。
有人说, 我肯定找一老头,秃顶、啤酒肚、心宽体胖,身体各方面功能不全,唯独有钱。
更有甚者,说我没那么大本事去傍大款,指不定找一托儿演演戏,假扮有钱人。
我实在忍无可忍了,这些人真是无耻之极,老虎不发威拿我当病猫呢。
可我跟他们说什么呢,说我芳龄25,至今孑然一身,未娶未嫁,没什么富二代男朋友,也没有秃顶爷爷做蓝颜知己,更是不会找托儿来演戏。
我想我真犯不着跟这些人浪费口舌,沉默,继续沉默,我看这些人再怎么挑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