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钟岳,作为清末一位普通的七品县令,至今仍然被人们记住,源于他曾受满清朝廷和上司指派直接参与了拘捕、审讯和监斩革命党人、鉴湖女侠秋瑾的全部过程!
李钟岳没有被后人认定为一名逆历史潮流的刽子手、也没有遭到唾骂,至今仍然被人们纪念与怀念,源于他在秋瑾女士就义前后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正义之举以及尽其所能对秋瑾及家人的帮助与保护!
在秋瑾女士就义不足百日之时,因为内疚,53岁的李钟岳选择自尽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了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于1912年在西子湖畔修建的鉴湖女侠祠(同时修建起秋瑾墓)中,特将李钟岳的“神位”祀于祠中。
那么,在秋瑾女士被捕及就义过程中,李钟岳都做过哪些善事与义举呢?
李钟岳(1855-1907.10.29),字崧生,又字申甫,清末官吏,山东省安丘县辉渠乡谋家河村人。
李钟岳出身贫寒,自幼苦读,18岁中秀才,39岁中举人,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中进士。从此入仕为官,他的第一个职务是代理浙江衢州府江山县县令。
1907年正月,秋瑾从上海回到家乡浙江山阴县,在光复会领导下的秘密据点大通学堂担任督办主持校务。
巧合的是,李钟岳也于同年正月调任山阴县令。
李钟岳到任山阴县令后,在遍访当地绅士名流的过程中,十分钦佩和仰慕鉴湖女侠秋瑾的才学,常以秋瑾“驰驱戎马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的诗句,鼓励教育自己的儿子。
是年7月6日,革命党人徐锡麟在安徽起义未成,秋瑾等亦因此暴露。
浙江巡抚张曾扬急电绍兴知府贵福派兵查封秋瑾所在的大通学堂。因大通学堂就在山阴县内,因此,贵福便命令任职不到半年的山阴县令李钟岳负责查抄大通学堂缉拿秋瑾。
身为一名清廷官吏,身为山阴县县令,在拘捕、审讯、监斩秋瑾的整个过程中,李钟岳在以下几个细节中所表现出的心思之缜密,让我们体会到李钟岳的智慧、良知与无奈!分述如下:
一、据《山阴县志》记载,山阴士绅深知李钟岳爱护地方之苦心,数十人相聚县署,恳求保全地方。李钟岳告诉大家:“即诸君不来,我亦决不能鲁莽从事。”于是,李钟岳立即赶赴绍兴府署,向贵福陈述“该校并无越轨行动,不可武力摧残,惊动地方;容俟暗中调查,是否确实,再定办法。”
二、在贵福不允并于次日即行展开搜捕行动的紧急情况下,李钟岳返回山阴县署后,迅速与县内众位士绅共同商议,但一时苦无良策,只得故意按兵不动,以此拖延时间,便于秋瑾和该校师生逃走。
三、1907年7月13日午后,绍兴知府贵福将李钟岳传至府署,再次给李钟岳施加压力,并将浙江巡抚下达的二次催促电令甩给李钟岳。
李钟岳无奈,只好返回山阴县署,他告诉诸位士绅们“情势至此,我已不能阻止,惟尽力之所至,少伤民命耳。”。在绍兴知府贵福的监视下,李钟岳会同抚标兵管带所率兵丁300余人,前往大通学堂。
李钟岳为了避免兵丁开枪伤人,自己故意乘轿走在最前面,让清兵跟随其后,进入学堂后他又下令兵丁只许捕人,不许开枪乱射。秋瑾、程毅等师生8人不幸被捕,后押至山阴县署。
四、秋瑾被捕后,李钟岳尽其所能救护秋瑾及家人。14日查抄秋家时,他问明一小楼系秋瑾所居,便不让人检查;李钟岳当时的这个决定,事后证明,意义重大。(1936年,李钟岳之子《民国日报》记者李江秋专赴杭州与秋瑾之弟秋宗章相见。秋宗章告诉李江秋:“先姊在家,独居一小楼,所有与先烈来往信件,均藏其中。六月初四(农历)大通被查抄时,全家均逃难,故一切未及掩藏。令父李钟岳先生在查抄前,已问明小楼为秋女士所居,故意不令检查,否则必连累多人”。)李钟岳此举等同于救了秋瑾全家,并将波及范围减少到最小。
五、进行审讯时,他破例在县衙花厅为秋瑾设座问案,不动刑具,略加审讯后,便授以纸笔,秋瑾写下了为后世传诵的“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贵福探知李钟岳问案情状,认定他有意为秋瑾开脱,袒护革命党人,不等他回复便急电浙江巡府,取得杀害秋瑾的命令,遂召李钟岳至府衙,示以巡抚手谕。李钟岳争辩道:“供证两无,安能杀人?”
贵福厉声训斥道:“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杀,在君;宥,亦在君。请好自为之,毋令后世诮君为德不卒也。” 并命李钟岳于7月15日晨监斩秋瑾。李钟岳无奈,忍痛执行。
六、据《山阴县志》记载,1907年7月15日凌晨三点,绍兴知府下达的执刑任务已不容再缓。于是,李钟岳将秋瑾提至山阴县署大堂,他对秋瑾说:“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
李钟岳当场“泪随声堕”。
李钟岳征询秋瑾女士还有何要求,秋瑾对这位父母官的暗中保护深表感激,并提出了行刑时不要枭首、刑后勿剥衣服等要求。李钟岳答应了她的要求。凌晨四点,在贵福心腹的监视和催促下,李钟岳被迫押秋瑾步行至绍兴轩亭口赴刑,一代女杰英勇就义。
七、贵福不满李钟岳种种表现及那一句“然死汝非我意",秋瑾就义后3天,李钟岳被罢官,移居杭州。临别之际,他对倾城相送的山阴县士绅乡民,不无慨叹道:“去留何足计,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在杭州寓所的李钟岳整日沉浸在自疚与自责中,经常独自咏念“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实由我而死”。每当李钟岳独处时,每每将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七字注视默诵,痛心疾首以致涕下。
抑郁痛愤之余,李钟岳渐萌以身殉道之念。一次他跃井自杀,被救不死。数日又结绳老树,却被夫人发觉。家人防范,不敢远离,但李钟岳死志已决。
1907年年10月29日,李钟岳乘家人不备之际,自缢于居所,年53岁。距秋谨死难只有百日。
1912年,褚慧僧、吴芝瑛、徐寄尘等人在西子湖畔修建起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特将李钟岳的“神位”供奉于祠中,上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书“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以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
李钟岳作为一位晚清时期的七品县官,他的良知,他的义举,让后世的人们永远记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