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喜爱梭鱼跳跃的水声时,他是个诗人;当他知道了这不过是强者追赶弱者的声音时,他是个思想家。可是要是他不懂得这种追逐的意义所在、这种毁灭性的结果所造成的平衡为什么有其必要时,他就会重回到孩提时代那样糊涂而又愚笨的状态。所以越是知道得多,越是想得多,也就越是糊涂。——契诃夫
李建伟老师的《民法 精讲卷》前言。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国家。
——孟德斯鸠
一、民法的基本体系
民法主要是调整商品交易关系的,必须依托三个制度才能进行: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
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1.民法一般规定,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渊源和法律适用;
2.民事主体制度;
3.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
4.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制度;
5.时效与期间制度;
6.物权制度;
7.债权制度(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之债、单方允诺之债等);
8.人身权制度,尤其是人格权;
9.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亲属、收养);
10.继承制度。
二、本书的内容深度与广度
本书的任务,是结合法考的命题范围与特点,以现行民事立法以及司法解释为对象,以60个专题为平台,努力阐释民法体系下各项具体制度的具体内容,并高度重视各项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14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之深度阐述和分析
(二)19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部分阐述和分析
(三)关于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的处理
(四)9个司法解释文件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