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客观认知的东西来。”
本书就是作者村上春树,因为每天坚持跑步,对自己对跑步对创作,产生出的哲理性思考。一部真实面对自己的书。他最有名的作品是《挪威的森林》。
作者在33岁时开始跑步,持续跑了近23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连续23次参加全马拉松比赛,还有在世界各地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
作者喜欢跑步,因为跑步更符合他的性格。“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是跑步强化了作者的身体,也给写小说带来了灵感和动力。
跑步不仅对作者有益,更具重要意义。
在跑步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
“人到了一定年龄,要对自己的生活有所规划。”作者不喜欢自己的后半生稀里糊涂地生活,他要目的明确,生气勃勃地活,要令自己更满意。他选择写小说,出于偶然间发觉自己喜欢写小说,于是他放弃手头上开着的咖啡店,去写小说;他选择跑步,也是出于身体的需要和心里的喜欢,于是就跑了20多年。
喜欢做什么,不是强迫,也不是谁说了啥有益处,而是出于自己心里的需要和真正适合自己的事情。所以作者虽然从跑步中获得益处,但他从不推荐给别人。他尊重每个人的不同,他认为好的事情,不一定适合每个人。每个人都能从自己的经历中,受到冥冥之中神奇的指引,就会找到自己最热衷最喜欢的事情做的。
作为小说家,作者清楚要写出高品质的作品,让读者喜欢,这是最重要的,也是作为作家的责任;作为长跑爱好者,奖项,排名,是非评论,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作者通过跑步,完成了心目中的目标,一点一点提高着自己,虽然有局限,但今天比过去又进步了点。这就是作者心目中跑步的本质。这同样也隐喻着写作。
作者喜欢独自做事情,不喜欢社交。他把自己的思想和别人对他的看法,都融进作品中,以小说的形式释放。
写小说,被认为是“不健康的营生”,孤独又费神费力。作者用跑步化解了偏见,戒了烟,强壮了身体,提高了写小说的效率,所以写小说对于作者来说,就像是“对险峻的高山挑战,是攀登悬崖峭壁,经过漫长而激烈的搏斗之后,终于踏上顶峰的营生。”痛并快乐着。
作者勇敢地选择自己喜欢方式生活,去写小说,去跑步,让我感动。活着就要折腾,一定要选择喜欢的方式折腾。作者说,只有喜欢才能坚持,只有喜欢才能心甘情愿为其受苦受累也愿意,苦中作乐,乐才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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