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每日反思精进的第52天。
本周的主题中,我主要思考了两个问题:价格决定的因素,“我被需要”和“我需要”的取舍。
今天主要是说一下价格决定因素的问题。
先说句题外话,出门转左去薛兆丰“北大经济学课”,今天的内容标题是《最终产品的供需决定原材料的成本》。价格决定有两套理论:成本决定论和供需决定论。
成本决定论认为,一个商品有价值,是我们投入了成本,比如房地产,土地价值会传导到房屋的价值上,决定房屋的最终价格。地价贵,房价就贵,有人骂政府卖地推高了房产价格的出发点就是这样。成本决定论是从会计学的角度来设定的,就是:价格=成本X(1+利润率)。按这个理论进行推理,在合理的利润率前提下,要想卖高价赚大钱,就要提高成本!这个结论是不是拿脚趾头想都会觉得荒唐?!这个逻辑关系肯定是不对的。
合理的逻辑关系刚好反过来。是最终产品的供需关系决定了最终消费品的价格,再反过来决定一层层原材料的价格。销售者根据供需关系,能卖多贵卖多贵,能赚多少赚多少。消费者需求数量高于供给数量的时候,就会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最被需要的”实际总是被高估。
经济学思维好奇妙,可以原封不动地套用到人生成长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