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返聘退休的技术总工刘师傅,签订《聘用协议书》,但前不久,刘师傅上班途中出了车祸,期间产生医疗费用上万元,还有伤残鉴定费,他要求公司按照工伤处理!
涛哥说:
刘师傅已经退休,享受养老保险,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被返聘后签订的是聘用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双方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而工伤认定多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其上班途中受伤不适应《工伤保险条例》,不能依据该条例的认定条件认定工伤。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受伤,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第三方造成其受伤,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方或雇主赔偿。故此,刘师傅与其公司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范畴,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条件,但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涛哥提醒:
公司在聘用退休人员时应为其购买相应意外商业保险,一则减少公司赔偿风险,二则为雇员增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