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里看到什么


这本书来自村上春树,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作为一个年轻人可以没读过他,但一定也听说过他。我是个伪文艺青年,村上的书只读过三四部吧,都在高中和大学的时候,现在让我想起来,已经都没有印象了。《挪威的森林》是大学时候读过的,两个月前与好友逛书店,村上每有新作必然都会摆在书店显眼的位置,朋友对我提到她没读过《挪威的森林》,那情绪好像是中国人没读过鲁迅一样惭愧,我当时努力地在脑中搜寻对这部小说的记忆,我无法向朋友描述主题和情节,印象最深的只有女女的性描写这一件事,看来这才是青春期里真正感兴趣的段落。

“当我做某事的时候我在谈些什么”这个句式近几年实在太流行了,我才生了念头要买这本书来看看,只是抱着参观流行句式原著的心情,在这本书的一个收获,是得知这个句式并非村上的原创,是来自他敬爱的作家雷蒙德卡佛的短篇集的标题《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而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打动之大,远超我当初购买它时的想像。

村上长年坚持跑步,他认为长跑是他中和写作这项工作所带给他“生活毒素”的方式。我能理解这种说法,我们印象中的作家常常是昼夜颠倒、烟不离手的吧,那并不是一种值得羡慕的生活状态,写作这项工作只能一个人在安静的时候完成,而长期的长篇写作与我们从事的其他工作一样,有对体力的要求和来自成果的压力(质量和数量),如此说来,为了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跑步确是一项积极又健康的业余爱好。

“开始跑步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跑不了太长的距离。二十分钟,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左右,我记得,就跑这么一点点,便气喘呈呈地几乎窒息,心脏狂跳不已,两腿颤颤巍巍。因为很长时间不曾做过像样的运动,本也无奈。跑步的时候被邻居看到,也觉得有些难为情,就和为那个偶尔加在姓名后面的、带括号的’小说家’头衔难为难为情一样。然而坚持跑了一段时间后,身体积极地接受了跑步这事儿,与之相应,跑步的距离一点一点地增长。跑姿一类的东西也得以形成,呼吸节奏变得稳定,脉搏也安定下来了。速度与距离姑且不问,我先做到坚持每天跑步,尽量不间断”

看到这段文字,我真是高兴,这可是马拉松和铁人三项赛的选手村上春树啊,当年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我最近刚刚开始试着在户外跑步,真是无法面对自己孱弱的体质,我只能跑10-15分钟而已!而就是这十几分钟的慢跑,让我觉得完成后身体轻松多了,精神上也很愉快,过去的人生中每每看到或听说别人在跑步,总是暗自向往,却从没有过实践,借口总是能找到许多,要么没有合适的场地,要么没有合适的时间,或者一想到要开始运动,首先就着手开始准备装备,最后总是觉得条件不够齐整,而未能付诸实行。反倒是这次不讲究行头、不理气温、接纳那个只能跑10分钟的自己,倒是坚持了几次,再看到村上君当年也不过如此么,那不如就这么继续下去好了。

这本书中对我震动力最大的描写,来自作者第一次参加一百公里马拉松的经历,翻了原文这段有些太长,不在此摘录。一百公里听上去就是个骇人的距离,作者虽然长年保持跑步练习,也参加过马拉松比赛,如此长距离对他来说仍是个巨大的考验。作者写到前四十几公里,他如常跑完,到了五十公里以后,他开始觉得肌肉发僵,像“坚硬的旧橡胶”,他拖着不听使唤的腿继续奔跑,从五十到七十公里,他身体的各个部位逐一开始疼痛。“先是右腿疼了一番,然后转移到右膝,再转移到左大腿……就这样,浑身的部位轮番上阵,高声倾诉各自的痛楚,连声悲鸣,警告连连。”即便这样,作者居然一直坚持没有停下,到了七十五公里,他说道“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倏地脱落了”,痛苦感全部消失,随后超过了许多选手,完成了一百公里跑。第一次读到这里,我实在为这样的意志力折服,如此巨大的痛苦居然可以忍耐,若是在我身上,恐怕身体任意一点小小的疼痛都能作为我停下的借口吧,我对这位著名作家产生了极大的崇敬。

这样意志坚强的村上有没有不想跑步的时候呢?他在书中提到他克服不想出门跑步的方法,我们也可以试着用下。“觉得今天不想跑步的时候,我经常问我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你大体作为一个小说家在生活,可以在喜欢的时间一个人待在家里工作,既不需早起晚归在满员电车里受罪,也不需要出席无聊的会议。这不是很幸运的事儿么?与之相比,不就是在附近跑上一个小时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脑海里浮现出满员电车和会议的光景,再度鼓舞起士气,我就能重新系好慢跑鞋的鞋带,较为顺利地跑将出去。”如若你的生活里没有什么如意的事情拿来与运动作对比,恐怕也是该找一件真正感兴趣的事来做做了,不然也是太可怜了。

我实在是很爱这本书,看完之后推荐给很多人,今天想起要写它,一时激动得不知从何写起,当我翻箱倒柜找出这本书来,翻了几页,被作者轻灵自然的叙述感化,想到真正舒适的人生就该像他的文字这样从容不迫吧,而无论我今天写的是哪本书,我所真正表达的只是在这书中看到的自己,而自己想的是什么就会在书中看到什么。那我爱上这本书,应该就是因为作者和我一样都是个爱炖鸡汤的老实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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