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的阴雨天气,终于在今天等来了太阳。迎着暖暖的光,我发现手中的笔在发亮。在一张白纸上凃描许久以后,心里的键盘在嗒嗒作响,我想,前奏已起,该是要说点什么的时候了。
“我喜欢扉页上有题签、页边写满注记的旧书;我爱极了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任冥冥共读,时而戚戚于胸、时而被耳提面命的感觉。”
这段时间来,无论是出于逼迫还是自己主动,总算读了几本书,虽开始有些勉强,最后却总能心满意足。读书,确实是一件不会让人后悔的事。奇怪的是,即使有了新设备,电子书资源也足够,但总管不住自己买些纸质书,不是抱着买来即看的想法,而是在拿到后闻一闻,翻一翻,摸一摸,倒真的像一位“瘾君子”了。有些书,在kindle上看看也就足够了,而有些书,必须拿着实在的原著,这是它的一种“宿命”。《查令十字街84号》,便是其中一本。
自己总是在想,文字确实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无论是个数有限的字母音节还是横平竖直的方块汉字,总能在排列组合中演绎着世间的爱恨情仇,且淋漓尽致。时间的确阻碍不了古今的交流,距离也割舍不断所有的相思牵连。尤其是翻开一本旧书,倘真的发现泛黄的书页上有些许字,你在读它的刹那,就如触动了密钥,切换、穿越,妙不可言。
“一旦交流变得太有效率,不再需要翘首引颈两两相望,某些情意也将因而迅速贬值而不被察觉。我喜欢因不能立即传达而必须沉静耐心句句寻思,字字落笔的过程,亦珍惜读着对方的前一封信,想着几日后对方读信时的景状和情绪。”
纽约与伦敦,隔着一个偌大的大西洋,前后二十年,万千个日夜,但海莲和弗兰克,依然可以做到比周围人的关系更近、感情更密。我想,解释的理由很多,但书信这种方式绝对是重要原因。木心说,“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慢慢的书信联系、悠悠的字字表达,让一切都浓厚悠长起来。我在想象他们回信的样子,一定是带着暖意思忖,踱着步子幻想,落笔之前像极了一场仪式。于是,在辗转许久后,写下字,或急或缓,都饱蘸浓情与厚爱。不想见,所以都有对方最美的样子;不相弃,所以在一封封书信中对方愈加丰满。他们肯定会有渴求见到对方的念想,只是或囿于尴尬,或耽于各种顾忌,便就此自我缠牢。或许,真如牛奶咖啡在《明天,你好》中唱的那样,“越美好,越害怕得到”。现实的交往,固然在距离上能够可亲可触,但总不会像文字世界那样纯粹、自由、热烈。所以我常常在想,最好的情感,除了八九十分的牵手,至少也要有十分左右的远望。陪伴,不只需要人在身边,距离之上的念念不忘,总会能让人懂得更多。
“当爱情以另外一种方式展现铺陈时,也并非被撕去,而是翻译成了一种更好的语言。上帝派来的那几个译者,名叫机缘,名叫责任,名叫蕴藉,名叫沉默。还有一位,名叫怀念。”
人有多沉默,对所爱之事之人便会有多深情。虽对他们未能谋面相恋有种惋惜,但这种交往方式也因此得到更多人的敬重。世上“恰好”、“刚刚好”的事本来就少,在遇到久违的文字、陌生的“熟人”,自己总会有各种牵绊挂念,做不了逍遥赤子。互不打扰,却又能相互惦念,君子之交应该也是这样吧。“我不知道,可能对我来说,去或不去那儿已是无所谓了。我梦到那儿的次数太多了”。始终有份对生活的热爱, 幸运的是还有位远方的故人,见或不见,他都在那里,去或不去,都要努力积极。我在想海莲可能要说的话,却在脑海里突然出现了朝着大海方向望去的弗兰克,嘴角微微上扬,我想那是最知足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