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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大雨滂沱的清晨走,不管小路是怎样的泥泞,不管秋风是怎样的萧瑟,更别管旁人异样的眼光。
走,在烈日中天的中午走,在空无一人的公园走,在人迹罕至的村路走,无惧无畏,就只是走,走,走!
在旁人眼里,王华是一个怪人。他喜欢走路。他走路,不挑时辰,不挑地点。所以大中午的太阳下,你可以看到他走得大汗淋淋。狂风急雨中,你也可能会看到被吹得东倒西歪的他在急走。但熟悉他的人都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了。
别人走路,要么是散步,喜欢邀约上三五朋友,走走停停,看看风景,唠唠嗑。要么是为着一个目的地往前奔赴。王华走路时从来都只是一个人,健步如飞,从不中途停留半刻,也从来没有目的地。王华的脚就是专为走路而生,王华走路就只是走路。
王华原本是个大学毕业生,毕业的时候和女朋友一起分到粮站工作。这在八十年代的小镇掀起了不小的风波:郎才女貌,金童玉女,出入成双,高颜值高学历。人生美好的画卷至此展开。
像所以老套烂俗的故事一样,没有曲折,没有惊心动魄,就在那样一个普通的日子里,王华的漂亮女友李芬跟着粮站站长的儿子好上了,抛下王华不要了。
从此王华与李芬的人生便出现了分水岭:得力能干的王华由粮站的登记检查员变为 仓库卫生工作员 ;依旧漂亮的罗芬一跃成为粮站的出纳。她经常和站长矮胖、满脸横肉的儿子站在一起,真正的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王华沉默寡言地在粮站又打扫了三个月的卫生之后,就沉默寡言的辞职了。辞职的王华闷闷地回到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可急坏了王父王母,可是好言相劝也好,恶语相逼也罢,王华就是不多说一句话,甚至一个字,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床上,眼睛瞪着破烂不堪的房顶,仿佛那里有一个恶魔。见此情景,王父王母只能掩面叹息,却束手无力。
村里的人,七嘴八舌,毫不留情:村里唯一的,第一个名牌大学生傻了疯了!也有的人说他是撞邪了。更有人说王华的父亲砍家门口的芭蕉树时,芭蕉流血了,估计是芭蕉精附身了……
谣言四起,说得有头有尾的,从此王家人见了村里的人总是低着头绕道走,没有半句解释。他们的儿子也许真的傻了,至少废了!
村里人再见王华,是在大半年之后了。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风日晴和的上午。脸色苍白,发如杂草,胡子拉渣的王华,胡乱地穿了一件外套,走到王父王母面前,淡然地说声:“我出去了”,便趿拉着鞋走了。只留下王父母在原地面面相觑:他们的儿子,要去哪里?干什么?等二老追出去,早已不见人影!王父长长地叹了口气,恨恨的说:“就当没有这个儿吧。”转身扛上锄头往地里走。
好在三天之后,王华就从村东头回来了。杂草样的头发胡乱地束在脑后,衣服随意地敞开,趿拉着鞋。和王华一起回来的还有他肩头上扛着的箱子——沉甸甸的,厚厚的麻布口袋严实地包装着。
王父见到回来的儿子,并不吃惊也没开心,只是狠狠地盯着王华后脑勺束起的头发,狠狠的扔下手中的镰刀,“男不男,女不女的,像什么!”王母轻轻的拉了拉丈夫的衣袖,转身离开。
王华也不在意父母的脸色,自顾自地打开箱子,摆弄起来,一些铁架,链条,螺帽,扳手,轮胎……也不看图纸,那些铁条铁链在王华手下异常听话,直的,弯的,向左向右……不到三个小时,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便在王华手下诞生了。
第二天,王华扛着自行车出去了。这一走又是三天。在又扛回一个麻布口袋的同时,他在饭桌上给王母留下了十块钱。
自从那天王华离开家之后,漫无目的地在街头晃荡,人们来去匆匆,忙忙碌碌。而他自己呢,大学毕业的他,家里的农活他干啥啥不行。天地之大,他竟不知如何是好,一个人蹲在街角悲从中来,泪如雨下,哽咽不断。
在街的转角处,恰好是白氏修理店,王华的遭遇小镇上很多人都知道。白老板打心里同情王华,可也帮不上什么忙,他觉得乡镇的第一个大学生,可惜了。白老板用他那满带柴油的手拉过王华“看你那熊样,像个男人吗?我这里恰好差一个修理工,你来学学就可以干了。”说着指了指那堆乱七八糟的破零件。
王华抬起头,看了看那堆零件,拿起扳手,三下五初二就把自行车链条上好了,顺便把坐凳和铃铛也修好了。他的速度令白老板大吃一惊,他哪里知道这对理工科出身又勤奋好学动手能力超强的王华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所以,白老板就把摊位上所有需要修理组装的机械工作交给了王华。王华也算有了事做,又可以挣点小钱贴补家用。
修理摊的生意并不好,王华的活也并不多。没有事做的王华就坐在修理摊发呆或漫无目的地走。他束起的长发,满脸的胡须,胡乱捆扎的衣服,趿拉的鞋,好多次都把过路的小孩吓哭了。人们劝他,去把胡子头发理理吧,他依然望着天空发呆,理也不理别人。久而久之,人们也就不管他了。
“腹有诗书气自华。”作为大学生的王华,哪怕在修理摊上一呆坐就是半天,但在农村人,尤其是农村姑娘的眼里也还是不一样的。他那束起的长发,不修边幅的衣着,脸上黑框的眼镜,竟然透着别样的神韵。修理摊前路过的姑娘竟然多了起来,王父王母那里提亲的媒婆也多了起来。
可是,无论父母和媒婆怎么说,王华就是无动于衷,好像他们说的事和他无关。但王父王母的心里是着急的,别人不知道他儿子怎么样,他们自己还不知道吗?哪里算个正常人!
就这样,在父母和媒婆的紧锣密鼓筹备中,王华结婚了。新娘是隔壁生产队的,叫秀英。结婚的王华除了把头发胡子洗干净外,还穿了一身朴素的新衣,这是父母拿出所有的积蓄才置办齐的两套衣服:新娘一套,新郎一套。
穿着干净的王华自然透着一些读书人的儒雅。王华觉得,婚是结给别人看的,和谁结婚不是结呢。但看看身旁的秀英,这个壮实的女人,头发黝黑,皮肤黝黑,一副干练的模样。王华的脑海里掠过一个皮肤白皙的修长身影,他的心痛了一下。
新婚的第二天他就来到修理摊儿,不但修理了该他修理的,连其余的活,只要他会做的能做的,都抢着做了。白老板一看,会心的笑了:结婚,让一个男人瞬间成熟了。只有王华自己知道,他们只是结了一个婚,昨夜他压根儿就没碰秀英。他需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情,才能把大脑的空隙填满。
毋庸置疑,壮实的秀英是劳动的好手,干起活来手脚麻利。人又开朗,话多,见谁都能唠半天。嫁过来不久就深得王父王母的喜欢,同队的人都庆幸王华娶到一个好媳妇。
可是不到半年,生产队里的人便渐渐有了意见。因为她们发现,只要秀英经过她们的菜园,菜园的黄瓜茄子之类的总会少几个。站在院坝外和你摆龙门阵的时间,也许你晾晒的柴草就有几把进入她的背筐了。街上买颗白菜,摊主总得搭上几个辣椒大蒜什么的……
秀英特爱理东家长西家短。寡居的刘婶从街上买菜回来,遇到刚从地里薅草的张哥便一路往回走。割牛草的秀英看到了,便笑着上前招呼:“刘婶,张哥你们一起回来了。”刘婶张哥也回应着各自往家走。
随之,秀英碰见的队里的王老婆子,她便神秘兮兮的告诉她说:“我先前碰见张哥和刘婶一起从坡里回来,两个的身上都沾着泥,沾着草呢,你说这大白天的”。说完,向王婆子意味深长地笑着。
王老婆子是谁?是村里的大喇叭,她的影响力不亚于今天的互联网。果然,张哥刘婶的事儿就这样在村里传开了。张嫂气得在家里又哭又闹,直到三十里外娘家的兄弟跑来把张哥暴打一顿之后,这事儿在她们家才告了一段落。
寡居的刘婶经不住别人的指指点点,生活检点,与人为善的她着实想不通,这莫须有的事还让别人家也闹得乌烟瘴气,以后怎么见人!想起已故多年的丈夫,自己又膝下无人,倍感生活的艰辛。于是找了一根牛绳,往房梁上一搭,结一个圈,往自己脖子上一套,就准备追寻丈夫而去。好在邻居小莫来借镰刀割草才发现,这让刘婶捡回了一条命。
不断有同生产队的人找上门来:“王华,管管你家里的吧。”王华一句话也不说,脸上呈现出悲哀落寞的神情。见王华不管,只有找王父王母,二老也只是摇摇头。她们哪里知道,这个儿媳妇嫁过来不到三月就把她的霸道精明暴露无遗,对王华轻则破口大骂,重则推出家门;对二老也经常指桑骂槐。
要论骂人,如果队里秀英都是第二的话,没人敢称第一。她双手往腰里一叉,便拉开了吵架的阵势:一会儿指着别人,破口大骂;一会儿又蹦到别人面前,口吐唾沫;一会儿拍手,一会儿顿脚:来来回回,上蹿下跳。字句从来没有重复的。在生产队里和左邻右舍的吵了十来次,她硬是就没输过,从来都是别人灰溜溜的败走。
队里的人渐渐的开始远离王家,谁让他们家有个人人害怕的“祸害”呢?就连白老板对王华也“客气”起来,这一客气,交给王华做的事就更少了。
没事儿做的王华也不发呆了,他爱上了走路,哪里人少往哪里走,越是荒山他越喜欢。王华觉得自己的胸腔里装满了气体,他想把它宣泄出去。可是无论他怎样走,走得多么快,那团浊气就像幽灵一样,紧紧地跟着他,沉沉地压着他。
有人说,王华是真的疯了,有人说常听到他在荒山上嚎叫,还有人说,看到他一边疯狂地走,一边自言自语大声地哭诉……
走,衣衫褴褛地走,漫无目的地走,失魂落魄地走,心事重重地走……王华走过荒芜的山丘,走过无痕的岁月,走向时空的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