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3日 星期六 晴
最近看到一个案·例,表面上是租赁矛盾,但是看完就知道实质上是怎么回事了。
近日,某县的Z通过网上shi·名ju·bao,说该县的公职人员W以房屋租赁为由pian了他24万元。
Z的说法是,去年7月,他租赁了W在某小区的一处房屋,双方约定租期24年,每年租金一万,Z按照对方要求一次性交付了24年的租金24万元后,W却始终没有履行合同。现在Z既不能入住,已交的房租对方也不退还。
我甚觉奇怪,租房合同一般一年一签,最多签个三五年的合同,哪有一下子签24年租房合同的?我了解到的租房合同最多也只能签20年呢。
这个房子是W的,而W和前妻Y已经离婚,所以Z向W追要房子使用权就是要入住该房屋,但房子W自己住着在,没地儿腾挪。此事双方扯皮拉筋闹过几个汇合,也有过协调,但24万还是没有最后退还完。
而W和前妻Y这边的说法是,他们和Z根本没有房屋租赁关系,一开始就是借·贷关系,签订这个房屋租赁合同只是为了掩·盖Z的高·息借·贷行为。
当初,W前妻Y开有一家幼儿园,因为资金链问题急用钱,通过朋友介绍找到Z,然后借款需要一公·职人员担保才肯借给她,Y就找到前夫W做担保,才借到了钱救急。Y说,为了借到钱,双方才签这个租房合同。
因为Y的幼儿园经营并不好,她还了一部分后,后期借款一直没有还清,于是有了几次的追·债纠·纷,也就是Z说的房屋租赁纠·纷。目前W所在单位和当地制服都已介·入,希望Z和W的纠纷能依·法解决。
此案·例中,Y自身有很大问题,明明知道是高·息贷·款,还敢去借(她说自己征·信有问题没法Y·H贷款),借了又不能按约还款,人家去要钱还敢拿刀威胁,为此Y还被拘·过5天,Y的事还连累担保的前夫W,W其实与Z没啥租房纠纷,只是为Y借钱做了个担保。
Y借·贷应该量力而行,不管是经营还是消费,都要量力而贷(借),不然自己种的果自己吞。现在被Ju·报后,Y又出来说人家是非·Fa·贷,每个月9500元的息太·高,当初干嘛要借?难道借··贷之前人家没告诉你?
而Z这边,如果真是G·li·dai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他不敢承认自己和Y是借·贷关系,说是租赁纠·纷,还签订有合同。虽然当地制服对Y下达了处·罚书,但Z不服,认为处·罚书中说的事实不符,不是借·贷而是租·赁。
W这边也有深刻教训,Z坚持说W是Z~P,要求处·罚W,我觉得W就不该为这样的借·贷担保!公·职人员可以担保,我就曾给亲戚经营做过无息借·贷的担保(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担保前提必须牢记两点:只给自己特别信任的亲朋担·保,只给向正规Y·H借·贷的亲朋做担保。像Y这种不合·法的借·贷,W作为公职人员怎么能不懂呢?还敢去担·保?
目前,事情还是没有得到最后解决,Y没有ju ·baoZ非·法借·贷,而Z已经网上shi·名ju·保了W,还报·an说W是Z·P他。希望当地制服最终查清这起债务纠纷,双方彻底解决钱款问题,避免引起更大的矛盾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