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现在贴反驳。对那天看似自己已经被拆爆的驳论,我补救一下。1.流浪汉的选择,只是证明的一些事情,在某些境况下,面对选择时候,我们会做到常人无法想象的选择。因为你不是我,有的时候,我一生想要得到某些事物的执念,你不会懂的。所以我想说的是,有些选择,当获利足够大的时候,我们愿意去做,杀一救百,我杀死那个人,我给他身患绝症的老母亲以救助,给他穷困的孩子更高大上的教育,让他出息,给他悲惨的家庭足够的他给不了的优越生活,他会不会愿意去死。当给的利益足够多足够诱惑的时候,他会不会愿意去死。所以我们会发现,生命至高无上,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我们都会觉得它无可替代。这是对第一点的反驳。
第二,我们会惧怕自己有一天就成为陶片放逐的那一个,不过放逐地是死亡。谁都不想成为牺牲的那个人,这一点,我不反对。但是,基于一百个人马上就要死了,要么,死一个,要么死一百个,在你必须得做选择的时候,你要么,成为懦夫,要么做个就想你说的那样残忍的刽子手。当权者要怎么办,要怎么做呢?也许您方会说,这是无奈之下选择,无奈的选择,并不代表正义。那在您方的定义下什么才代表着正义呢?法律是否代表正义呢?法律的每一条条款都对每一个人都公平吗?本身,文明发展的进程,法律的一步步修订,不正是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吗?正义是什么?什么又是无辜?用着社会的福利,没有成为可能下一秒就饿死的难民,安稳的生活,是不是这个社会给的呢?有没有真正无辜呢?没有无辜的人,享受着社会的福利,在一些决定上,可能被牺牲,愿意,我们可怜,不愿,我们觉得残忍。但这就是这个社会为符合多数人利益的一个选择。所以社会对每个人,有一定的控制权,这一点不是专制,而是等价的我们正在进行的交换。那么很多时候,正义又是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正义,看见贪官我们举报是正义,正义是什么?不就是我们在做某种选择的时候,看似我们更应该无私地去做的一个选择吗?为什么今天我们会讨论到底杀一救百是不是正义,因为那个人,不是我们对不对?你要牺牲一个人,你的良心告诉你不行。但如果你作为选择者做了,顾大局做了这样一个看似残忍而无私的选择,我能不能称之为是正义的行为呢。
第三个反驳的反驳:我用极端的方式论证一千万的人的生,用一个人的死能换得来我们看起来会比较合理,只是在说一个取向——有些选择你必须得做,这个衡量标准,我们在听到的时候我们心里都有了。日军侵华的时候,a被抓了,日军让他供出村民在哪里,供出来就放过他,你希望a怎么做?当局者有时候会自己杀死这个人,为什么?生命的禁区,人道主义的无法原谅。抱歉,在结果这里,这是必要的牺牲,而这必要的牺牲,当局者侩子手般的决定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像是超人保护了大多数人一样,是正义的。嗯,再举个例子,怪兽来了,居民面临死亡和恐惧,超人必须杀死一个人用他的鲜血才能唤醒自己的超能力,他这么做了,你觉得他是不是正义。不然的话,怎么样才叫正义?生命至高无上有禁区,但你面临的不是生命,是一个大局的选择。
没有,输得很明显吧,捂脸.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