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三、若屈若伸正知而住(分三科) 未一、徵
【若屈若伸正知而住者:云何為屈?云何為伸?云何名為若屈若伸正知而住?】
下面第三科是「若屈若伸正知而住」,分三科,第一科是「徵」。第二科是解釋,先解釋「屈伸」。
「云何為屈?云何為伸?云何名為若屈若伸正知而住?」這提出三個問題。
下面解「釋」。
未二、釋(分二科) 申一、屈伸
【謂彼如是睹時瞻時,若往為先,若還為先,或屈伸足,或屈伸臂,或屈伸手,或復屈伸隨一支節,是名屈伸。】
這個「屈伸」是這樣意思。這下面第二科「正知住」,分二科,第一科「明正知」。
申二、正知住(分二科) 酉一、明正知
【若於屈伸所有自相能正了知,若所屈伸能正了知,若屈伸時能正了知,若如是屈及如是伸能正了知,是名正知。】
「若於屈伸所有自相能正了知」,你的手臂一屈一伸,或這個腳一屈一伸,這個相你要知道,你心就在這裡要了知。「若所屈伸能正了知」,若屈伸你這個手或者足,「所屈伸能正了知」。前面說「若於屈伸所有自相能正了知」,這句話應該是總說的,下邊就是別說的。「若所屈伸能正了知」,就是或者手或者是足或者某一部份「能了知」。「若屈伸時」你也應該能正了知,這個時候你的足可以走,你這個時候手應該屈伸,這是有個時間的你要正知道;這個時候不應該動,你手不可以屈伸,你都應該知道時間的。「若如是屈及如是伸能正了知,是名正知」。
《披尋記》八四三頁:
《若於屈伸所有自相等者:此中自相,謂即表色。如〈意地〉說應知。(陵本一卷六頁)若手、若足、若臂、若復隨一支節名所屈伸。如下說言不應搖身、搖臂、搖頭乃至不應放縱一切身分應知。》
「若於屈伸所有自相等者:此中自相謂即表色」,就是表現於外的形色,就是行住坐臥都是「表色」。「如意地說應知」,前面〈意地〉說過這個話,解釋過。「若手、若足、若臂、若復隨一支節名所屈伸」,這個所屈伸是這樣意思。「如下說言不應搖身、搖臂、搖頭乃至不應放縱一切身分應知」,是這樣意思。
下面第二科就是「顯住相」。
酉二、顯住相
【彼由成就此正知故,於屈於伸,自知而屈自知而伸。於所應屈於所應伸,而屈而伸。於應屈時於應伸時,而屈而伸。如所應屈如所應伸,如是而屈如是而伸。】
「彼由成就此正知故,於屈於伸,自知而屈自知而伸」,你有這樣的正知的力量故,所以對這個屈伸的時候,你能「自知而屈自知而伸」。「於所應屈於所應伸,而屈而伸」,也是知道正知而住。「於應屈時於應伸時,而屈而伸」,這樣子也是正知。「如所應屈如所應伸,如是而屈如是而伸」,要正知而住。
未三、結
【如是名為若屈若伸正知而住。】
譬如說:你吃飯的時候,你拿筷子去夾菜,就是你要知道手臂伸出去了,又回來,乃至到你端著飯碗要吃飯,你完全要「正知而住」,都知道這件事。這件事,你說起來容易,真是這樣做還不容易地呀!使令一點妄想沒有,是不容易的。「如是名為若屈若伸正知而住」。
(20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