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交电费。
对方登录管理控制页面,刷刷刷好几个步骤后,然后点了一个下拉菜单。
刷,出来一个巨长菜单,按照房间号排列。
刷刷刷,对方狂滚鼠标滚轮。
七八秒钟后,滚过了头。
慢下来,往回滚了一点,然后定位到我的房间,点击。
我的房间是 A499。
ta 本来只需要输入 A499 就可以自动定位到了,然后敲个回车就行。
用户体验这东西,其实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用户自己让自己过的舒服点的。
但我看了这么多次,ta 们从来没这么干过。
还有个道理就是大多数人喜欢用鼠标。
总有一批人电脑玩的太多了,喜欢用键盘,因为觉得更省力。
其实真的更省力一点,不过这个过程需要懂点脑子才能发现。
那么多搞产品改进用户体验的人,基本都奉行“用户是小白”的真理,这话现在想想真没错。用户真的都是小白。
正如你我。
对设计者而言,这是一条设计的准则。
对你我而言,其实是再明白不过的对我们智力上的偷懒的蔑视。我们只所以喜欢和欣赏那些精妙的用户体验设计,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我们蠢且懒,我们对包容我们的懒惰而设计出来的东西特别的喜欢,因为它让我们用起来舒服。
并且人应该都会在大多数时间继续喜欢这样的东西。毕竟懒惰和愚蠢是所有人的通病,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存在。至于褒贬,那是后来我们为了区分人和人的不同,才给这些客观事实加上了带色彩的描述。
想到人类的文明居然由各种愚蠢和懒惰推动着,让一群不肯动脑子的人推动着稍微肯动点脑子的人往前走,真是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