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暴走人员被追尾致死伤引发的思考
时间永远定格在2017年7月8日早上一瞬间,对于临沂市来说是个难忘的一天,对于暴走人员是一个惨不忍睹的恶梦,那就是暴走队伍被一辆出租车从队伍的后面无情的冲压过去,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
噩梦过去了二十多天了,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了。首先,出租车有错毋庸置疑,追尾前车都是你全责,何况是追尾一个血肉之躯的队伍。第二,有人说暴走队伍不应占用机动车道。无外乎有这两方面的原因。
可是在这里我想说第三方面的原因,就是建国以来一直延续至今的交通法规是否也有它的原因,尤其对于行人同机动车一样,均靠右边行走。规则延续至今,不知有多少人被机动车从人后面以追尾的形式成为亡灵,直接造成的经济和人员损失简直无法估量。
首先分析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三方面:追尾事故,相撞事故,侧撞事故(或挂擦事故)。相撞事故因有中间隔离带,或者双方都有备而行很少发生,而以追尾事故和侧撞事故最多。而追尾事故基本是后车司机不注意前车刹车(即俗话说的走神)引起的。
那对于行人来说呢,与机动车相向而行,背后撞向你根本连一点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为啥那么多人被机动车从后面撞上的致死亡事故屡有发生。
我们不妨假设将行人改为靠左边行走,机动车不变,很显然机动车追尾行人的现象就完全彻底避免了。那别的人就会说:人走左边对面车辆撞了你的情况不是就多了吗?君不知,相反方向的两个人不可能同时走神,当看到对面有人或车朝向自己驶来或要撞向自己的时候,人的本能就是逃生或躲避。这样就会减少不必要伤亡。
再回到7月8是的暴走事故是不是就没有那样噩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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