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想写写她了,可是每次提笔总是词不达意,和一个人认识的太久,关于她的文字就不好写,因为不知道从何写起,也不知道要写多长,甚至不知道要写哪一个她。也许别人看她,就像盲人摸象,只看到一个侧面,比如她擅长厨艺,一只电饭煲就能做出美味的芝士蛋糕;比如她随性洒脱,抛下工作,在拉萨的客栈里边晒太阳边码字;比如她善解人意,总是很小心的照顾到周围每一个人的情绪。而我看她,看到的是她成长的痕迹,她的个性,她的脆弱,她的坚强,她的爱情。我们在懵懵懂懂的青春里互相安慰,在探索自己梦想的彷徨时期相互取暖,我们的挣扎,我们的喜悦,我们的害怕,我们的幸福,我们的轻狂,我们的无奈,种种患得患失都如出一辙。又也许,所有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的经历都如出一辙,女孩特有的敏感,纤细,患得患失,在青春期里被放大,终要经历过这几年的洗礼沉淀才能变得释然和豁达,就像电影《每当变幻时》里的阿妙所言:“我来到这里十年,学会了miss这个词,简单的四个字母,我却花了十年时间” Miss:1.错失 2.挂念 3.遗失 4.未婚女性。弄清这四个意思,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代价就是青春和时间。
那段晦暗不知所云的日子,她是我黑暗生活中的一道金光。没有考到理想的学校,又被调到不喜欢的专业,我心中充满了忿恨,也不愿意多说话,只是抓紧一切时间看看闲书,每天用忧郁的文字记录黯然失色的生活。她就是在那个时候闯入我的生活的。
一日,我窝在宿舍看《长恨歌》,完全沉浸在王安忆细致又安静的叙事中,忽然有个冒失的女孩冲进来,随手捡了张椅子坐在我对面,说:“你也爱看这个啊!”宁静时光被打破,我不情愿地抬起头,客套地扯扯嘴角,回道:“对啊,我觉得写的很好,像张爱玲的一样。”她又惊喜地说:“你也喜欢张爱玲啊?”我这才仔细打量了她一眼,短发,能放电的大眼睛,冷峻的鼻子,语气里总是带着惊叹号,显得有些大大咧咧。当时的我,一直谋划着出逃,对于结交新朋友没什么兴趣,于是只淡淡回了句“是呀”,接着埋头看我的书。后来她却经常来我们宿舍玩,和我们宿舍的同学聊天、八卦。她天生是那种很怕冷场的人,于是也会跟我聊几句,后来甚至和我互换笔记本去看,并很认真做了评论。那时候,我的每篇文章她都是第一个读者,我的每条心情后面都有她温暖的留言。她告诉我:喜欢我的文字,却不希望我心情如文字一样忧郁。我暗暗判断:这样的孩子,大抵家境比较好,有完美的爱情,没经过什么风浪,所以总是带一些不加矫饰的善良。(后来才知道,我的判断是错的。)
她带我去逛学校附近的小店;吃关东煮、麻辣烫;我们在树林里种的草坪,到了春季开了一地的花;一人一盆的小辣椒,只有我的不发芽……后来介绍青梅竹马的男友坤给我认识。我不用香水,只偏执的喜欢花露水的味道,认识坤之前我不知道还有人迷恋这个味道,她常说我和坤走在她两边的时候,感觉像是点了两盘蚊香。
坤比我们高两个年级,一个严谨认真地学霸,在机械设计方面很有天赋,在别的同学还在面对零号图纸不知如何下笔时,坤已经完成图纸,考虑机床后期的维护了,老师常说坤的图纸几乎挑不出毛病,可以送到工厂直接生产;熟读《红楼梦》七遍的坤在辩论会上同样滔滔不绝,底下是经久不息的掌声和迷妹们的尖叫;那么多次苦逼的课程设计,坤一点拨思路便豁然开朗。我们大二的时候,坤很自然的保送了某百年名校的研究生。如今我闭上眼睛,一时间有无数的画面在我眼前争先恐后的闹啊闹,在我脑子里凑成一部快进的短片:快下课时忽然落雨,坤旁若无人的背起她就往食堂跑;去看坤打球赛,结束后拉起她就走,对其他围上来递水的女孩歉意的点头微笑;偶尔借同学的出租屋做饭,只为她能吃到想念的家乡菜;不论一起吃饭的还有何人,第一筷子菜永远是给她;我们两个推着自行车,为坤的晚会买道具;送坤去读研时,丝毫没有别离的伤感,却在回来的路上泪水决堤…
无疑,她们的爱情是令人称羡的,一个温柔和顺的女孩,一个正直强大的男孩,这样的组合特别让人赏心悦目。我以为会一直这么走下去,我以为这就是永远。然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们最终还是松开了彼此的手,那时的她该有怎样的无助和绝望,那是我无法想象到的吧?
坤的研究生生活有多精彩,我们无从想象,只是不久便向她提出了分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刚刚结束了要命的田径课,忽然就心疼她,不是因为她被分手,而是想起那么瘦弱的她为了和坤在一个学校,是怎么承受每天高强度的国防生训练的。她告诉我她的妈妈,在父亲车祸离世后独自承担起家庭;她告诉我坤的决绝时,管不住自己的眼泪,却倔强的用手绢遮住脸,不愿别人看到自己的脆弱;她告诉我在爱情中,只有不被爱的人才是第三者,她被出局了!她说当初为了爱情信誓旦旦,如今依旧是为了爱情形同陌路,也算是有始有终了。
再见到坤时,是在暗香浮动的四月,干燥的空气,微热的天气。我丢下即将上交的课程设计,翘了所有的课,陪她踏上开往坤的城市的列车。二十几个小时的列车颠簸,我们除了吃饭上厕所这种简单的交流,其他时候相对无言,半夜火车靠站,上车下车的吵闹声中我被吵醒,灯光迷离中,我看到她木然的睁着眼睛,大颗泪水滑落。
我们在坤的宿舍楼下等了一个中午,终于看到坤下楼,我们心照不宣,谁都没有上去打招呼,只是紧紧的跟在后面,坤像当年牵着她一样牵着女友的手,后来看到坤和女友上了校车,她忽然就追着校车跑了起来,直到手机响才停下来,是坤的短信,他说:天气这么热,不要跑了。我在那一刻,抱着她就落下泪来。
爱情也许真的能改变一个人,不是在恋爱中的人,而是分开了的,等她慢慢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变了好多。她背着大大的旅行包,一个人旅行,去那些坤曾许诺要带她去的地方,在陌生的城市交新的朋友,感受不同的气息;她将心灵手巧这个词发挥得淋漓尽致,我穿着她亲手裁制的裙子,总能引来一群爱美女孩艳羡的目光;那个暑假妈妈手受伤,她独自经营着妈妈的手工面店;她越来越自信,有一种自带光芒的知性美。很久以后她对我说:坤曾对我说,我是他的春风,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是春风而不是秋风冬风了,因为在这个脱了棉袄换短袖的城市,春天是一年里最短的季节。我们笑的不可抑制,然后就落下泪来。说这话的时候,我们都即将毕业,在学校的奶茶店,男友因为服务员多加了一块冰在她的奶茶里去前台换。我总觉得这个温暖的大男孩身上有坤的影子,却比坤多了份稳重,这份稳重更让人心安。 昨天收到她的信息说要结婚了,我有着无法言表的开心,她们的爱情,一路走来,很不容易。毕业后的她颠沛流离,但不管是在拉萨的客栈码字,还是在海拔4000多米的色拉山口看日出,亦或是偏远的西北地区支教,男友始终追随着她,最终到了她的家乡。这样的女孩,总会有一个人给她很多很多爱,将她当做手心里的宝。他做到了!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又看了一遍她给我的所有留言,我们总是悲伤彼此的悲伤,愉悦彼此的愉悦,仿佛和她一起又经历了那些时光,我们在不同的地点说过同样的话,我们在不同的时间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有时候,生命就像在黑暗的隧道里行走,远方总有希望的光倾泻下来。
走过这些年,我们大概都换过生活方式,换过工作,换过朋友,换过记事本,可是听我心事的人里,她始终都在。
那个彼此倾听的女孩,你一定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