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在超市忙碌的时候接到主管电话,说是有顾客买到过期牛奶了。
啊!不会吧。过期的都丢了。怎么会呢?
主管说你赶紧去服务台给客户解释一下。
我放下手中的事情就去了楼下服务台,远远看见一位瘦高的男人等在哪里。身旁边放着一瓶喝完了的鲜牛奶瓶。
我走近询问了一下他购买的时间,然后拿起他身旁的牛奶瓶看生产日期。2024年5.21号生产的,今天都14号了。他是13号晚上来购买的。确实过期了。我就纳闷了,都丢了的他怎么买到这过期牛奶的呢?但是确实购买的时间是过期了。于是我询问他希望得到怎样的解决?
他说他过来期望解决问题的,结果接待他的超市工作人员拖延时间不解决,他现在不想私下解决。就想按食品法来解决这个事情。按食品法该赔偿他1千元。
我一听有点着急了。也知道他故意这样说接待他的超市员工,但是他现在是有理方,我只能恳求他:这个赔偿我们可以商量一下不?老师。虽然您找的是超市赔偿,但是我在经管这个商品,那么超市最后会把这个罚款转给我来赔偿的。麻烦您高台贵手就饶了我这次吧!并且这个商品是超市里面自己的商品,不是我们公司的商品,我都是给超市代管的,现在出了问题全是我的责任了,麻烦你行行好,要不赔偿您两组鲜牛奶,好不好?
不行。如果我因为这就个过期牛奶吃出了问题,哪个负责?我必须要得到应有的赔偿。还有我得去做个全面的身体检查,看我的身体出问题没有?当然这个检查费用也得由你们超市来承担。顾客说道!
我听了无言以对了。遇到油盐不进的顾客了。怎么办?
继续陪着笑脸给顾客说好话:老师,你行行好吧,你的赔偿和身体检查费用最后都得我来出,超市不会出一分钱的,我一个打工的一个月工资都不够赔偿您的,麻烦体谅一下我们打工人,好不好?
我已经低三下四的给顾客说着好话了。
那是你的事,和我无关。我只找超市要赔偿。没得商量的余地。顾客说完就不开腔了。
我又给顾客说了半天好话,顾客还是不松口。
没办法了。我只能给他说让他等超市里的负责人来给他解决这个事情。
说完我就走了。上楼的时候遇到了主管,主管问我商量出结果来没有?
我说没有,顾客就是要求赔偿1千元给他。还有他要去检查身体的费用。
主管说,那你再去给顾客说哈好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顾客少要点赔偿。
我摇了摇头。心想我不想去说好话了。
我再也不想为了碎银几两去低三下四的求人。我不去,我不去,再也不去了。那个感觉让人太难受了!
主管见我不说话他自己去楼下和顾客商谈去了。
明明丢掉的商品顾客怎么买到了呢?难道是丢漏了的吗?谁知道呢?
算了等着被罚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