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是《陆犯焉识》被拍成电影时。现在已不太记得当时的感受,只记得几乎是一口气儿读完的,只记得看完原著再看电影时,真真后悔不该看电影,就该让对整个故事的全部记忆都停留在小说里。
这几天,《芳华》火了,不打算看电影,只想看看原著的“原汁原味”。
整个故事从头到尾都笼罩着一种说不清的不灰不蓝的色彩。说它悲伤,所有的人设似乎无一终得幸福,但却也找不到任何哭点;说它波澜,那个特定年代里发生的特定故事在意料之外反转再反转,但却也让人觉得每一个鲜活的形象终究都看透了为人一世所经历的一切。用那么淡然的口吻,去讲述那么特别的一个时代、去证明“好人终究不得好报”这样一个戳心的悖论;读它,感伤得一点儿也不揪心、不痛苦,似乎就像小说里的每一个人设一样,看穿所有的悲哀,然后平静地接受。
剧情在回忆、描述、猜测、文学加工中一点点剥开,使阅读感受更加饱满的,是作者带有个人色彩的文字功底。大量的比喻,生动地刻画出每一个人物、每一个场景,更重要的是,这些比喻往往都是打破常规思维方式的,另类到让人觉得作者的脑洞真大、让人觉得自己的想象力真的被教科书限制了,但也同时惊叹于这另类所带来的精准效果,形象得淋漓尽致。
推荐去读读其中的比喻句,值得咀嚼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