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是一个残缺的半圆,世上一定会有完美契合的另一半。
每一段需要委屈求全的感情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舍弃,执拗的像个标准的处女座。
“再不好好为自己打算,你连高龄产妇都当不上了!”发小恨铁不成钢怒斥道,白眼简直快翻到了头顶。
我懒懒的陷进沙发里,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皮样:“不当就不当了呗,反正我也不是很稀罕。”
将近而立之年的我,又在受训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的发小坚决的站到了我父母的阵营,誓要让我早日加入恨嫁的大部队,可能是因为这一次我忍无可忍地把那杯热咖啡泼到相亲对象脸上了吧。
难道婚姻不是为爱情而存在的吗?为什么我明明没有想嫁的人还要我结婚?反正我不管,我宁愿孤独终老也绝不会随随便便嫁人。
也曾经有过很喜欢的人啊,可是两个人的结合并不完全靠着一开始的互相吸引就能长久下去。
也许很多女孩在读书时候都幻想过这样的一幕,一个高大帅气又阳光的男孩牵起你的手走在校园,接受那些艳羡的目光,谱一段纯纯的校园恋曲。
初恋的他,爱打篮球,一身白色球衣,投篮前刘海潇洒一甩,便赢得了场外女生的集体尖叫,像极了在少女杂志里看到的玛丽苏男主。
他的出现,满足了我所有炸裂的少女心。青涩的恋情,无非就是牵牵小手写写信。那个时候都没有手机,不过在纸上说说情话逗逗嘴,每天就能写四五封。
他在打球之前总会特地通知我,让我去场边为他呐喊助威。一开始觉得挺新鲜的,一大群大男孩也起哄一直喊嫂子。有时看着看着觉得无聊,我就溜号了。
我一直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跟很多男孩子称兄道弟的。有时候也撇下他,习惯性的与自己的一群好朋友厮混在一起。
时间长了,他就不开心,认为我没有做好女朋友的本份。可能他更需要一个小鸟依人的女孩子,偏偏我不是。
我一直以为脸是很重要的,但是你总不能让我伪装自己,为了你变成另外一种人吧。
我的第二个男友,是个发型师。非正规学院科班出身,但从小混迹在自己哥哥开的一个高级发廊里,这么多年来也算是拥趸颇多。
常听人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这句话,我在他身上得到了最深刻的体会。
自我开始打理头发以来,阅发型师无数,百分之九十九不是非主流就是装逼犯,听得懂人话的几乎没有,他简直就是发型师界的一股清流,从来不会自以为是的给人做各种意想不到的东西。
初次见他,他剪着清爽的短发,简单的衬衫加牛仔裤。很认真的听我的要求和比划我要的长度,做完造型还一再确认这是不是我要的效果。多余的话一句都没有,做头发时微蹙着眉头,秀气的侧脸上写满了专注。
这之后我要来了他的微信号,开始各种狂轰乱炸,最后,终于如愿以偿的做了他的女朋友。
然而作为女朋友的我,却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特别优待,反而一次次的把自己预约好的时间让给了别人,不管是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
他总是满脸歉意的说:“对不起,宝宝,又让你受委屈了。”我也只能一次次的扮演听话的女朋友,藏起了各种小情绪。
我感觉,工作才是他的原配,我只是他十天半个月才临幸一回的小三。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我早早的到他店里等他。他破天荒的提前带我离开了店里,我还以为这个木疙瘩可算开窍了一回,没想到,他居然带我去参加发型设计讲座!
那天,我是自己走回家的,一路走一路把他骂了个七零八落,然后,蒙头大睡了一整天。
我宁愿做回一个刁钻跋扈的顾客甲。
那一段时间我似乎对感情灰了心,不再每天像个斗士般跟旁人宣传我的爱情至上理念。
父母给我安排的相亲,我也不再固执的一味拒绝,挑了一两个不讨厌的开始接触。
这种接触的过程让我从一开始的新鲜探究,渐渐变得麻木。
把两个人的各种条件往天秤上一称,哟,斤两差不多,适合在一起,就这样把风牛马不相及的那个人拉到了同一张桌前,大眼瞪小眼,硬找话聊。
我忍受着一次又一次这样的过程,无非以为真能像他们说的,一个不小心跟真命天子对上眼了。
最后我用自己无数次的失败经历告诉你,这样很难。两个人都被称过了才摆到台前,还能有什么样风花雪月的氛围呢?
这次遇到的男人,长我两岁。经历了六次失败之后终于把自己的事业发展起来,开起了公司,办起了工厂,带领全家人奔向小康。
我坐在他面前时,我对他是心怀敬佩的。现在的男孩子,有些比女孩子都矫情,像这样百折不挠的真汉子,确实少见。
大概见了两三次面,没能聊出什么花来,只当朋友那般处着,一点来电的感觉都没有体会到。他却着急了,想要我和他早日定婚。我拒绝了,他问我为什么,我说我觉得他是个很值得交的朋友,但是对他还没有男女之情。
他说:“呵呵,什么狗p爱情,现在的男人,只要有车有房有钱,要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我把热咖啡向他兜头浇了下去:“你可以侮辱那些唯钱是图的女人,但请不要侮辱爱情。”
事后想想,也许他说的是实话啊,不去冲着他的钱难道还冲着他这个人啊,虽是励志典范但满身铜臭味。
这次回家我被父母骂了个狗血淋头。值此之后,给我做媒的人明显没有以前踊跃了,可能是因为我不够体贴,没有把咖啡吹凉一点再浇下去吧。
正好,反正我也倦了去参加这种索然无味的交易会了。
因为这段相亲的经历,我的观点又改变了,我开始觉得,即使最终不能在一起,那我也曾经拥有过爱情啊,总比被人拿去上秤论斤卖的强吧,我应该觉得庆幸才是。
我仍然相信爱情,只是不再觉得单单靠它,两个人就一定能走到白头。
这个瘦巴巴的男孩子一开始出现在我面前,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在一大群人的ktv里,我又唱又跳,欢脱的像只重归山林的猴子,而他待在角落里默不作声,一点存在感都没有。
后来在健身房里遇到他,我没有认出来。要不是他的提醒,我真的想不起来我们还有过一面之缘。他穿着一件运动背心,我居然隐隐约约看到了肌肉,原来,瘦弱只是表面。
遇到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有刻意的也有真正的巧遇,偶尔我们也会一起喝喝咖啡,吃个饭。与初次相见不同,他显得很是健谈,段子野史,信手拈来,跟我这个话题废坐在一起,场面倒也丝毫不尴尬。
他没有正式跟我告白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和他开始交往了。
可能是那一次一起爬山,下山时遇上了大暴雨,水流很急,他蹲下身子,示意我爬上他的背,我顺从的让他背下了山。其实我没有很害怕,可是那一瞬间我仿佛没有了思考能力。
山脚下有个小亭子,站满了很多躲雨的人,看见我们走近,他们吹着口哨大声的鼓掌,眼里都是笑意。我一向自诩为女汉子,在这一刻,却趴在他背上臊红了脸。
第二天他开始给我送早餐,从一开始的别扭到习以为常,最后居然把我常年不吃早餐的习惯给扭转了,偶尔他有事,我也会自己随便弄点去吃。
别的情侣喜欢到处去下馆子,而我们不同,因为他烧得一手好菜,那些餐馆轻易入不了他的眼,最后硬把自己逼成了隐于闹市的大厨。第一次吃到他做的菜,我的味蕾被征服得彻底,从此我逛书店时多了一个嗜好,搜集各种美食菜谱。
我平时周末比较宅,喜欢待在家里泡泡茶看看书,我看书时,他就在旁边画画,把以前丢下的爱好再次拾了起来。他做饭时,我在旁边准备下午茶的材料。晚饭后,出去散散步,顺便看场彼此都感兴趣的电影。
我不知道我们最终会不会一起白头,我只知道,跟他在一起时,我有一种无比踏实的感觉。我不用伪装,不用忐忑,不用患得患失,只需要做最真实的自己。
我以前一直对婚姻需要门当户对嗤之以鼻,但原来,爱情也需要“门当户对”。
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身上摘下来的一根肋骨制成的。我觉得,我好像真的是从他身上摘下来的一根肋骨。不然,怎么会那么契合。
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年,不如,就找一个适合自己的。乍见之欢,总不如久处不厌。
爱,是婚姻的前提,但我想,适合,才是长久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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