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儒家传说中夏商周时代实行的土地制度,是上三代王道政治的重要内容,中小学历史课本都对其言之凿凿。
历史上是否真的存在过井田制?我倾向于认为井田制只是个传说:一来并没有考古资料证明井田制的存在,二来现存的记载资料也都不能证明其存在。
(一)孟子最早提倡恢复井田制
孟子可能是中国古代最早主张恢复井田制的思想家。《孟子·滕文公上》记载他对井田制的描述是: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他又据《诗经·小雅·大田》中“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一句指出,周时实行的应该就是这种八家为井而有公田的井田制。由于资料的极端缺乏,孟子虽提倡甚力,但语焉不详。所以杨泽波在《孟子评传》中指出,井田制本就是孟子“根据有限的历史资料重新构建的一种理想”而已(见该书167页)。
另外两部涉及井田制的经典是《谷梁传》和《周礼》。
《谷梁传》论井田制与孟子类似。在宣公十五年“初税亩”条下,其传曰:“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其一。”但《谷梁传》虽称传自子夏弟子谷梁赤,其成书肯定要晚得多。其对井田制的描述,很可能也得自孟子的启发。
号称周公制作的《周礼》对井田制的描绘更加详实与具体(《周礼》对于井田制的描绘下文还要说)。但据今人考证,不仅《周礼》非周公所做,连成书时间也与周代无关。此书大致是汉初时人所著(见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年版,第247页)。因此,此书相关论断也可能是根据孟子的观点发挥来的。
(二)宋代学者最爱讨论井田制
井田制在历史上子虚乌有,但儒家学者一直把井田制当作三代圣王之法来提倡。特别是宋代学者,总想超越汉唐,复兴三代,因而对井田制的讨论比较热烈。
第一个代表人物是李觏。李觏对井田制非常重视,认为它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所以考究甚详。他年轻时写的政论文章《潜书》中,就提出应实行井田制以保障民生:
“吾乃今知井地之法,生民之权衡乎?井地立则田均,田均则耕者得食,食足则蚕者得衣;不耕不蚕,不饥寒者希矣。”(李觏:《潜书·一》,《李觏集》第214页)
晚于《潜书》几年写成的《平土书》中,他结合《司马法》,认真考察了《周礼》中的大司徒、小司徒、载师、遂人、匠人等职掌,对周代的井田制度做了理想化的描述。他根据《周礼》还原出的井田制是这样的:
(1)国土分野:以都为中心,按郊(又分近远郊)、甸、稍、县、畺,以百里为单位,向外环状扩散(其格局类似今天北京的交通环线)。
(2)行政系统:郊按家、比、闾、族、党、州、乡,建立六乡;甸则按邻、里、酂、鄙、县、遂,建立六遂。
(3)都鄙(在郊甸以外,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按井田制组织社会。井田制下,土地则按井、邑、丘、甸、县、都、同,层层分割;地块之间,按遂、沟、洫、浍、川建有排水系统;又按径、畛、涂、道、路建有交通系统。
(4)司空“度地以居民”, 按行业分工教化民众。每家授予住宅之地五亩,授耕作之田,“不易之田家百亩,一易之田家二百亩,再易之田家三百亩” (《平土书》,《李觏集》,第202页)。对于王子弟食邑、公卿大夫的采地,也要根据其等级而限制大小。
(5)司马从乡遂居民中征发军队,建立六军。
(6)周代的赋税制度,李觏认为是“税夫无公田”(详见上节),税率大致在二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二之间。
关于平土的重要性,李觏在序中指出:“古之行王政必自此始。”他认为,解决民众生活问题的根本是让他们拥有土地:
“生民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已。是故,土地,本也;耕获,末也。无地而责之耕,犹徒手而使战也。”
使民众生活有保障则是教化的前提。食不足,心不常,虽有礼义,民不可得而教也”,就是尧舜复起也没有办法。所以他提出应当将井田制付诸实施,“复为一周乎”。
另外一位井田制的提倡者,就是发愿“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一代大儒张载。有趣的是,张载和李觏都出自范仲淹门下。
张载也强调通过推行井田制达到均贫富的目标,作为治国之始:
“仁政必自经界始。贫富不均,教养无法,虽欲言治,皆苟而已。世之病难行者,未始不以亟夺富人之田为辞,然兹法之行,悦之者众,苟处之有术,期以数年,不刑一人而可复,所病者特上未之行尔。”(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张载集》,第382页)
因此他说“治天下不由井田,终无由得平”,又说“周道止是均平”。(张载:《经学理窟·周礼》,《张载集》第248页)
张载对井田的描述,也是取诸《周礼》,与李觏所言大致相同。但对于如何推行井田制,他有自己的看法。李觏提出的推行井田制策略,是政府颁布限田令,迫使占田多者抛售土地,同时驱游民回到农村购买。这样做其实是强制均田,必然会受到占田多者的反对,几乎不可能推行。
张载提出的办法相对缓和,即“以‘经济地位’换‘政治地位’,由‘封建’带动‘井田’”(李蕉:《张载政治思想研究》,第107页)。他指出,推行井田不需要强制。对那些拥有大量土地者,可以用“封建”的办法弥补其损失:
“其多有田者,使不失其为富。借如大臣有据土千顷者,不过封于五十里之国,则已过其所有;其他随土多少与一官,使有租税人不失故物。”(张载:《经学理窟·周礼》,《张载集》第249页)
田多者因限田受到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授予官职或分封爵位的办法弥补,则田多者的反对自会减少。然后就可以逐步落实井田制度了:
“其术自城起,首立四隅;一方正矣,又增一表,又治一方,如是,百里之地不日可定,何必毁民庐舍坟墓。”(《经学理窟·周礼》,《张载集》第249页)
所以他自信地说:“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一人而定。”(《经学理窟·周礼》,《张载集》第249页)
今之学者谈及宋人论井田,往往认为他们只是取均田之意,而不认为他们真要推行井田。其实无论李觏还是张载,都是《周礼》的忠实信徒,他们是真诚相信井田制可以实行于当时的,故真诚地主张推行井田制。
张载比李觏更为笃信井田制之可行。他认为,即使不能推行于天下,犹可验之一乡。于是与同道一起买了一块土地,准备按照《周礼》所载的井田制度,划分田界,建设学校等配套设施,进行试验。可惜未及施行便去世了。
(三)朱熹的观点
井田制虽好,但真的实施起来,比较麻烦。王莽就是个反面典型。
王莽是一个复古理想主义者。他曾经参照夏商周的井田制,颁布了“王田令”,即将天下土地改称为“王田”,同时禁止土地的买卖。如果一家人中男丁不满8人,但土地超过了900亩,就要将多余的土地交给国家,再分给本族人耕种。以前没有土地的家庭则依照一夫一妻一百亩的标准分配。结果这么一搞,群起反对,天下大乱,身死国灭。
南宋大儒朱熹有一定的从政经验,深知井田制的虚妄。他批评井田论者:
“讲学时,且恁讲。若欲行之,须有机会。经大乱之后,天下无人,田尽归官,方可给与民。……若平世,则诚为难行。”(《朱子语类·卷九十八·张子之书》)
就是说,井田制作为理论在讲学时说说可以,在正常年代是不能真正去实行的,因为这涉及到复杂的财产权等问题。均贫富之意固然不错,但是否应当或可能通过剥夺富者的财产强制推行均贫富呢?朱熹以自己实际政治经验为例,说:
“这个事,某皆不曾敢深考。而今只是差役,尚有万千难行处,莫道便要夺他田,他岂肯。”
只有经历了朝代变更那样的大动荡之后,人口锐减,无主地多,国家才可能进行重新分配土地。
在这个问题上,无疑朱熹的认识更加清醒些。李、张二人提出推行井田,其动机都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但若真的采取那样的措施,或许带给社会的混乱更大。再往后,讨论井田制的学者就更少了。(本文系知乎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