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一月份发现的错误是我犯过的最大的错误。但是今天,发现了一个更严重的错误。如果局面无法改变的话,不得不要辞职了吧。
其实这些问题都可以避免。都怪自己不够仔细。粗略的了解文件,没有学会咬文嚼字。没有好好思考文字背后的意思,没有注意到更为严酷的截止日期。
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有份巨大的理赔单有可能不能理赔了。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我记得的截止日期到6.30日,后来翻看条款,发现是意外发生的180天之内。
之后我做了什么努力?
问了好几个人。一个是我们上级单位的工作人员。她说截止日期是6.30日;我也问了其他区的工作人员,他说是180天以内。如果按照条款来的话,后者说的是对的。但是市里的老师天天做这块内容,应该更加的专业。
我怎么分析这件事?
我重新看了条款。同样的理赔项目出现了两个文件中。在不同的文件中它的表述是完全一样的。写的都是180内不申请的话就将要失效了。但是我咨询了上级单位,她很肯定的告诉我,他们制定的那份有效期一定是两年内。而非是180天。那么我考虑到的是,后一份文件很有可能是复制前一份文件的。那么很有可能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也会有出入。
同时我考虑的是,上级单位的工作人员会不会没有处理过这样的事情,时间间隔这么久才去报销的。所以他们也不一定是完全掌握了这个操作?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的理解也很有可能是错误的。
这样的话,那么这份单子依然我无法报销。
我现在应该做什么?
把精力从这件事上移开。不管 在怎么去思考,事情已经成了定局。能理赔就是能理赔。不能在怎么想也不能。我现在应该去做的就是吸取教训。是人都会犯错的。但是这个明明就是因为我的不仔细所造成的。就好像看书看了,以为自己有印象了,理解了,熟悉了。但是真正回忆起来,一切又好像都是空白。说到底就是没有真正的把握透精神。
为什么没有把握透呢?
因为我只看到了表面的意思。而没有深入的思考深层次的原因。为什么在这之前我没有注意到这个时间点?因为我以为我把握了。为什么我以为我把握了?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所有的截止日期都应该一样。而且我记得那时候条款写的很复杂,但是实际操作中完全不是这样的。比较的想当然了。为什么我会这么想当然?因为在交接的过程中,对方没有提醒我,我也没有在意。之后再做的过程也只记得大部队的时间,而忽略了这些细节。为什么我会忘记这些细节?因为我没有走心。为什么不走心?因为我不喜欢这份工作,所以始终无法全情投入。
其实每次犯错都是发现自己薄弱环节的好时机。但是很多事情都是应该在这之前就知道的。做这个工作两年,总以为自己对所有的东西都了解的清楚了,但真的碰到问题了又不知所措了。然后不停的再补。所以我一直怀疑我的理解能力和智力问题是存在严重问题的。而这些轻微的不足好像不容易被发现,但是一旦发现了就容易出大问题。
现在这件事我应该怎么做?
等对方交材料过来,然后提交看市里是否收。如果收了那皆大欢喜。如果没有收,那就和领导说明情况并且道歉。想想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如果真的没有的话,那就辞职吧。这个地方,这份工作真的不适合我了。
如果这件事能平安度过的话,我希望以后碰到问题都不要拖。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完成。这样才能保质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