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云

文|大小说家马克

2016年的8月,我开始写一些零散的小说片段,包括此前这个号上发的文章《片段·关于死的话题》、《留白·写字》。写着写着,我觉得完全可以把这些片段串起来,讲一个故事。大概,到2016年的12月,我完成了这篇让我自己感到满意的小说,也是我写的第一部小说。

这是一部意识流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套路,时间线是错乱的,并不好读。我能保证的,只是满满的自我表达的诚意。因此,我也明白它注定是小众的,甚至是个人的。




(2015 年)

组织终于下达了最后通牒。天台上吹起了微微细风,下午五点的太阳温度刚好,烟雾缭绕中,两人面无表情地对坐,各自望向远方。

“凌晨三点,动身。” 阿布抽完了最后一根,踩灭烟头,缓缓舒了一口气,注视一会儿地面,嘴角忽然微微上扬。

“记得带烟。”坐在对面的人也踩灭了烟头。

天台的风刮得略猛了些,两人的头发被吹得散乱,阿布的刘海遮住了他的右眼。旁边的衣服和衣架凌乱地摇摆,杂音环绕,风声之中像是在迎风舞动,这声音组合又似某种奏鸣曲。阿布站起身来,转过身来眉头紧锁,惊觉这一切不过是自然而然的杂乱无章。


(2000 年)

“操他妈的又下雨。”她蜷缩在椅子上,瑟瑟发抖地点燃了一支烟,贪婪地深吸一口,一阵烟雾长呼而出,才感觉好了一点。

华南的九月天,却让人感觉冰冷;每逢下雨,她的腿脚又开始疼。她气得抖得更厉害了。

抽完第一根,她又点燃了第二根,然后起身拿了毛毯披在身上,回到书桌旁拿起笔开始写字。

一会儿的功夫,她已经平静下来——无论如何,夏雨不会持续很久,明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2013 年)

一言以蔽之,写字的意义在于记录。人们写字,四毛也写,值得一提的是,四毛时常没日没夜地写。这看似平常的不平常,让一个三口之家别有风景。

四毛上课写,下课写,午休写,放学写,晚修写,通宵写。除此之外,四毛按时吃饭,按时洗澡,当然按时睡觉则是不常有的事。四毛从来不让任何人看自己写的东西,只是会在面对诸多疑问时回答:

写日记;

写小说;

写散文;

写作业;

写感想;

写检讨;

写情书;

......

抽烟是平民百姓的常态,是艺术家的常态。四毛也抽,初中开始就碰过烟,那时只是出于动物的模仿本能,具体来讲,是出于好奇心和摆姿态。到高中时,烟已经和写字狂人如影随形。

“烟是我的三姨太。”四毛这样写过。

四毛从早上写到晚上,饭都是按时吃的,又从晚上写到早上。不分昼夜地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伏案是不易被发现的怪异行为,四毛的爸发现时大吃一惊:“你妈逼,你疯了吧?”

四毛的妈说:“傻老公,这傻孩子喜欢写,你就让四毛写。”

四毛被打断时说:“别管我。”被发现虚弱不堪说:“送医院。”

很多次,在不舍昼夜地写了三四天后,四毛被送到医院。最后一次,是国庆假期的倒数第二天上午,“国庆七天乐”的节目还在电视上喜庆洋洋地上演,观众笑声连连,四毛的爸端着茶杯敲开了四毛的房门,发现四毛正埋在书桌上不动,上前摇了摇四毛的身体,四毛整个人突然瘫倒下来。四毛躺在地上,眼睛慢慢睁开,感觉浑身冰冷,两滴清泪从眼角流向耳廓,挂着清晰的泪痕,四毛微笑着一如往常道:“送医......院。”

这一次,连续写了五天四夜的四毛没有被医院抢救过来,溘然长逝。


(2013 年)

《自杀房间》里描述了一男一女两个问题青年关于自杀的闹剧。早先扮演着“领导者”的堕落女青年口口声声歌颂着自杀,最后却没敢死去;因为女青年教唆而误入歧途的男青年最后却一时冲动吞下了大量药片。证明这真的是一时冲动的,是在影片的最后,他真正死去之前的一段时间里,神情扭曲、尖声嘶吼,充满了无助、绝望和后悔。

说辞里充满着消极厌世思想的青年其实内心深处依然极度恐惧死亡。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中,讲到人有“生的本能”,也有“死的本能”,分别对应创造与毁灭,后者在常人听起来更让人不可思议。各种形式的自杀、自残,甚至咬指甲,都属于这个概念外延的范畴。深究其内涵,这种毁灭的本能也有可能由内向转为外向:毁灭自身以外的某些东西。

零上心理学专业课的时候只是走了个过场,但这不妨碍他认为弗洛伊德确实是个有趣的老头儿。对死本能理论的兴趣,来源于他从某个时间节点开始意识到的、自己间歇性的对于死亡恐惧的歇斯底里症状。

也许这是人类本能,零想。

他开始回忆、记录和观察自己关乎“死”的点滴。随着摸索的深入,零发现死亡恐惧只是一个类,推而广之到其他的恐惧,零把这所有归之为对“失去”的恐惧。恐惧失去什么东西,就站在更清高、更无畏的角度试图说服自己,这种东西并不是所想的那么美好,甚至藏着不为人知的肮脏与邪恶(这已经是哲学层面的辩证思想了)。零觉得,基于此,自己胜利、重回优越或者找回尊严。

由于专业所长以及自己的好奇心,零曾响应一个公益组织的号召,加入临终关怀志愿者的行列。零的记录在持续。

“周四中午下课后,我照常坐上去疗养院的公车,手里提着一袋面包(我的午餐)和一袋苹果。虽然已是九月下旬,正午的太阳依旧猛烈,下公车后不久,衬衣已经湿了一片,我下意识地加快了步伐。敲开门,云姨正仰卧在床上看着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时我突然灵机一动,后天要给云姨挑一本书带来。

我朝她问好,她朝我笑。

我饿了,便开始啃面包,啃到一半觉得口干,便倒来了两杯水,一杯给云姨。彼此缄默中,我悄悄观察着她。翻书的姿势很优雅,看得出她从来就是个爱书的人。我发现,她翻书的全过程几近绝对的匀速。或看到某处,她锁眉;或忽然久久盯着地面,似在思考某处不通;或转头望向窗外,面露欣赏之态。”

“在不久后注定到来的死亡面前,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表现出恐惧或不安。”零的记录中写道。


(2005 年)

志云小学三年级那年,便开始注意到一个奇怪的老人。老人和志云住在同一个小区,老人的单元楼就在志云他们家那栋楼的斜对面。老人嘴边留着一圈花白的胡子,看起来很工整,似乎是精心修剪过似的。

一天下午,志云妈妈牵着放学后的志云正在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志云抓着妈妈的手站在一边无所是事,便开始东张西望起来。这时候他注意到了那个奇怪的老人,因为他太显眼了,站在穿梭如流的人与车中间,简直像个雪人一样——花白的头发、花白的胡子以及雪白的单薄上衣。更吸引志云的是老人手上的照相机,老人时不时就抓起挂在脖子上的相机对着过路的人拍照,志云呆呆地看了几秒,然后扯着妈妈的手说道:“妈妈,妈妈你看,那个雪白的老爷爷在照相!”

志云妈妈顺着志云所指望去,也呆呆望了两秒,随后若无其事地继续挑菜,并说:“你给我站好别乱动。”

晚上,志云一家三口在饭桌上吃晚饭,电视机在饭厅可以用余光看到的位置,志云妈妈对饭桌上挑三拣四选出的菜品照样发着牢骚,父子两人早就对这种碎碎念习以为常,自动过滤掉。这时,志云突然瞄到电视上正在播放的佳能广告,像是遭遇惊喜一样突然喜上眉梢,笑了起来,高声说:“爸爸,我今天下午看见一个老爷爷,他全身都好白!他在菜市场对面拍照!妈妈也看见了。”

志云爸爸与志云妈妈对视了一眼,志云妈妈淡淡地说道:“就 C 栋那个白胡子,我看他有毛病,天天拿着相机在街上游走。但是大家又说他说话什么的很正常。

“小孩子别管那么多,吃你的饭。”志云爸爸脸埋在碗里,用同样平淡的语气说道:“就跟你打牌一样,每次都输,都说不打了,每次都自己打脸,我有时候也觉得你有毛病。”说完知道自己过分了,马上放下碗筷,抽了一张纸巾,穿上拖鞋便外出散步去了,留下志云妈妈恶狠狠地瞪着他,在饭厅里臭骂个不停。

这时候志云也不敢再说话了,但是他还是对白胡子充满了好奇心。

自记事起,黎志云的爸爸就常常对他说,我儿,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太刻意,要顺其自然才好,不然会适得其反的。一旦志云问为什么,志云爸爸就会说,爸爸的经历得多了,被实践反复验证的,那就是真理!你不用问为什么。久而久之,志云也就不问为什么了,但是他的爸爸还是一直在说,志云啊,凡事不能太刻意,顺其自然才好。

志云从小的学习成绩单就不好看,每次拿了回家,也能释然地应付爸妈道:“爸爸说的,成绩这种事不能太刻意,顺其自然就好。”他爸起初表现出些许愕然,久了便只是无奈地沉默——做爹的当然都希望儿子成绩好,但是他绝不会为了这个而推翻自己信奉了多年的道理。

他妈则不管这些,少不了一阵痛批,不走运遇到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志云还得挨打。对于丈夫的不作为,志云妈妈自然少不了要说的,志云爸爸对此回应道:“我说顺其自然,当然是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顺其自然。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不管这孩子了吗?咱们该做的都做了,供咱们孩子上学,学校也还算不错的吧?补习班和兴趣班,该上的就上,然后就顺其自然。”

此番议论,志云妈妈根本懒得去理出个头绪,气冲冲道:“你他妈怎么不去当个哲学家?”

其实志云爸爸诚可以算半个哲学家。他热爱思考,对事物的探讨往往自然而然上升到哲学层面,天性使然。同时,他又常常深刻地感受到这种思考所带来的危险——常常陷入逻辑的陷阱而走不出来,或者造成错误的认知,离群索居,愤世嫉俗。再加上自身碌碌无为的讽刺,他便更不敢以此为傲了,但是这种天生的本能始终伴随他左右。

志云的小学离家不远,所以有时放学后他会自己走回家。一天下午,志云在回家的路上又碰见了白胡子,这次老人穿了一件黑色的上衣,志云不再觉得他是雪人了。志云走过去说:

“老爷爷,你在拍什么啊?”白胡子正专心致志地抓取一个画面,好一会儿没搭理志云,志云便急得喊:“老爷爷,老爷爷!”这时候白胡子才转过头来,看了看志云,说:“我在拍路上的人啊。”

“那你也给我拍一张!”志云说,仰着头,双手握拳微张,双眼发光地看着老人。白胡子听了,怔怔地盯着志云看了许久,沉默着,像是在犹豫,良久后开口道:“好吧。”志云笑了,但是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看着拿起那部略显陈旧的胶片相机的白胡子,微笑又转为之前的坚定神色,这时白胡子咔擦一声按下快门。这条平常的城市街道上,人来车往,散乱分布的井盖让地面并无平整可言,人行道上偶有的破损瓷砖并不精致,菜市场里一片繁忙而杂乱的喧嚣则为所有的熙攘一笔点睛。

这是一张记录下那个握拳、仰头、坚定、好奇的三年级男孩的相片。


(2008 年)

志云上了市一中,这所初中离家两公里的路,就近分配的。听名字,这所初中实力不凡,毕竟排行“老一”。但其实除了这些以数字命名的中学外,还有许多其他名字千奇百怪的中学,有私立的,有公立的,其中也不乏佼佼者。在当地被广泛认同的排名前五的初中是:天才中学、水天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市五中、市一中、市实验中学。对于中学的命名、公私、排名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志云、志云爸爸和志云妈妈也是一头雾水,但是他们知道,小学成绩平平的志云被分配到了一所排名第四的中学,便又安心继续眼下的生活,不再探寻个所以然。

白胡子还是在大街上拍照,只是似乎经常去离小区更远的地方,偶然在家附近的街道上见到白胡子,志云依旧喜滋滋地上去打招呼。有时志云会久久地站在旁边看着,老人或探寻似的走来走去,或钻研似的盯着路人的某个部位,或快速拿起胶片机咔擦记录下一瞬间,或对路人鄙夷的神情或唾骂一笑置之。白胡子什么都拍,男女老少,奇装异服者,精致高贵者,朴素平常者,还有乞丐和城管。他说他在拍路人。

志云本来和黎小萱没有太多接触,两个人都姓黎,在同一个班,见面打个招呼,便无其他。初中第一个学期的中段考过后,出成绩的第一天,一心以提高全班成绩为奋斗目标的班主任决定每次大考过后都要根据成绩来调整同学们的座位,目的是成绩好的和成绩差的合理搭配,以优带劣。志云和小萱因此成为了同桌。

“这么看来,我们成绩好的人无论如何都会跟成绩差的人同桌,而且考的越好,同桌的成绩越烂,好气人啊!”小萱满脸愁容。

作为成绩排名中下层的志云有点尴尬,转移话题道:“你只知道老班座位调整方法的表面,你知道原理是什么吗?”

“原理?什么原理?”小萱问。

志云微微转过身,清了清嗓子说:“我看了一眼全班同学的成绩表,我发现座位调整后,每一张桌的两个人排名相加之和都是一样的,是 65。我们班有 64 个人,比如第 1 名和第 64名同桌,第 2 名和第 63 名同桌,其他也一样是按照这种规律。比如你是第 11 名,我是第54 名,相加还是 65。”

小萱愣了一下,似乎懂了,虽然没有亲自验证,但是已经有一些崇拜之感。

志云发现情况对劲,打铁趁热继续说:“我从一本数学辅导书上看见等差数列的求和方法,原理和这很像,厉害吧?果然我们老班是数学老师,就是不一样。具体的我就不说了,高年级的东西,太高深。”

小萱根本不懂什么等差数列,回过神来说道:“你还是有点小聪明的嘛,虽然你中段考只考了 54 名。”

志云无话可说,这时上课铃也响了,两人便不再说话。

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拿着班排 54 名的成绩单,志云踏出教学楼仰天一叹,呆滞地走路回家。明天是周六,志云觉得,自己这个双休真的是双休,休想再碰电脑了。


(2016 年)

小萱此刻觉得自己又从天堂回到了地狱,尽管她知道自己乘坐的天堂和地狱的班车也许大概半小时一趟,但此刻这不重要。她坐下又站起,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呆。时间是傍晚六点。她又坐下,随手拿起书桌上那本略显厚重的书——《希尔王朝》,翻开书的封面,第一页上写着孤零零的一行字:

一切都将是永恒。

往下翻第二页的刹那,小萱“砰”的一声把书合上,心中紧绷的弦最终还是断了:去美国吧,跟志云分开。她拨通了志云的号码。

“喂?”小萱先开的口。“喂?”志云的语气很平常,但是温柔的。小萱缄默。

“你在干嘛?”志云问。

“看了会儿书。”

“我今天也看了书,终于把那本长篇小说啃完了。中午睡得很足,晚上准备去打球。

对了,咱们什么时候去台北?”听得出来,志云今天精神饱满。

“我要去美国。我们分开......的话,我舍不得你。”小萱是这么说的,她自己也不敢相信。

“噢,我知道啦。你不是早就决定不去了嘛。”

“嗯,台北的事明天出来说吧,我想去海边走走。”

海风哗哗地吹,两人的头发都乱得很精致。志云和小萱并排坐在石凳上。小萱在看那本《希尔王朝》,志云在看 iPad,其间有一小时十五分钟没有说过话。忽然,志云伸了个懒腰,往旁边瞄了一眼小萱在看的书,便忍不住动手去翻,刚好翻到最后一页,上面是孤零零的一行字:

一切都将被忘记。

“一切都将被忘记。”志云念了出来,小萱调皮地瞪了他一眼,把书合上。两人望着海,嘻嘻哈哈地聊了许久。

后来,小萱说:“我们结婚吧。”

(2011 年)

若干年以后,当面对校园里穿着整齐校服的中学生,小萱定会想起那个阳光明媚、大家在上自习课的教室里想入非非的遥远的下午。

年少情怀总是诗。那时候彼此的交集和家庭无关,和利益无关,只和教室有关。

阳光明媚。小萱身旁,志云正在埋头写作业,突然他放下笔,用左手中指转起了历史书,侧过脸问小萱:“你知道世界上有一只猫是既死又活的吗?那叫薛定谔的猫。”

“你特么想什么呢?多学习,少逼逼,放学请老娘吃面。”


(2011 年)

黎小萱拖着黎志云去吃面,是因为今天是值得庆祝的周五。如往常一样,他们去那家叫“第二面”的面馆。两人踏进店门,正在擦桌子的老板娘忽然拍案叫道:“全天下的面,没人敢自称第一,为什么?因为老娘这儿叫第二面!”

小萱依然一脸尴尬,志云笑着点头:“老板娘,您好啊。嘿嘿,还是两碗鲜虾云吞面。”

小萱到家已经七点有余,她在单元楼下看了一眼自家的信箱,没有看到自己订阅的杂志,却发现一封信。一封陌生的信。信上的收信地址写了小萱这栋单元楼,却没写房号,不知投递时是个什么状况。

回到房间以后,小萱端详着这封信,信封上的字迹工整又别致,信封封口处黏得不牢,

小萱轻轻一掰便开了。信上写道:

“上午十一点,这里没有太阳,风吹得凉凉的,想起你的头发被吹乱的样子,没有具体的时空,要说的话,那就是荔湾公园吧。

想写邮件给你的,但是刚想到一句话就忍不住在微信发出去了。我常问爸爸妈妈年轻时是怎么交往的,相对车马邮件的那时候,我们已经被碎片化了。也不能说谁好。以前的年代人们梦想着即时分享的喜悦,现在微信给了我们这一切,但有些人却回过头向往完整的交流与别离。我今天吃姜葱鸡,明天吃咖喱鸡,都觉得很幸福。

媒介决定论是我在传播学里最喜欢的理论之一。它说,媒介所承载的内容并不重要,媒介本身就会带给你巨大的影响,媒介即讯息。

微信让信件渐渐死去。中午我情不自禁拿出手机发微信给你的那一刻,我就感受到了,微信对我们生活的侵袭有多彻底。我们都碎片化了,这种碎片化会蔓延,碎片化的阅读和表达都让我害怕。我自己已经被深深影响了。还记得前两天晚上,我在你旁边翻着 QQ 空间,里面充满了我过去几年成长的碎片,那些思绪是如此破碎以至于我最终拼凑了一幅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画像。微博和说说一百多字的字数上限限制了我的表达,给了我懒惰的自由,给了我用大而空、空而泛的三言两语把世间的某一部分全部涵盖进去的台阶。可是我最近并不想再说我爱你,我想说凉风让我想起你头发凌乱的样子,凌乱得让人想哭。再说你撒娇的样子,哭的气息,抱我的温度,吻我的触感,笑的时候。这可以是一篇三千字的论文。

两年多以前我遇到你,我说,我不喜欢这隔着冰冷屏幕的两张脸在交流的破碎,我喜欢面对面的温度和完整,是不假。

为什么你一再催促我写信给你而我迟迟未动笔?因为微信杀死了信件。更强大的科技让我们不知取舍,支离破碎。不要误会~讲这些,没有感情偏向和价值判断。

鱼儿可以离开水,呼吸可以离开氧气,我可以离开你。你知道我是那么需要你,以至于我希望你我都能善良、谦逊又自信,向着光亮那方。”

读完,小萱呆呆坐了一会儿,随后找了一个更大的信封将这封陌生的信装好,并在一张新的信纸上写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不过你的字好看,也许我们能交个朋友。下次寄信记得写房号,不然你的信可不一定会寄回我手里。祝好。”


(2017 年)

黎志云抬头看见这满墙五颜六色的字,雕塑般怔怔地站了五十七秒,末了以一种想哭哭不出的尴尬语气低沉道:“废他妈话。”

此刻我在哪里?和谁?在干嘛?有那么一瞬间志云恍若神游九霄。

面前是米洛斯的阿佛洛狄忒,坐在身旁的是夏弥。罗马神话中与这爱与美的女神相对应的是女神维纳斯。此刻两个人已经在卢浮宫的这间特辟展室坐了二十三分十五秒,他来回游荡的思绪现在又收了回来。

夏弥刚过肩的栗色头发微卷,用她的话来说,“Looks French in this way”。她自认与艺术没什么缘分,虽然志云是拉着她过来的,但是她喜欢在一个舒适的地方坐一个下午。志云此番赴巴黎音乐学院交换一年,技艺平庸的他抓住这次绝佳的机会后可以说背负了相当的压力。夏弥度假地点的选择标准是相当宽松的,便来巴黎找他。

“不去看看其他的吗?”夏弥随口问道,也不是厌烦了维纳斯。

“嗯,不太想走。我就想一下午都望着维纳斯,其实还想吹一曲德彪西的《亚麻色头发的少女》。真的不想去看微笑的蒙娜丽莎或者胜利女神什么的啊,现在。”

夏弥照着展品介绍自顾自地念道:“人们从这里发现了自己,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创造潜能;感受到了人类生生不息的原动力。”

为什么这尊雕像不是原本就是断臂的呢?志云回想着自己喜欢上她的缘起。我喜欢的是断臂女神维纳斯,并不是爱与美的女神维纳斯,而断臂并不是她的初衷,竟然只是阴差阳错的意外!这都是些什么啊。志云变得有点愤怒起来。

断臂的维纳斯美得让人心醉神迷,可是亚历山德罗斯大概是猪吧。志云较起劲来丝毫不想退让,他对艺术的了解不多,但他向来坚持对感到荒唐的一切保持愤怒。

志云转过头看着身旁的夏弥,她正在刷 Twitter,仰起头来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便又低下头去。那一刹那志云像是触电一般,夏弥的笑还是那么那么美啊,可是这次美到让他有一种哭的冲动。

黄昏下的火车站,志云和夏弥深情地拥吻。夏弥的下一站是伦敦。

“两个小时就到了,保持联系。我爱你。”夏弥又展露出划破天际的笑容。

“我爱你。”志云塞了一张微型贺卡到夏弥的背包里,嘱咐她在火车上再看。第一面写的是“je t'aime(我爱你)”,第二面写的是“Adieu(再见了)”。

志云走出火车站不久,电话便响了。黎小萱。

他把电话紧紧攥在手里,刻意等了十几秒,接起电话:“这才一个月不到吧?搞什么飞机?”

黎小萱说:“按错了,便将错就错问候一下你,也顺便问候一下你妈。”“我妈不在巴黎。你好端端问候我妈干嘛?你在骂我还是怎么?”“废他妈话,在干嘛?”

“刚送完我老婆上火车。”

“噢,没什么事就继续绝交吧,拜拜。”

黎志云冷笑一声,在广场上驻足徘徊。风起了,成群的鸽子与他擦肩飞过,头发也相当应景地被吹成鸟窝。黎志云眼神迷离,慢悠悠地踱着步,他觉得自己举手投足之间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潇洒帅气,真是久违了。


十一

(2017 年)

黎志云驾 MINI Cooper 来到海边,那是一辆他从二手市场淘来的蓝色小车。他并不知道MINI 是 gay 的象征,所以对于购车之后男同性恋者的频繁骚扰感到真是日了狗。

他在海里丢下一个漂流瓶,瓶子里是他随手翻出来的一首诗:

《乘着火车旅行》

我年华里所有诗意献给你

阳光、温度和清风

赖床的旋律,烟雾缭绕的醉意

这天下不抵你

时间与我跳华尔兹

多少年华洒落

如果向阳花没有在太阳底下迷路

我的年华献给你


黎志云回到车里,打开车窗听着广播。

“下面播报一则通缉令,国际通缉犯阿布、泰山,男,前中国籍军人,现证实已逃窜至法国境内,该二人......”

黎志云换了台。这个音乐电台放着一首中文歌,是朴树的声音,但是他听不出是什么歌。

“是非爱恨也无需再辩。”黎志云念着一句朴树的歌词,来自《我爱你,再见》,还有一首他很喜欢的歌叫《那些花儿》。黎志云常常惊叹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写出这么美丽的歌曲,此刻又想起朴树曾说,自己已经很难再创作出满意的歌曲,因为就是写不出来了。因为潦倒变成了安逸。

海风透过车窗,继续吹。


十二

(2013 年)

黎小萱来到咖啡厅坐下,坐在对面的四毛照旧在写着什么。

“卡布奇诺,谢谢。”

四毛和黎小萱是高中同学。今天是周末,黎小萱知道四毛每个周末都在这个咖啡厅写上一天的字,她会偶尔来陪她。

“听,店里现在放的这首歌,知道是什么?”四毛抬头看她,顺手点了一支烟,眼睛在烟雾背后眯成一条缝,嘴角自然上扬。小萱早已见怪不怪。

“鲍勃.迪伦,《像一块滚石》。”四毛晃了晃脑袋,“Like a Rolling Stone。村上先生在《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第 33 章最后描写道‘鲍勃.迪伦开始唱《像一块滚石》。于是我不再考虑革命,跟着他哼唱起来’。”

黎小萱托着下巴与四毛对望,也笑得很自然,她唯独不厌倦四毛的烟熏,因为她真的喜欢四毛,就像喜欢一个神秘不可知、又在潜意识里依稀有所共鸣的存在。

“喂,我平时从不给别人看我写的东西,你也知道。”四毛缓缓吐出最后一口烟雾,熄灭了烟头, “但我现在突然想告诉你我此刻在写什么。”

黎小萱自顾自地抿了一口卡布奇诺。

“关于死的话题。我突然想探讨一下的。写了一个主角,起名的时候我有点纠结,最后叫他零。很麻烦的,不是吗?不要什么张三李四王五,当然也不是像我这样叫四毛,就叫零好了。”

“关于恐惧和心理防御机制。对了,零是学心理学的,不过他和我一样,不务正业。对于恐惧的辩证,我想我已经有一些上升到哲学层面的叙述了。但是似乎世间一切都是辩证的。所以这也没什么好津津乐道吧。我猜。”

四毛突然想到什么,两眼在发光,继续伏案写字。小萱好一会儿只看着她。

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四毛又搁下笔,拍着脑袋念念有词:“这脑袋又痛了,最近是越来越痛了,越来越痛了......怎么老是痛,老是痛......”末了,突兀地顶着黎小萱的眼睛:“我昨晚又没睡,因为咳出血啦,恶心得很,完全不想睡哟。”

“许多人都问我为什么这么爱写字,我从来不说,你知道的。你也想知道为什么吧?因为啊,有一年夏天,大概是我四五岁的时候吧,我悄无声息地打开我姑妈的房门,看见她披着毛毯蜷缩在椅子上,一边抽烟,一边写字。那个画面仿佛是静态的,我一动不动站在门口,看了她足足十分钟。”

说着四毛又点了一支烟,照例笑眯眯道:“后来我觉得我也要写字。”

黎小萱看了一眼手表,喝完了最后一口卡布奇诺,开口道:“明天是周一,过完下一周就是国庆假期了。注意身体啊,哎,你下周的作业我包啦。”

说完就要起身。

“等等!”四毛按住小萱的手,“喂,如果我突然挂了,你会怎样?”

“我大概会买一张鲍勃.迪伦的专辑吧。纪念你。”

《像一块滚石》

有那么个时候, 你曾经衣着光鲜

你那么优越, 给那些要饭的扔钢嘣儿玩儿, 有那么回事儿吧?人家跟你说, "嘿, 玩偶, 你早晚会栽跟头的"你以为他们都是跟你开玩笑

对那些在街上无所事事的人

你一贯一笑置之

现在呢, 现在你说话不那么大声了吧?现在你不再那么傲慢了吧

当你需要费力讨生活时

没家的滋味

你觉得怎么样?

一无牵挂、也没人认识

像个流浪汉。


十三

(2012 年)

“电影《心灵捕手》里那个教授老头相当和蔼可亲,眼神里又仿佛有深邃的星空。他说,当你爱一个人胜过自己时,你才知道什么叫失去。什么是惊艳世人的真爱啊?我想,爱对方胜过自己,并且两个人有相同的默契,这就是唯一的标准。去考验这样的默契,无疑要冒着相当的风险,心口不一是很普遍的事,人难道是知行合一的动物吗?我保留意见。

是这样的,你要得到全世界最好的,你也要付出全世界都不需要付出的。

然而我还是带着我余下的筹码跳出这场游戏,相信这也让对方被迫中止赌局而不至于血本无归。谁又能说这不是明哲保身?

但我也时常想象赌局的美好下场。想象力,是人类最可怕的能力。我甚至不久便开始抱怨自己怎么没拿出一掷千金的魄力。

想象力,是人类最可怕的能力。一切诞生于想象,一切终结于想象,一切重生于想象。十年前耿耿于怀,十年后念念不忘,谁知对峙才知是罗生门。”

这封信是上次那个寄错信的人寄来的,黎小萱读完回应道:“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十四

(2017 年)

离中国年还有十余天,黎志云便该赴巴黎开始交换生之旅了。从学校回家呆了一个星期,对他来说,是相当舒适的时间,舒适到让他足够珍惜。

明天就要去机场了呀,我的天,今天干点啥好呢。黎志云心里念叨着,在小区里踱着步。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李商隐的这句诗声名远扬,在此刻却显得如此蹩脚。

“白胡子爷爷!”志云走向刚结束一天拍摄的老头。说来奇怪,志云是漫无目的地在小区徘徊,是不假;潜意识里,他在期待着某个人,也不假。

“哈哈,小子。”

“见到你真开心,我明天就要出国啦,去巴黎。”

中国年悄然而至,小区里挂上了许多红灯笼,一派祥和的景象里处处渗透出久违的安然与喜庆。志云和白胡子在庭院坐下来聊起了天,从巴黎到法国,从法国到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浪漫和政治。

志云递给白胡子一支烟,画面有些凝滞,随后便默契地相视而笑。白胡子谈到身居纽约的街拍鼻祖比尔.坎宁安,志云仿佛料到白胡子的话匣子要开了,便静静地听。

“他呀,去年死了。”白胡子娓娓道来,“你应该没听过吧,有一部关于他的纪录片叫《我们都为比尔着盛装》。”

“他和我一样,拍了一辈子的照片。去年他死后我才知道有这个人。他是纽约时报的摄影师,不过啊,我的名气可远远不及他,这座城市也不是纽约。突然知道大洋彼岸有一个和自己如此相像的人,还真是感慨啊。”

关于比尔,关于摄影,志云听得入神,不觉间太阳已经落山。

在家的最后一个晚上,志云呆在房间里,书桌前。他仰头望着书架盘点自己这些年来看过的书,其中史蒂芬.霍金写的《果壳中的宇宙》让他来了兴致。

“尽管置身果壳之中,仍自以为是无限空间之王!”一生被禁锢在轮椅上的霍金引用了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的一句话。这是志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井底之蛙”也可以观测整个宇宙,志云无论如何也免不了神往。这畅游宇宙的灵魂是多么伟大啊。

这本书还让他想起黎小萱。思绪回到初三,中考前几天的教室里。那些天黎志云对《果壳中的宇宙》着了魔,不停地翻看,请黎小萱吃面的频率也异乎寻常地高。他跟同桌的黎小萱讲薛定谔的猫,讲爱因斯坦自信满满地说“上帝不掷骰子”,黎小萱则总是从习题的海洋里冒出水面,喷他一脸。

志云把思绪收了回来,发短信给黎小萱:“我明天出发了,不说点什么?”

黎小萱秒回:“哈哈哈哈......没有。”

黎志云当即义愤义愤填膺地敲出“分手后的男女果然是相爱相杀啊妈个鸡”,随后又哒哒哒哒哒地一个字一个字删了。

“早知我他妈就先去美国了。”十分钟后黎小萱又回复道。


十五

(2017 年)

那一年黎志云站在故乡的星空下,只想着与一个人分享美景下的喜悦和无聊,只想念着一个人的降临和陪伴。

这些年黎志云站在星空下,只是想念爸爸妈妈,为他们的无私和恩慈暗自流泪,对整个世界心存愧疚和敬畏。

若干年以后黎志云站在星空下,他会在那份安宁祥和的画卷里抬头仰望,讶异于这星空竟与自己的生命有某种联系,但是他的心里并没有明显的波澜,而是突兀地想到:差不多到点睡觉啦。

此刻,黎志云站在埃菲尔铁塔下,夜空澄澈、干净,但并没有星,所以他心里什么也没有在想,没有任何思考,只是寻常的散步而已。

干杯!为我们无法掌控的过去

干杯!为我们无法掌控的未来

黎志云的脑袋里突然飘过这两句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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