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我爱过的少年。

原谅我不再送花,伤口应已结疤,花瓣铺满心里坟场才害怕。

——《富士山下》

分手的那时候,我许了一个愿,希望我这一生,都不要再见到他。

然而当我看到他推开KTV的门进来的时候,我知道上帝并没有听到我的愿望。

那时我正在和朋友玩大话骰子,几杯酒已下肚,朦胧间以为自己看错人了,他的头发短了,皮肤黑了,纵然面容与从前不再,我还是能一眼从人群中看出他来。

曾经深入骨髓的人,即使他滴在浩浩荡荡的人海里,我想我也可以一眼就从拥挤的人群中认出他来。

就像《一生一世》里面,男孩总能轻易地分辩出女孩的脚步声一样。这是爱了太久才会有这种与生俱来的直觉。

我把头发放了下来,希望借着微弱的灯光掩盖我的存在。

今天是大学好友毕毕的婚礼,我是她的伴娘,来之前我还特地地问过她他会不会来,我说过如果他出现的话,这个婚礼我就不参加了。

在得到她拍心口的保证后,我才放下了心,毕竟好久没见的大学同学,能聚一下也是极好的。

现在很明显,她的保证一点用都没有。

现场也看到他进来的那一刻,唱得正酣的音乐停顿了一下,认识我们的同学眼光也抛向了我。而我装作看不到的样子,依然与旁边的人开着玩笑,仿佛我不认识他一般。

他走过去和新人祝贺,我看到毕毕的脸色不太好,皱着眉不知道在说什么,而他却只是笑笑。

虽然我没有再看他,但我的心思一直不在游戏上面,导致我一直都在输,在喝了不知道第几杯的时候,又输了一局,正当我准备喝下去的时候,有一只手接过我的酒杯。我抬头,就看见他站在我的身后,定定地看着我“你的胃不好,不要喝太多酒。”说着就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好久不见。”

他说。

同学们看着他都沉默了。热闹的气氛冷却了下来。

我没理他,拿过新的酒杯重新为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气喝下去,然后在大叫,来啊,你们愣着干嘛,我还没赢呢,继续继续。

我以为他会识趣地走开,然后他却只是搬张凳子坐在我旁边,不说话,就静静地坐着。

二、

我忍不住想起大学的时候,那时候我总是跟在他的身后,他去图书馆看书我就静静地拿本书坐在离他一个桌子的地方,他去打球我就拿着矿泉水坐在观众席上看他投篮运球,他去吃饭我就特地排在他旁边的队里,看到他要什么菜,我就让阿姨给我什么菜。

那时候的我,拼命的想离他近一点,也许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都是这种感觉,想听他喜欢的歌,吃他喜欢的食物,走他走过的路,只为了想靠近他那怕一点点。

他喜欢周杰伦,于是有一段时间里我也拼命地塞着耳机听周杰伦,即使我不喜欢。

那时候我喜欢他,是别人一眼看穿的拙劣表演。

我会为了他穿越大半个校园,去听一场我完全不熟悉的课,但是我觉得不要紧,只要可以跟他一起,哪怕枯燥我也可以忍受。

只要有他在。

后来我想起来,我一直不懂是什么支撑我喜欢他,喜欢他喜欢到没有自己。即使后来在一起了,他也从来没有问过我为什么会喜欢他。

即使他问,可能我也回答不了。

大概是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给了我别人给不了的特殊的感觉。

我会永远记得他从操场上带着篮球跑回来,我站在走廊的窗台上远远地看着他眉眼飞扬,面容璀璨的样子。即使他从来没抬头看到过我,但他带着光与影的朦胧在日光下的面容,即使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

我会永远记得他坐在图书馆里,日光从窗户外打在他脸上,他认真读书的脸。

我会永远记得,下雨天他抬走头看着天空的时候那一刹那的忧伤,会记得他撑着伞的样子。

这些我统统都会记得,即使后来我无数次想要忘记,但它们还是会时不时出现在我的梦里,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跳出来提醒我,你看,你曾经记他记得那么清。

我告诉自己,要为了足已匹配他好好努力。

微博上有一个互动话题,是说如果让你回到过去,你会想对过去的自己说什么。其中有一条评论我记得特别清:女生在一段感情里,千万不要是主动的那个,不然你会死得很惨。

只是我看到这条评论的时候,一切都晚了,我早已摔得粉身碎骨。如果真的让我回到过去,那么我不要喜欢他。如果还是喜欢,那么也不要告白,不要靠近,就让他在距离里一直保持着美好的样子。

他答应跟我在一起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天空瞬间放晴,像一个穷孩子,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玩具,于是把它紧紧地抱在怀里保护着,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他就不见了。

习惯每天醒来发句早安给他,入夜了也会发晚安给他,会提醒他吃饭穿衣,明明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却偏偏可以对另一个人关怀备至。看到好看的风景会拍下来发给他,好看的笑话也会复制发给他,好吃的东西都想通通给他。

如果我拥有整个世界,我想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全部塞给他。

他大多数只是回个嗯,或者偶尔也会跟我聊几句,我以为是他生性冷淡,不爱说话,不擅表达,所以收到他的任何一条回复我都像得到全世界一样的甜蜜,他给我的糖,即使淡然无味,却是我心里最甜的一块地方。

爱情让人盲目,其实我早该知道他不是生性冷淡,只是我不是他付出热情的那个人而已。而我偏偏选择忽略。生病的时候没有问候,难过的时候没有安慰,连害怕的时候都会觉得会打搅到他会让他厌烦。

爱得小心翼翼,连哭都要调低声音。

也许是觉得得到已实属不易,所以会不知所措。他不问我喜欢他什么是因为他不在乎,而我不问他喜欢我什么是因为我不敢。有时候答案明明在我心里,而我偏偏因为害怕知道答案而对自己一瞒再瞒。

以至于大学将毕业的时候,他只跟我讲了一句分手吧,我们不适合,我们的世界根本不同便足已将我击败得溃不成军。

我一直不知道他说的不适合是指哪方面,也许是他喜欢辛波斯卡的文学,而我却偏爱偶像剧这种不切实际的情节里,也许是他喜欢听充满哲理的课程,而我却对枯燥的课程听到就想睡觉,也许是他喜欢安静地一个人呆在一起,而我却喜欢围在人群里闹腾,也许是他可以轻易地考过英语的六八级,而我考个四级都会感到吃力。

可是他不知道,我也可以为了他让自己看很厚的诗歌,可以为了他哪怕自己不懂也愿意钻研那些物理公式,他喜欢安静,我也可以安静地呆在他身边,只是这些,他统统不需要。

因为我从来不是他心里的那个人。

相遇总是猝不及防,而离别多是蓄谋已久,总有一些人会慢慢淡出你的生活,你要学会接受而不是怀念。

我们在一起两年。

期间纵然我对他有过无数次的失望,但他也会在我准备心死的时候给我打一支强心针,他虽然扇了我一巴掌,但他同时也会给我糖。

这也许就是这段感情可以苟延残喘两年的原因,即使它早已病入膏肓,但它看起来依然很美好,因为他给过的温暖,足以让我忘掉受过的伤害。

分手后,我在宿舍大哭了一场,毕毕她们都轮着来安慰我,她们说真正的喜欢不是这样的,他根本不喜欢我。事实早已摆在我面前,只是我不甘心去承认而已。我以为只要认真的喜乐,一定可以打动一个人,后来,我没有打动他,却赔上了自己所有的喜欢。

我每天看着手机,生怕我会错过他的消息,少了我的早安跟晚安,他会习惯吗?还是少了我的打扰,他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我一直在等,等到了大学毕业,等到了我收拾行装回到家乡,等到去面临工作的选择的时候,一年,两年,属于他的号码一次都没有在屏幕里亮过。

我开始接受他是真的消失在我的生命里。虽然他出现在我生命的时间很短,但午夜梦回,我总会见到他站在树影摇晃的下面向我朝手,嘴巴闭合又开,我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但醒来我已泪流满面。

我想我终有一天会忘记你的。人心是慢慢变冷的,树叶是渐渐变黄的,故事是缓缓写到结局的。而爱,是因为失望太多,才变成不爱。

我还喜欢你,但我的确累了。

后来我把电话号码换了,QQ换了,所有的有关他的一切,我统统删掉了。

五、

当他为了挡了不知道多少杯酒的时候,我想走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场婚礼,但我知道肯定不是因为我,当初的轻易放开,现在也不会念念不忘。

我拿起手机发了微信给易扬,我说我累了,你来接我回家吧。

电话那头很快传来消息:好,我现在出门。

易扬是我现在的男朋友,程序员,对我很好。我从来没有跟他讲过关于他的故事,他也从来没有问过,就像我从来不打听他的过去一样,我想我们都有着过去,而这段过去让我们变得更加惺惺相惜。他说我是一只流浪的猫,而他想好好的陪在我身边。

我跟毕毕打了声招呼,然后我就推开门走了,我还特地去洗手间呆了几分钟,也不知道自己在躲什么。推开门的时候,看到他站在走廊外,他说嗨,可以聊一下吗?

我答应了。

不是因为我还喜欢他,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已经不会被他伤害到。

我们去了酒店的天台,他说这些年你还好吗?

我们站在一起,隔着一米的距离。其实我也有想过重遇他会是什么样子,例如自己一定是要穿着很好看的衣服,化着很好看的妆,我以为再见他只要他回头,我就会不顾一切地答应跟他走。

但其实并不是,他现在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一个很久没见的老朋友而已。

我说我还不错,快结婚了,到时候来喝酒啊。

他愣了一下,才开口说了句恭喜,接着说:“你的号码换了,我找不到你,毕毕说如果我来你就不来了,你是在躲我吗?”

我笑了。

曾经我不换号码是等你的电话,我换电话了是因为我终于可以试着放下你了。而你想找我的时候,我已经不爱你了。

我说没必要,只是号码旧了,不想用了。

他问我,那你恨我吗?

恨。

曾经有一段时间特别恨。我在心里说。

我说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

是啊,都已经过去了,无论曾经我是多么想对他尽力嘶吼为什么他不喜欢我,为什么他会轻易地抛下我,为什么明明不喜欢却非要给我希望,这些这些,我都曾经想问他,曾经很想要个答案,而这个答案在现在看来根本不足一提。

这时微信响了提示音,易扬已经来到楼下了。我说我先走了,我男朋友来接我,我转身就走,他在背后叫了一声,我们还可以见面吗?还可以像以前那样吗?其实这几年来,我发现我自己一直放不下你。

我没有回答,连头都没有回,就像当年他走出我的青春一样。我想我还爱着当年的那个白衬衫少年,却不再爱他了。

不知道那首歌唱的,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请装作我们从来没有爱过的样子。

那天之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到底 什么才是爱情。

我一度以为爱情应该是爱一个人至死方休,后来发现其实不是的。他找回我也许是因为他没有再遇到像我这么傻傻喜欢他的人,而我也不会再像喜欢他一样喜欢别人。

我也开始懂得是什么是适合。我不懂易扬的程序世界,不懂他的代码,他也会看那些很枯燥的诗句,艰涩的书,我不用勉强自己去融入他的世界,但他会陪我看到一集又一集毫无营养的偶像剧,在我被情节骗哭的时候他会默默递上纸巾告诉我那是假的。我喜欢吵吵闹闹地说话,而他只是静静地听着,偶尔会附和我几句。在他面前,我可以满身缺点,幼稚无知,我不用藏起自己的快乐忧伤。他喜欢的也许就是真实的我。

有人说爱情就像鞋子一样,如果勉强自己穿着他走下去,也许走在不远的地方便会放弃。年少时,我们不懂爱情,所以被路上的玻璃渣弄得伤痕累累,后来几经波折,我们被岁月打滑着越加光滑,也许你等不到王子给你穿上漂亮的水晶鞋,但总会有个平凡的人来到你身边为你套上一双温暖的拖鞋,背着你走接下来的路。

我希望的爱情,是相濡以沫,是相偎相依,不需要轰烈,但求平凡。

我不会忘记我年少爱过的那个少年,他依然是我记忆瓶子里最鲜明的那一个。他依然是我青春记忆里一道独特的风景。

后来,我还是做了那个梦,他依然站在树影朦胧的下面,朝我招着手,对着我说着什么,但这次,我听到了,他在跟我说再见。

嗯,再见了。

我爱过的少年。

原谅我不再送花,伤口已结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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