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开始分班,没多久,大家也就打成一片。
有天,邻桌一个安静秀气的新同学盯着我,那时候我刚和高一同学聊完天,兴致勃勃回到教室。我回应着她的目光,向她走去。
“你和我印象中不一样!”她笑着肯定,露出两个小虎牙。
“你以前见过我吗?”我凑上前。
“高一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经常在班上读你的作文。我就记住你名字了。有一天晚自习很冷,语文老师让你来我们班上读作文,你当时读得很快,来回都是仰着头走路,马尾一甩一甩的,还有脚上穿着一双红棉鞋!我那时候就觉得你好有个性。但现在……”小虎牙在闪着光。
“哈哈哈……我当时太紧张了,你们班男生好多,我从走廊有,就齐刷刷向外看……”
在今夜,一个冬天的夜晚,被旧日记打开了尘封的记忆,突然,在这微凉的夜,愿意随着日记翻阅的痕迹里,向前走去,由这双红棉鞋带路,去触碰一下曾经的自己。
初升高,我以三分之差上了市里排名第二的高中,那个时候我还戴着初中的光环,即使没达预期,内心却是骄傲的。
现实太残酷,残酷到到了数学、物理、化学考试,别人是做不完,我是时间太难捱——不会做。
内心一落千丈,在强大反差中,后面整个人就如漏了气的气球,又加上青春期敏感,成绩自然也是不尽如意。
那段日子,我至今都不愿回想,没有肯定,没有关注,唯一在黑暗里的光明,莫过于作文。它帮我保留了最后一点自信。
冬日里,我曾穿着姑姑织的红棉鞋,在教室里当堂朗读作文,也曾去别的班级诵读过,那时候,灯光如白昼,光明;脚下,红鞋柔软,温暖。
除此以外,多少次,踩着红棉鞋,独自走在两座教学楼瓷砖路上,格外小心翼翼,因为被踏化的积雪,深深浅浅,带着泥,带着灰,还带着极有可能濡湿的寒气。
那样的日子,在自卑和压抑中过去了,也被我刻意遗忘掉了。
如今,十多年就真得弹指一挥间。
回乡这些日子,最喜欢穿的,不是我回家前新买的靴子,而是老妈亲手织的毛线棉鞋,这是她给我的陪嫁之一。
我穿着这双红棉鞋,每日,带着女儿,从东走到西,又从南走到北,一路上,鸡鸭猫狗都是我们的朋友,红棉鞋踏在水泥面上,声音很轻软。
早上七点到八点半,在孩子睡着的时候,开始打开我想看的书。
晚上,万籁俱静,把女儿独自包围在温暖的被窝里,穿上我的红棉鞋,坐在小方桌上,掏出手机,在有些涩手的寒气中,或细细忖思,或咬住嘴唇,或两手并用……
多年以后,突然惊觉生活就像一个圆。
我从那么喜爱语文,喜欢写作,到了高考,逃也似的选择英语师范,而后,又从初中英语老师做了两年销售,当了一年多销冠,最终,回到起点,重新投入写作的怀抱。
后悔吗?为什么大学不直接选语文师范专业,说不定现在早已是一名合格的语文老师。
不后悔!生活就是这样,在认清生活真相以后,依然挚爱生活。
多年以后,我还是爱冬天穿棉鞋,尤其是红棉鞋,因为它热情,火热。即使如今,我和全职妈妈并无分别,内心却不再无所依傍,因为我在多年的成长中,内心早已坚强。
曾经的红棉鞋,是我想摆脱的自卑;时过境迁,它是心灵的,温暖的,是带着生活的温度,心灵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