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涟漪》

《涟漪》
1
这次在日本参加笔会,一周时间,他没有一天睡得安稳,十多年前的失眠又开始困扰他。收到邀请函时有过犹豫,因为他知道十年前她就移民到了日本,一度想拒绝这次邀请,但最后他还是来了。

时间的确是剂良药,当初一想到她时的那种绝望和疼痛随着时间都淡去了,这几年他过得相对平静了些。

几天来,恍惚中他游离于虚幻和现实之间。每天晚饭后他婉拒了几位杂志主编的邀请,选择独自一人出门散步。

此地的川流与威尼斯等地相同,水流和缓。河上的船夫摇着橹撑着船篙的模样很是悠闲,似乎他们全然不知现代社会无处不在的激烈竞争和快节奏,真是让人艳羡。

河川两岸是步行者专用道,路边摆放着简约的日式长凳。

当他慢慢逛进水生植物园,站在木桥上,在昏黄路灯的照拂下,池中的菖蒲和睡莲显得幽暗与神秘,与白日有了明显的不同,而他脑袋里的想法却和白日一样荒唐,希望能再度遇见她。

当然他并不知她居住在日本的哪个城市?只是在心底无望地思念着。

2

他和她是在一次杂志社举办的笔会上认识的,作为杂志编辑,曾读过她投稿的很多小说,不得不说,她的小说有股沧桑味道。

他一度以为她是个在生活里过得很不如意的女人,甚至想象着她面色暗沉,眼神忧郁的模样。但当他看到她本人时,非常惊讶,她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举止和谈吐非常优雅。

那日她穿了一套黑白格子小香风套裙,背着一只深绿色的迷你小包,白色高跟皮鞋,黑发齐肩,淡施脂粉。

她的眼睛又大又明亮,眼睫毛长长的向上翘起,脸上没有明显的皱纹,这在她这个年纪已算奇迹。她应该喷了高级香水,因为她的身上时不时地飘出一股淡淡的湿润的幽香。

这个精致的女人在人群中显得特别扎眼,犹如一片五颜六色的乡野小花中突然冒出一朵洁白硕大的牡丹。

当天名家讲座结束后,一行人在一家酒店聚餐,按照预定行程,第二日去山间采风,第三天返程。

聚餐时,大家作了自我介绍,轮到她发言时,她起身,然后落落大方地说道:“我老家在溪城,说来惭愧,我从没有过当作家的愿望,也没想过要加入作协,自由惯了,只是喜欢看小说,有感觉时写点小说,大家以后就叫我乔安吧。”

这说法让他觉得新奇,就他所知,自己接触过的很多作者都有成名成家的欲望,总想着多发表点文章,进了市作协后想进省作协,进了省作协后就把目标锁定为中国作协,只是好多人进了省作协后就止步了。

有些虽进了中国作协,也只是默默无闻,可见,成名成家并非那么容易,大部分作者注定属于默默写作却与文学的名利场无缘的一类人。

她发言结束后,就安静地用餐,不再说话,时而听旁人闲聊,不时用右手拢一下头发,神情淡漠。

至于她提到的溪城让他恍惚,他有多少年没有回去了,每年的杨梅节期间,父亲都会打电话问他是否回去?他则以工作忙碌为由拒绝了。

他得承认,自己是个敏感而固执的人,和父亲的隔阂从他娶那个女人进门时就已存在,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无法说服自己和过去和解。

饭桌上基本是男性作者在轮流发言,有一个精瘦小个子的话特别多。

小个子说着说着就牵扯到文坛里的才女话题,他呷了一口酒,然后捏住鼻子女声女气地说道:“我若是个年轻的女人,就会写现代诗,诗这个东西最容易蒙混,文坛和演艺圈一个样呗,水深,潜规则多着哩。”

小个子一边说着一边还做些夸张的表情,几个女作者笑得花枝乱颤,有一个年轻的穿红衣服的女的开始数落他,还不时拿粉拳捶小个子的肩膀,两人似乎很熟悉。

他留意了一下她,发现她压根儿就没有笑意,淡淡的神情,仿佛是另一个维度和空间里的特殊存在。

大部分作者在近几年已经参加过好几次笔会,有些已经成了朋友,有些依然是独行客,而她却是第一次参加。

第二日去宝泉山采风时他恰好与她坐在一起,那时她穿了一套雾霾蓝的休闲运动服,脚上是一双小白鞋。

一路上车窗外一家家专买字画和瓷器的店铺成了流逝的风景,在流动里,这些店铺变得别具深义,它们早已超越了各自的物性,赋予了某种隐喻力量,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时间和变迁。

同是溪城人,他们之间有了一份乡情乡音的亲切感。

大巴车驶过一家名叫“绿云轩”的瓷器店铺时,她两手交叉抱着双臂,脸望向店铺道:“溪城的秘色瓷才是瓷中极品呢,我每年杨梅节时会回溪城,看看爸妈,每次都会去上林湖走走。”

“是啊,溪城的青瓷和杨梅都是好东西。我很喜欢吃杨梅。”他说道。

但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好多年了,它已没有吃到过新鲜正宗的溪城杨梅了。

父亲虽然每年会寄来杨梅,但杨梅这个物种太娇贵,快递的杨梅总是不够新鲜,特别是逢雨天,隔天收到后都出了虫,所以他总是挑练后直接浸白酒,做成“烧酒杨梅”。

看得出她对杨梅也很钟情,她一边看着窗外流逝的风景,一边悠悠地说道:“我喜欢将新鲜的杨梅清洗后用包鲜袋分装,放进冰箱的速冻层。然后想吃时就蒸一下,既不放糖也不加水,蒸熟的杨梅无疑就是绿色天然饮料,口感酸爽。”

他回道:“你这个方法挺好的,将娇贵的东西保存了下来,一年四季可以细品了。”

听到这话后,她似乎想对他笑笑,但最后放弃了,显得淡漠而茫然。

不知为什么,她不说话时有种高冷,拒人于千里万里,这和她说话时给人的亲切感形成极大的反差。

她似乎有些疲倦,后半程不再说话,自顾自依着窗户闭上了双眼,秋日的阳光淡淡地照在她身上,光影在她衣服的黑白格子上跳跃闪烁。

他感觉有些累,昨晚因赶一篇稿子又熬夜到凌晨,随着车子的颠簸,疲惫感开始在身体里发酵。他将座椅位置往后调了一下,使自己尽可能舒服地靠在椅背上,想闭眼小睡一会,而那一缕缕淡而润泽的幽香时不时地飘进鼻腔,使他睡意全无,他只得抱着双臂,失神地望着窗外,时而看看她安恬的模样,不自觉地露出了笑意。

当他再度打量车厢时,发现大家都沉浸在一种欢乐的氛围中。但他知道,这种所谓的欢乐只因大家是在一个放松的环境里,都身处这个笔会活动中,于是突然变得亲近了。

可是时过境迁后,在写作交流群里,有些人依然习惯潜水,不会轻易表达自己的任何见解。有些人照样喜欢争执抬杠,似乎唯有以这种方式才能显示出他的与众不同。

也有一些人会因为笔会变得很亲密,然后建立小群,一开始是无话不谈,相见恨晚。可是走着走着就会越来越远,应了那句“合久必分”的谶语,说到底,文人的骨子里还是独立与清高的。

此刻他前面的一个女作者正在拿手机给邻座的人看她的老公和孩子,因为她把手机壁纸设置成了一家三口的合照,当她将自家的美满展示给对方时,可她不知,她的邻座是个四十多岁的单身。

杂志社每次举办的优秀作者笔会都是由他组织安排的,好多作者的情况他基本都了解。
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作者和精瘦小个子男人坐在车厢左排靠后的位置,他们和周围的几个人在闲聊,时而穿插着一些带有性意味却又无伤大雅的玩笑话。

车子到达宝泉山后,见她还睡着,他轻轻地在她左手臂上拍了两下,她睁开双眼,抱歉地朝他笑笑。

他也笑笑:“你刚才睡着了吗?”

她轻轻地摇头道:“没有,只是闭了一会儿眼。”

3

宝泉山,固然不负盛名,入眼处,峰峻山雄,茂林奇石,瀑悬潭幽。一行人进入生态走廊,穿过木桥,步入石道之中,两边的山茱萸枝繁叶茂,林木遮天蔽日,曲径通幽。身处其间,一行人已化作微尘,被无关岁月的静寂所吞没。

过了石洞,一路上只见茂林修竹,流水潺潺。及至到了栈道,一眼望见对面的瀑布落差足有百米,其两边山峰对峙,悬崖耸立,瀑布在峡谷间蜿蜒跌宕,似一条耀眼夺目的雪静游龙,而飞溅的水雾中不时有鸟影闪烁。

小个子男人将双手摆成喇叭状放在嘴边,朝旷远的群山“啊啊啊”地喊了几声,立时群山回唱,一行人笑了,又有几个人喊着“我们来了,我们来了。”刹时声音在山谷间久久绵延回荡。

到了红叶林,更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让人不得不感慨春色虽能娇物,但秋叶更是媚人。

不知是谁提议,在这山间林莽应该放飞一下,组织一个才艺表演,才不辜负这方不现于世的胜景,实在没有才艺的,朗诵诗歌也行。

于是,大部分人唱了歌,主要是流行歌曲和网络歌曲,有几个年纪稍大的作者唱了黄梅戏和民歌。那个小个子选了一首粤语版《片片枫叶情》,穿红衣服的女作者主动要求与他合唱。

他隐隐感觉这位女作者生活上或是感情上一定遭遇了巨大变故,因为性情上的变化实在太过明显了。

去年笔会时她还是一个非常沉静的人,不会主动表达意见,喜欢静静地听其他人说话。而现在,无论是她用娇滴滴的言语数落别人,还是拿粉拳有意无意地捶一下男作者的肩膀,无不卖弄着风情。

他们两人唱完后,他的心头突然冒出一个古怪的想法,不知乔安接着会表演什么节目?同时他很诧异,自己怎么会有这种莫名的期待。更令他难以理解的是,以往他并不喜欢雾霾蓝这种颜色,可是今天,他却发觉雾霾蓝特别清雅,还情不自禁地多看了几眼。

轮到她表演时,只见她从包里拿出一支笛子,笛子放在一个深绿色的绒套里,取出后,她轻轻地抚试,缓缓地吹奏了一曲《梁祝》。

听着曲子,他竟然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悲伤,在笛音生出的蝶影蹁跹中,他检视自己这些年的生活,发觉自己一直潜藏在小说的羽翼之下,而他实际的生活是多么的空洞和乏味,更枉论拥有这人世间至罕的男女深情了。

宝泉山他基本上每年都会来,但这一次,天穹在他的眼里似乎升拔得更加高远,而他那颗麻木多年的心终于又会莫名的悲伤了。

4

这次笔会结束后,虽然他们彼此加了微信,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联系。

有几次,他想过主动联系她,或者节日时向她发个祝福什么的,但最终他却没有这么做,这缘于他内心的骄傲自持。

她很少发朋友圈,一个月发上一次已难能可贵,发布的内容基本上是她新写的小说。而他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会发布他们杂志社的公众号信息。

偶尔也会发一些女儿的照片,虽然被女儿觉察后总会一把夺过手机,直接把照片删了,还会嘟哝一句“老爸,你特无聊”。他心里不免会有一种小遗憾,女儿一点也不像他,和妻子倒是越来越像,举手投足风风火火的酷似女汉子。

但是他从来也不会发妻子的照片,在朋友圈看到一些朋友发布的夫妻间秀恩爱的照片他觉得匪夷所思,他一直认为真正的爱意只会放在心底,过度炫耀的恩爱总掺和着虚假的嫌疑。而他自己,其实根本无恩爱可秀。

这些年,夫妻俩已形同陌路,只是本能地维持着日常需求的表达。妻子因为护士工作的性质,隔几天会倒夜班,而女儿就读于寄宿学校,晚上就剩下他一个人守着书房。

他入不了妻子的法眼,老丈母娘对他却很中意,每次只要他上门,都会烧一大桌他爱吃的菜,他这个老女婿依然享有毛脚女婿的待遇。老人打心眼里喜欢他,一个劲地夸他是个才子小说家。她也会批评自己的女儿,说她身处幸福而不自知。

而他妻子却并不这么看,在她眼里,他这个书生简直是百无一用。在她们那个科室,某人的老公现在已是副局长,某某的老公已升迁至市府某机关一把手,还有某人的老公今年财运通达,举家搬进了新的别墅,诸如此类的办公室新闻,他妻子向来津津乐道。

但她的攀比刺激法则对他并不适用,多年过去,他并没有成为她引以为傲的成功人士,依然是那个杂志社里默默无闻的小编辑。

最近几年她似乎已经看穿他这种不求上进,破罐子破摔的秉信,已懒得搭理他,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充彻着冷冰冰的义务和沉默的争执。

偶尔,当他突发奇想,想坦诚地与她交流自己对生活和人生意义的思考时,换来的往往是她的嘲弄和不屑一顾,于是他只得放弃所有交流的企图。

他很困惑,妻子以前并不是这样的人,而且他相信,当初她也并非抱着过更好生活的愿望才和他结婚的。

他谈不上对妻子有多么深的爱,因为一开始是妻子追求他,收到妻子的第二封情书后他才开始注意她,才明白阅览室那个一直坐在他后面的女孩子对他有意思,才知道她是学校对面的那所卫校的学生。

那时他一有空就喜欢跑图书馆,他一个理科生对文学的痴迷丝毫不逊中文系的学生,惬意地浸泡在唐宋元明清的书海里,脑袋里装的都是中国传统文化,就缺一身古装往自己身上一套,就活脱脱变成一位古人了。

他大学毕业后留在了省城的这家杂志社工作,省城的房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贵,对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而言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很幸运,他并不像有些朋友那样租房结婚,这得益于妻子优渥的家境,未来的丈人丈母娘在妻子刚进大学那年就为她准备了房子。

他婚前告诉过妻子,母亲去世后,一度他很自闭、敏感,是个问题少年,诸如抽烟、打架、逃课等傻事他都做过。最后是那些古今中外的文学著作医治了他的心理病症,让他在广泛的阅读中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也认识了自己。特别是《庄子》这本书,可以说是他的精神支柱。

杂志社虽待遇不高,可他喜欢这份工作,文学是他的心药,他喜欢与文字打交道。

妻子爽快地表示理解,只要他高兴就好。妻子虽然长相一般,性格直爽,缺少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妩媚和风情,但他还是满意的。
他们刚结婚时,也有过幸福的时光。

那时妻子在分院工作,还不用倒夜班。逢周末,他喜欢带妻子看午夜电影,深夜的小巷与白日是多么的不同,白日熙熙攘攘的小巷此时褪却了尘世的烟火气。大部分店铺已关闭,剩下一二家烧烤夜宵摊还亮着灯光,城市缓缓沉入梦想,夜宵摊主漫不经心地看了看最后的几位客人,在呵欠声中洗洗刷刷,做着收摊前的准备工作。

他们踏着月光回家,数天上的星星,体会着匆忙奔波的都市人所忽略遗弃的东西。这种看似平常实则浪漫的经历,在妻子调到总院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

5

和乔安的深入交往源于一篇小说,那时,他为她的新小说写了一篇评论文章,在一本权威杂志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她看到评论文章后有点惊喜,很意外居然有人会对她的小说解读得如此到位,为表示感谢,她特意挑选了一款男士精品领带送他。
此后,他们会在微信上经常交流对小说的看法,当然每次都是他主动的,令他欣喜的是,他们的好多观点竟然出奇地相似。

比如关于好小说的标准,有一次她说道:“我很认同我喜欢的一位女作家的观点,真正好的小说它的语言必然是好的,它是有强烈风格的,它的细节是丰厚的,它是有诗意的,它对这世界是怀有善意的。”

他发了一个握手的表情,说自己完全赞同这个观点,他又表示他很反感某些小说,言语表达老套乏味,而作者,总喜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进行说教,而最后呈现给读者的却又是那种缺少意志力,以失败为娱乐,以理想坍塌为借口而变得犬儒的庸常世相。

她发了两个点赞的表情。

他告诉她,他喜欢读亨利.詹姆士的小说,觉得詹姆士很了不起,因为他开创了英语文学中的心理分析小说,这在美国纯文学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他又说他刚写小说时关注点都在小说情节上,也喜欢阅读情节性强的小说。但是现在却意识到,那些以情节取胜的小说,阅读时往往难以释卷,但一旦了解了结局就不想再去读第二遍。而詹姆士的小说却有一种让人想反复阅读的欲望,例如《华盛顿广场》、《鸽翼》、《专使》、《金碗》、《一位女士的画像》这五部小说他就读了好几遍。
她说她还没有读过詹姆士的小说,不过被他这么一说,她也有了阅读的欲望……

他能感觉到,她对这种文学交流也是真心喜欢的,这让他觉得特别美好。每每看着她的微信头像,他都会有种很奇特的感觉,猜想着她今天是否穿了那套黑白格子的套裙,或者是那套雾霾蓝的运动服,但随即又否定了自己这个幼稚的想法,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只有两套衣服呢,更何况她是一个非常精致优雅的女人。

一日他办事时路过一所宅子,围绕着低矮的篱笆,篱笆旁竟种满了密密麻麻的菊花,有粉色、金黄和淡紫三种颜色,他怔愣了一小会儿。这些菊花像一根根密密麻麻的火柴,穿过幽暗的记忆通道,照亮了四十多年前的那个院子,母亲在自家院子的篱笆旁也种下了密密麻麻的菊花。

他赶紧拿出手机拍下了眼前的篱笆和菊花,然后把图片发给了她。

他又发了一行文字:我又见到了四十多年前的菊花,那是我母亲亲手种下的菊花。

发完文字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唐突,可是想撤回已不可能了。

过了几分钟,她发来一行文字:你母亲……你一定很想她是吗?

他很惊讶,她竟能猜到自己此时的想法。

那个晚上他毫无保留地将他最深藏的秘密全都告诉了她,他十岁丧母,他的妻子这些年来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女人,妻子不再爱他,甚至看不起他等等。

曾经,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身世,自己的痛苦,这些都是他的隐私,他并不希望别人知道,更不想因此而获得别人的同情。

可是他却心甘情愿地告诉了她,说出后竟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和轻松。

那个晚上她也告诉了他一个秘密。

若不是她亲口对他说,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她曾是个弃婴。她的养父母经营着一家大型医疗企业,视她若掌上明珠。在她高考结束,走进大学那年他们告诉了她关于她的真实身世,原来在她的那个原生家庭里,她的上面还有两位姐姐,当年她的父母为了要个男孩子,把她放在了福利院门口。

他们只知道有这么个情况,而她的亲身父母具体是做什么的,连当年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也不知。所知道的,她的父母只是在溪城讨生活的无数外乡人中的一份子。

养父母是豁达良善之人,告诉她,如果她想去找亲生父母,他们绝不会反对,一切尊重她的意愿。

这消息对她而言不啻是惊雷,她在短暂的错愕后是一片茫然,一场在心灵深处引发的不可见的爆炸颠覆了她二十年来的所有认知,原本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主。

但她恢复意识后淡淡地对养父母说:“我永远也不想见到他们,你们是我唯一的父母亲。”

6

冬天,他得了一场气势汹汹的感冒,更加糟糕的是,感冒最后又演变成肺炎,屋漏再遇连天雨,这时他的右眼也患了急性结膜炎,他只得住院。

住院期间,他和护士妻子的相处时间反而多了。

清冷的冬日,舒朗的阳光透过窗帘,淡淡的,一如他淡淡的心境,他睁开双眼。

看见妻子推着输液车走了进来,还是那副不冷不热的表情,不过语调已经温和了许多:“这几天就别再看手机和电脑了,我去找过你们领导了,他说这一周你的所有工作都由小陈编辑接替,你就安心在这边呆着吧,离了你单位照样正常运转,可是没有了你,儿子就没有爸爸了。”

他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待明白后,有点不悦道:“你这话说的,好像我马上要挂了似的。对了,你是不是给主编送礼了?”

她没有回答,只是娴熟地将输液皮管的气排了,盐水立时射成一个柔和的弧度,又在他的手臂上扎紧压脉带,用消毒棉签擦了两遍,一针刺进了静脉。

“咦,你能不能下手轻点。”他本能地颤抖了一下。

妻子笑了,哼了一声,嘲讽道:“奇怪了,这么大人了还怕打针。对了,书呆子,不送礼,人家凭什么照顾你,你又不是名满天下的莫言余秋雨贾平凹。”

“还有,记住了,不想做瞎子,这几天就别看手机和电脑。哦对了,你的手机刚好也没电了,我锁进办公室柜子了。我会记得明天回家时拿充电器。”说着她解开了压脉带,用输液敷贴固定了针头,再贴上胶布加固,将输液安全阀调至中速,又将另一袋盐水也挂在输液架上。

他没有理睬她,其实他昨晚找不到手机和电脑那会儿,就猜想被她拿走了。她一向喜欢这么干,只要她认为是对的事,做之前她从来不会和他商量。

因为这病,他们俩人的话倒比平时多了。但他知道,这并不代表着他们的关系会改善很多,而只是因为他是儿子的父亲,他们是一家人。于他而言也是如此,哪怕好几年里,他已视她为空气,他也从没有想过要和她离婚。

7

第二天,他打开微信,立马跳出乔安发来的四条信息。

“在吗?”

“发生什么事吗?”

“你出了什么事吗?我有点担心,请尽快联系我。”

“已经两天了,你失踪了吗?”

看着这些留言,一股柔情涌上他的心头,因为以前的微信交流都是他主动,这一次她会主动联系他,有点意外,却很受用。

他终于明白了,心底那种微妙的感觉并非是他的一厢情愿,虽然自从她说了自己的身世后再也没有提起过她的私生活,而只是倾听他的烦恼,但她绝非是个冷漠的人,她是关心他的,他为发现了这一点而激动不已。

他拍了一张白床单的照片发给他,回道:“这几天身体不适,住院了。”

微信那边短暂的沉默后,发来留言:“快点好起来。”

看到这几个字,他有种炫目的感觉。

出院后,在家又休息了三天,他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恢复了就回到了杂志社。

后续一周,他像个处于高烧状态的病人,整天恍恍惚惚,每次拿起书,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凌晨2点多才迷迷糊糊地睡着,早上五点又马上醒了,他整个人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

他知道,那都是因为她。几十年来,她居然是他渴慕的第一个女人,他相信,以后也不会有第二个,那种爱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从一个女人身上得到的。

他一度有种荒谬的假设,如果他这次得的不是肺炎,而是绝症呢,那他的人生就彻底按下暂停键了。

周末,他决定,抛下所有的矜持和骄傲,一定要向她表白自己的心意,这也将是他一生中所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此时,他反而觉得自己是个纯粹的人,那些所谓的道德准则,就像一块久旱的田地,经一场雨的滋润,干旱消失得无影无踪,丝毫没有抵抗能力。

那晚,他给她的微信留言:以前我对其他女人从没有过这种感觉,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我说这些话不会吓着你吧,可是我一定要说出来,我不想当我离开这个世界时,这个秘密还在我心底。

他还向她发了一首自己在全民K歌里录制的《我的快乐就是想你》,这是为她而唱的。他唱歌其实很好,但他从没有在自己组织的采风活动中唱过,他只是喜欢把自己钟爱的歌曲录制在全民K歌里,想听时静静地播放,一遍又一遍。

他又发了一条信息:唉,miss you……

他甚至想说:我愿意为你去死。

这倒不是什么甜言蜜语,他真是这么想的。有好几次,他问过自己,如果他看到有一颗子弹正射向她,他会怎么做?

答案是他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为她挡下那颗子弹。

那晚发完信息后,他紧张地等待着,一个小时过去了,二个小时过去了,她始终没有回复。

直到第二天,他收到了她的回复:谢谢你。

虽然同住一座城,但自那次他向乔安表白后,他们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联系。直到有一晚,她打他电话,很显然,她喝醉了,不知受了什么打击。

等他赶到酒吧,把她扶进自己的车后,她却迷迷糊糊地反复说着:我不要回家,我讨厌回家,我不要回家,我讨厌回家……

看着醉得有些厉害的她,他束手无策,他根本不知道她家住在哪里,只知是个别墅区。
他播放了歌曲,正是那首《归来是故乡》,沧桑磁性的歌声使车厢内弥漫了忧伤味道,而那句“眼望云望伊在心口上”一下子就击中了他,当然,他的心口上并非是故乡,而是乔安。其实他可以忍受她不理睬他,也可以忍受见不到她,可是此刻,看着她如此不开心,他真的很难受,心口隐隐作痛。

他知道,他什么也帮不了她,他甚至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漫无目地的在大街上转了好几圈,他不时地看看已经熟睡的她,他想起那次采风时大巴车上他们也坐在一起,那是第一次遇见她,真希望就这样一直在一起。

这是他熟悉的城市,他的青春都在这里渡过,在这座城市里,他娶妻生子,一直麻木地生活,他原本以为自己的生活一直会如此,直到他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仿佛不曾来过。

可是她出现了,让他的灵魂彻底燃烧了一次,他才知道世界上真的有爱情这回事,才尝到了暗恋一个人的滋味。

当钟声敲过午夜两点,他混乱的思绪稍微清醒了些,他把车开往一个自己熟悉的酒店。
他开了房间,把她在床上安顿好给她盖上被子,正想离开时,她拉住他的手,迷迷糊糊地说道:“别走,不要走……”

他愣住了,身体也开始发僵,心跳加速,然后不由自主地回过身……

8

大巴车载着一行人赶往机场,日本的七天行程已经结束,他靠窗坐着,闭上了眼睛,就像当年乔安坐在他旁边时一样闭目养神。

坐在他后排的两个主编在谈论一个女人,声音特别大,他们谈论的恰好是当年经常投稿给他所在杂志社的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作者,说她现在成了文坛有名的女诗人,和某某大刊主编有染等桃色新闻。

对于他们的讨论他没有一丝兴趣,不过他清楚,他们若知道了他和乔安的故事,也照样会在人后纷纷议论的。无论这份情多么折磨他,却始终见不得光,对于好奇的局外人,无非是一些香艳风流的谈资。

对他而言,那段情事就像涟漪,总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在心头炫目地荡漾,而后又慢慢消失,让他欢欣又隐隐作痛,甚至落泪。

这些年,他在小说界的名望与日俱增,妻子也对他改了性子,变得和颜悦色,以他为荣。

也有年轻的女作者主动向他示好,但他总是装糊涂,宁可被人说成是迂腐或者墨守成规,是个不懂风情的男人。他有他的骄傲和自持,所谓风情,那只会在自己心动的女人面前才会展露。

很少有记忆像那天在宝泉山那样清晰、历历在目,有时他任由自己沉浸在回忆里,那天在枫林里,乔安穿了一套雾霾蓝的运动服,脚上是一双小白鞋,她当时淡漠地取出笛子,缓缓地吹奏了一曲《梁祝》。现在他终于明白,她吹奏的哪是一首曲子,分明是万劫不复的魔咒。

自那晚后他就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很想再见她一面,哪怕是远远的背影。

没错,也许她已经老了,像一朵花,会凋零会萎谢,但是他不在乎,只要见到她,万般柔情仍会涌上他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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