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啊,总爱错人,对得起自己吗
一辈子太漫长
从懵懂少年到青春流逝
接着就是人到中年
随之而来的就是我们不得不接受必须老去
在这样漫长的人生岁月里,我会遇见很多人,就像是一场又一场目不暇接的旅行,这之中有人陪我们步行,有人带着我们坐车,有人则是领着我们平步青云,可是我们也会遇到一类人,他们拉着我们,不让我们往前走。
那些拉着我们的人,他们被称为消耗我们的人,生活不易且艰辛,人生处处是低谷,所以请远离消耗我们的人。
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的状态呢
想给拼命努力给他最好的一切
想浪费时光和他一起数蚂蚁看月亮
脑子里计划好了有关与他的所有东西
想要去有他的未来
爱情大概是一首让人流连忘返欲罢不能的散文诗,每个沉浸在摇头晃脑的节奏里的人,都是感性的,都是幼稚的,后来的某一天幡然悔悟,大概才知道自己早该离开了。
但爱情应该是美好的,带着阳光味道的温暖,等到昨日黄花人已老的时候,想起曾经爱过的某个人,能微笑着说,曾经喜欢过他,一点都不遗憾。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可是我希望你深爱过的每一个人都是对的人,就算被生活打击地无法抬头,看不到前方的一点光芒,所有的结局都没有走到最后,我也希望你能笑意盈盈回望曾经那段轰轰烈烈的青春,因为对方,你变成了更好的人。
小麦从高中开始就喜欢一个学长,然后拼命考到同一个学校,又去做他的学妹。
俗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
但在小麦身上似乎很难实现,高中的时候她写了无数封情书,粉红色的信纸,写满少女心事的点点滴滴。
小麦永远都记得表白成功的那一天,像是油画里上了色的风景。
那天的阳光很清新,风里有青草土地的味道,岁月静好,空气里隐隐约约响起蝉鸣的声音。
阳光温暖,喜欢的人刚刚经过身边,大抵一切都很美好。
小麦一身白裙子冲过去,拦在他面前,嘿,我喜欢你,你也喜欢下我好不好。
这是一个在俗气不过的爱情开端,只是小麦也未曾料到,后面的故事不如想象中的活色生香,曾以为的美好爱情终究午夜醉酒后的呕吐物,唯恐避之不及。
他喜欢玩游戏,小麦就跟着学,整宿整宿的熬夜打游戏,只是为了和他有话聊;
他在校外租房子,小麦下了课就打车去找他,买菜做饭收拾屋子,像足了家庭小主妇;
他喜欢打篮球,小麦就每次都当拉拉队,就算逃课也在所不惜;
他喜欢熬夜上网,小麦就从原来的作息规律变成现在的他睡了自己才睡;
真的应了那句话,所有的深情都将被辜负。
他生日那天,小麦特意提前翘了课,美滋滋地化妆,换了新衣服,打扮了很久,去蛋糕店拿已经订好的蛋糕,满心期待地去了他家。
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是他和另一个女孩子的耳鬓厮磨的情景。
蛋糕掉到了地上,小麦的心也一样掉在了地上,碎的稀泥哗啦。
对你是多随便,才会敷衍都嫌麻烦。
他明明知道小麦会在某一个时间段过来,可他全不在意。
就像在感情的世界里,那个先爱的人就失去了所有的优势,把自己放在很低的位置,委屈难过伤心都只能自己扛着,可是他什么都没做错,所有的原因都只是因为先爱了。
小麦很难过,因为太喜欢他,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把刀子戳到自己心上,大半夜凌晨时分 小麦在大马路哭的死去活来。
除了昏黄的路灯外,一个人影都没有。
小麦和学长的感情就是这样,学长变心了,喜欢上另一个妹子,俩人分手,后来有贪恋小麦的温暖,回来找她,两人和好如初。
学长也是浪迹江湖多年的人,有点花,有点浪,女友也总是换个不停,能和这个姑娘暧昧,也能勾搭那个妹子,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最后还是会回来找小麦的。
小麦总是安慰自己,别人都只是他一夜就路过的旅馆,只有自己才是最后那张温暖他的家。
学长也会偶尔带着小麦出去旅游,爱着小麦的时候也会花心思,知道小麦喜欢巧克力味道的冰淇淋,路上也会给她打伞替她拎包。
可是大家都知道,这样的爱情根本就不是棋逢对手,小麦手里握着不多的赌资,一开始就全输光了。学长冲她笑了笑,她就神魂颠倒欲罢不能了,学长给她一个温柔的拥抱,她就此生不离不弃甘愿做牛做马了。
小麦和学长在一起,打过一次胎。
知道怀孕的时候,小麦惊吓坏了,因为她自己就是个孩子,这个消息对她来说,这未免太过沉重。
学长陪着她一起去的医院,路上学长仅仅握着她的手,然后眼泪就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不停地说,我是混蛋,我是混蛋。
小麦拍了拍学长的肩膀,然后扯出了一个勉强的笑脸说,不怪你,是他来的不是时候。
是多爱一个人才能做到如此,心里痛的说不出话了,还要勉强自己去安慰对方。
小麦最后一次决定离开,是学长忘记了小麦的生日,恩,其实那一天也是打掉孩子的那一天,学长本来约好要和小麦一起,去放烟花纪念在天上的孩子。因为小麦相信每个人死去都会变成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小麦想告诉那个孩子虽然没能让它来到这个世界上,可自己还是挂念它的。
那天学长没来,电话打不通,学校也找不到人,别人朋友圈里却看见学长搂着别人妹子,脸上满是笑容。
有那么一刻,小麦真的希望自己从来没有爱过对方,不相识便可不相亲不相爱,做个陌生人,不去努力做他最后的家,也不去担心他会路过各式各样的旅馆,贪恋别人的温暖。
真正的放弃是悄无声息的,小麦没有回头就一声不响地走掉了,就算学长找回来,声嘶力竭向全世界宣告着,我爱你,对不起。
也不能时光倒流破镜重圆,伤害就像刻在心里的一块疤,不去想它的时候风轻云淡,可真的用手去触摸的时候,当初那种痛到窒息的感觉一瞬间就回来了。
离开学长的小麦过得很快,一秒变身学霸,年年都拿奖学金,只是支口不谈爱情了。
怎能总遇见错的人
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
你不能做我的梦
找不到醉生梦死的片刻欢愉
我不能做你的诗
讲不出朝生暮死的爱情故事
大东喜欢上公司新来的实习生,互联网创业公司,女孩子本来就少的可怜,况且都是结过婚的阿姨,这就让大东持续单身一直到如今。
所以当大东遇见实习生小青的时候,那就是天雷勾动暗火,爱情啊,一触即发。
一见倾心,再见难忘,眼里冒着星光,心里闪着火花,大东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小青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下班了陪着小青在公司做业务,送爱心盒饭,下雨天特意带两把伞。
连办公室的阿姨都看出来,大东喜欢上了小青。
可小青这边偏偏一点反应都没有,也笑着说谢谢,只是从来不把话挑明。有时候大东以为小青也是喜欢他的,例如,一起加班的时候特意给大东多带了一本奶茶,睡前还会特意在微信上和大东发晚安,也曾亲密到打电话叫大东起床。
大东约小青周末的时候去看电影吃饭,不加班的时候小青也一律接受,说说笑笑就这么过去了。
大东一开始以为是小青对感情很迟钝,所以把那份喜欢表现地更明显,恨不得全公司都知道自己在追小青。
小青过生日的时候,大东在公司楼下摆心形玫瑰花海,抱着吉他拿着麦克风唱情歌,旁边路过妹子都在大声尖叫,全公司的人都探出头来围观。
这是大东从出生到现在做过的最费心思的浪漫表白了,那首情歌大东在KTV练了不下三十遍,到最后嗓子都冒烟了。
本以为能等来小青的回眸一笑,却没料到,小青一脸尴尬地走出来,嘴上说着,你干嘛呢?这么多人看着呢。
大东能感受到小青的不高兴。
最后小青和大东说,现在谈爱情还太早了,没有经过考验的爱情都不能跨过生活这条长河的无情摧残,我们还需要时间去相互了解。
大东依旧随叫随到,小青无聊的时候陪逛街,陪看电影,配吃饭。
小青有困难的时候,大东第一时间赶过去,帮忙搬家,帮忙修水管,帮忙安电脑,大东的朋友说,大东就像一个佣人,最关键的是忠心耿耿还不要钱。
大东一直坚信有天,当他和小青都足够了解的时候,就可以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直到有天看见小青挽着一个大腹便便的老男人逛商场的那个瞬间,大东直到这一切都只是一个笑话罢了。
这个故事讲到最后,想必大家都猜到结局了,小青只是把大东当备胎罢了,甚至连备胎都算不上,因为备胎还有转正的可能性。
因为你,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希望你想要的都拥有
得不到的都释怀
遇见一个闪闪发光的人
让你在无尽黑暗里看见前方的光
王丽丽是我高中同学,我们那个年代的高中视谈恋爱为洪荒猛兽,自由渴望都是不敢说出口的白日梦,我们只能在老师家长殷切的目光下,背着一遍又一遍知识点,当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木偶人。
王丽丽在这样的环境下,愣生生活成角落里的小透明,因为基础差,所以学不进去,老师讲课听不懂,自己更不会做题。
那时候她很胖,每天都坐在角落里看言情小说,吃零食。
成绩不好,长得又不好看的人在学校是不会受欢迎的,所以几乎没人和王丽丽来往,她也永远都只是带着厚厚的眼镜看那些琼瑶式的爱情小说,等待着有一天,属于她的英雄脚踏七彩祥云披荆斩棘来到她面前,只为博她一笑。
王丽丽活在自己的世界,不想走出来,也不愿意走出来。
有次她去书店借小说的时候,遇见了高阳,心里那块柔软的地方,一下子就被击中了。
她说,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冬天里的雪花一瞬间就遇见了阳光,从天空落到地面用了无数漫长时光的堆砌,见到那个喜欢的人分分钟那颗坚硬冰冷的心就化开了。
为什么喜欢高阳呢?
大概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轻声细语和自己说话,唯一冲自己笑的那么温柔的人。
王丽丽从此就像变了一个人。
这世界上最能产生一见钟情的时刻,你身在黑暗里,孤身一人,四处无援,他冲你笑了一下,给你点上了一只火把,然后你的整个世界都亮了。
那时候我每天都是最早去教室的人,因为我怕自己起不来,所以在床边放了一盆冷水,闹钟响起的那一刻,就迅速蹦起来,接着就是冷水和脸的亲密接触。
那种感觉我现在都能依稀记起来,说实话,当我们被逼到那个份上了才会明白根本就没有起不来的借口。
突然有一天,王丽丽就变成了那个比我还早到教室的人,整栋教学楼就我们教室开着灯,整个教室里面就我们整个人,外面的天还是黑漆漆的模样。
她背英语单词,我背政治历史,我坐在第二排,她坐在最后一排,我们中间隔得很远。
就这样日复一日,终于有一天,我和她说话了,只有一句,要加油啊。
王丽丽冲了我笑了笑,那时候我才发现她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很美。
我看见过王丽丽的笔记本,里面是密密麻麻的改错题,红蓝黑三种颜色错综分部,投过这些笔记,似乎能看到属于她的梦想。
王丽丽的成绩也从班上倒数变成前几名,顶着众人都不相信的目光拿回了自己的卷子,除我之外,没人知道她付出了多少,我从来没看见过她去吃午饭,大家回去睡午觉的时候,她都坐在教室里默默刷题。
就像也没有人知道,她凌晨四点就起床,除了路灯,无人陪伴,她就一个人一直绕着马路跑步。
一个人要活成一支队伍,这可能是对她的最好形容吧。
我们最后成了朋友,在时光推移过去很久之后的某一天,我们聊到这个话题,我问她,是什么让她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她淡淡地笑着说,曾经声嘶力竭想要拥有的,终会在岁月面前变得风轻云淡,当初只是因为喜欢高阳,自卑地觉得配不上他,所以想变好一点,变优秀一点,变的和他更般配一点。
关于爱情
岁月长,衣衫薄,
愿你也别再爱错人
毕竟你只有一个一生
怎么慷慨赠与不爱你的人
别再爱错人,别再误错情。
今晚一个小姑娘后台留言给我说,她遇到难过的事,想和我说说话。她说,她爷爷去世了,自己特难受,哭的眼睛都肿起来了。
我问,你男朋友呢?
她说,他男朋友会烦她,也不敢跟他说,怕他觉得自己矫情。
一瞬间我特别心疼这个姑娘,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希望你的每一段爱情,无论是否走的到最后,都能让你看到前方的光,都能让你变成更好的人。
其实我怕你总夸奖高估我坚忍
其实更怕你只懂得欣赏我品行
无人及我用字绝重拾了你信心
无人问我可甘心演这伟大化身
其实我想间中崩溃脆弱如恋人
谁在你两臂中低得不需要身份
无奈被你识穿这个念头
得到好处的你
明示不想失去绝世好友
没有得你的允许
我都会爱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