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大半年前说起,河北唐山小伙朱振彪和往常一样开着车在路上,目睹了一场马路事故,一摩托车撞了另一辆摩托车后肇事者逃逸,小朱见到之后立即选择报警,并且一路开车跟追这肇事者,随后这名逃逸者翻过火车路的安全栅栏,站在铁轨的中间,最终不幸被火车撞死。
近日小朱却收到了法院传票,对方家属认为是小朱追赶才导致意为发生,并索赔60万,见义勇为反成了被告。
又是一场道德与法律的拉锯战,如果说见义勇为是值得鼓吹的社会风气,值得群众去弘扬,那么,成本实在太高,本来是不应该计较国成本,因为它不是卖买,不能讨价还价,纯粹是个人意愿,路见不平 拔刀相助,但是,社会上不要脸的人实在太多,俗语说,人不要脸则无敌,就像两个小孩打架,打人的一方还能指责被打方肉厚,把手打痛了。
想起了另外一宗交通事故的新闻。
事情发生在2015年10月6日,那天赵勇的父亲骑自行车过马路,被黄淑芬逆行开车撞飞,经历了双侧颅骨骨瓣摘除、气管切开、连动两次开颅手术之后,虽然勉强保住了性命,却成了需要24小时看护的植物人,等了一个月,黄淑芬在交警多次督促下拿了1000元给赵勇,并说,别再说我没垫付,何况,遇上这种事,是你们倒霉。人心究竟可以黑到什么程度,没办法下,赵勇借遍了所有亲戚,来交父亲一天一万的医药费,银行柜台前,这个30岁的男人哭成了“傻逼”。
接着,黄淑芬,再也没露面,为了逃避还债,她把存款变现,拿买了一套新房,一台新车,那是别人的救命钱啊,她竟可以理所当然心安理得地享。
可怜的父亲被拖了2年,终于含而终,直至老人去世那天,黄淑芬都没有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甚至一句对不起都没说。
当做人的底线被拉到道德、法律之下时,那些坚持原则的人倒霉就变成理所当然吗?
当好人竭尽全力去维持世界的美好,在丑陋面持坚持善良,却换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害,那么,希望在哪?
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我不懂用法律知识去判上述两起事例该怎么判决,我只是一个普通群众,我看到的只有是善良被欺负,漠视法律的人在得寸进尺,拿着所谓的“法”在叫嚣。
请问,这个世界会好吗?
但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