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晚上看了大师西德尼吕美特的《十二怒汉》,然后去浏览了一下网上的影评,尽是一片叫好之声,所有人都不吝溢美之词,对于这种由毫无主见,听风是雨,随波逐尘而滋生的马太效应,我只想说,算我一个!
“当每个人的想法一致时,就表示根本没有人在用大脑。”
这是之前在上经济学原理课程时老师引用的投资大师罗杰斯的一句话。我想用在这部电影里十分合适。电影讲述的是12个来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的陪审团在只有1个人认为被告是无罪的情况下是如何说服其他11个人的故事。
其实本片的最后被告被判无罪,也许在国人看来不甚严谨,但这不是主题,吕美特所炫耀的是美国司法制度中“合理怀疑”这一规则,也就是我无法证明他无罪,但我可以确定他不一定有罪。在“宁可放过一千,不能冤枉一个”的理性文化下的美国,出现这样的审判结果可以称得上是司法公正的典型。
所以即使是在无罪一方占据优势的情况下,怒汉仍秉持对法律的敬畏。
“谁告诉你有权这样子玩弄别人的生命,如果你要投’无罪’一票,必须是因为你相信被告的确是无罪的而不是因为你觉得厌烦,如果你觉得他有罪,你应该坚持下去。”
“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决定我们来到这里的是我们对良知,对一条未知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影片最后经历过激烈争辩的12个人走出法院,雨过天晴,穿过象征司法的巨大石柱,汇入人群,回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并非想表达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崇拜和艳羡,只是一种不由自主地肃然起敬。
在我们的国家,如你是被告,12个人中有11个人都认为你有罪,你觉得,你被送上电椅的几率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