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文学理论特点:
1、主观意识决定存在的意义,但承认有独立于意识的存在。
2、人的价值高于一切,并自由选择价值。
3、贬低艺术的认识作用
存在主义者否定艺术的认识作用,认为艺术作品不能反映现实,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人的心灵的冲动,给人以“享乐”和感受的能力,使人的“非理性的感觉清晰、明确起来”。他们认为,艺术家的目的是创造自己的世界,表达自己的哲学思想和自己的感受,而不是艺术地再现客观世界。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存在主义文学的主要内容往往是描写荒谬世界中个人的孤独、失望以及无限恐惧的阴暗心理,但也激励人们改变这些。
4、悲观而积极的处世态度
存在主义文学乍看起来,都一种“悲”。但这不意味着对社会乃至一切绝望,陷入悲观主义、虚无主义,而是积极应对,不论是海德格尔向荷尔德林那样”诗意的栖居“,还是萨特的”介入“世界。他们重视过程,过程就是自己赋予的意义,而非结果,因为没有什么实在的结果,结果都是平等而荒谬的
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有萨特的小说《恶心》、哲理剧《禁闭》和加缪的小说《局外人》等。
5、人并无先天本质
存在主义作家反对按照人物类型和性格去描写人和人的命运。他们认为,人并无先天本质,只有生活在具体的环境中,依靠个人的行为来造就自我,演绎自己的本质。
6、三位一体
在文学创作中,存在主义作家提倡作者、人物和读者的三位一体观。认为作家不能撇开读者来写小说,作者的观点不应该是先验的,还必须通过读者去检验;只有当小说展现在读者面前时,在小说人物的活动过程中,作者和读者才共同发现人物的真面貌。这种三位一体的观点,对欧美青年一代作家影响很大,后来,也为其他文艺思潮流派所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