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以创意为职业做一个广告人,但是一毕业就做了甲方。后来任职第三方,又自己折腾过工作室,算是正儿八经的乙方,后来又甲方乙方互换了一回,我觉得就PS这个梗,我有点心里话想说。
吾为甲方
是不是甲方就那么懵逼呢?
是的。当我作为小弟的时候,对接第三方外包项目,基本都是广告、媒体和渠道公关类的服务,因为我们甲方本身不做这个。第一没人,第二时间成本高,第三没钱。我们也有团队,但是多数都是针对内部系统的,对外涉及到出街的设计、策划、投放,基本都依赖第三方。首先,在老板的角度看,第三方才是最专业的,起码在创意这一块比我们专业。内部团队更善于操作产品渠道方面的事情,对外广告公关,真心不懂。尤其在媒体公关和广告投放方面,基本都是任人宰割的地步,因为我们是真的懵逼,尤其刚开始接触互联网的时候,乙方说什么我们信什么。他说是photoshop和PS是两个软件也是有人信的(本人从事的是传统实业,别用互联网或新型服务企业比较)因此,我们相信,无论自己有怎么样的想法,乙方大神们也许更胜一筹。
那时,我们虽然是甲方,但是心里会觉得自己是土包子的自卑感,幸好,我们有钱,因此在谈判时可以装装大爷,来弥补这种心理落差。
还别不信,我们是真的有人分不清PS、AI、CDR(有前辈会经常念成CRD),有什么办法呢?不像现在的媒体将大家教育得这么好,区块链大家都可以说出个所以然来。那时的我们是真的在做产品、渠道等任何和生产销售有关的事情。那时的口号就是酒量代表销量,现在还有人这样傻比比的嚷嚷吗?不好意思吧?
我有领导根本不会PPT,有时会经常读成PPD,一开始我会觉得好笑,后来就习以为然了,术业有专攻,不会很正常,误解也很平常,慢慢解释即可。
我们付你钱,你就得做好服务。
例如我们外包印刷,是真心不懂得印刷工艺,出菲林,特种纸,过什么膜,什么装订,我们根本不懂得怎样用行业术语来描述,我们只能说“像这样的像那样的”,也因为这些事我被印刷厂客服笑,我也只能抱歉,说不好意思,我是什么都不懂,您可以帮忙纠正我的表达的内容。在这一点上,我不觉得不懂是可耻的,不懂你可以解释给我听,或者教会我,引导我,而不是背地里笑我煞笔。我内心总是对乙方有一种怜悯,关于产品和渠道他们都是理论派,服务技术方面的单一优势让他们内心充满优越感。
其实,有多少乙方能做出真的好作品?
我接触过的第三方没有,无论预算是从2W到200W的项目,没有,没有让人惊艳的地方。
首先我承认这笔钱有为了花而花的态度,但结果没有骗人,努力的创意提案和落地执行根本就是两码事,是不是我选错了第三方?
吾为乙方
正儿八经做乙方,是搞影视工作室。
身份的变换,让我也体验了一把乙方的爽与苦逼。(我觉得苦逼占比多一点)
我们乙方输出服务包括视觉创意和文案创意,我负责策划,也兼职业务(说是AE会不会更高大上一点?)
因为曾经作为甲方,我知道面对的客户都是对自己想要做的和想要表达的都是很懵逼的,就算做好心理准备,我每次提案或者谈业务时心理都有一万匹草泥马在奔腾。
以前我知道甲方很多时候都是懵逼的,但当我作为乙方接触第三方的时候才知道我那时叫做初级懵逼,我很多客户其实是高级懵逼。
例如,甲方老爷们在乙方效率上的幻想:
今天可以给我出这个文案吗?
明天出个初稿吧?
这个视频我急着要,一天可以搞掂吗?(3d视频,渲染都用我们半天)
策划、拍摄加后期一个星期可以吗?(对方是要拍微电影)
由于术业上面的隔离,我们之间的很多对话在认知上乙方是占优势的,在落地或执行的时候却没有预期好。我不知道有多少乙方从心底里鄙视甲方,但是很多时候作为乙方自己心里很虚,因为到底我们的创意我们的服务究竟取得多大的实效,谁敢说呢?没错我们在提案的时候可以说得触动人心或热血沸腾,难道你没记得自己在爽过之后心里明白自己其实是在忽悠?
当然,服务对象的不同,也让整个对话和合作处于不同的层次,但这就像是人的品德一样有优劣。我记得我们曾经服务过佛山几个大规模的企业,还有一个中日合资企业,那对一群年轻人来说是一个震撼。无论管理、生产、文化、团队方面,都是值得称道的。日企在礼仪上尤其出类拔萃,就算不是欠身鞠躬,但那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微笑,让合作变成一个深度交流的过程。这种氛围下,我们得以创作出好的作品。
但也有极其顽劣的甲方,但这种顽劣并不在于交流,而在于拖款甚至玩失踪,我们的服务没有得到洽谈好的价钱回报,别说骂他SB,打他几顿也不过分。
作为乙方,承接甲方项目,最难受的就是甲方在认知上的标准,例如文案一定要像杜蕾斯,5W的微电影要做几个长片段3D镜头,追热点,做一个像那样牛逼的病毒视频。其实我们内心知道,我们很难创作出那种作品,首先是因为我们接的是这样的价钱,其次,内心清楚,我们的能力确实不值得那种价钱。越做越累,但是不做没饭吃。唯有希望遇到一个好的项目和价值观相近的甲方,相互打造作品,提升价值。但这一切的前提都在于交流、协作和尊重。
最后一点废话
我是不入流的甲方乙方,我相信很多人的身份和我相近,无论身为甲方乙方,我不曾做出过内心觉得好的作品,但是角色地位的不同,也让我充分感受到尊重、交流和沟通的基本价值。
做创意做服务的第三方,更应该有同理心,不然怎么能做出美好的作品呢?
作为甲方,应该将资源创造实效,更应该开放和接纳,不然怎么去鼓励和促动创意呢?
如果做不到尊重,互换了角色,你还是那么懵逼和痛苦。
PS的槽,一吐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