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试图通过一系列有缺陷的论证,得出“大学生就业并不难”的结论。然而,其论证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妥之处,现分析如下:
首先,材料通过12年的统计数据来说明15年的大学生就业情况,时效性并不强。就算能代替15年的就业形势也不能证明大学生就业不难。劳动力人口减少也不等于会处于劳动力短缺状况,因为减少后的劳动力仍然存在供大于求的情况。如果是这样,还不必担忧大学生就业问题吗?
其次,“长三角地区“用工荒”的现象”并不等于整个社会"用工荒"。仅对2015年第二季度的情况进行统计,时间范围短,很可能是特殊情况,不具有代表性。再者说,空缺岗位多,也不代表都适合大学生,因此,以此认为大学生供不应求略显武断。
再次,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越高,整体素质就越高吗?整体素质越高,岗位适应能力就越强吗?它们之间或许并无必然联系,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只能说明具备了一定程度的文化知识,而综合素质要从德,智,美,体等方面评估,也就不一定得出适应能力强,而岗位需要的不仅仅是综合素质,更多的是个人能力。因此,据此认为大学生就业不困难值得商榷。
最后,就业难的原因不止于所学专业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或要求高,可能是自身能力不够岗位要求。再者说,鼓励大学生创业也并不一定能解决就业难的问题,毕竟创业人数占大学生比例是小部分,而创业成功的更是占创业人数的少数,大部分失败者还是得寻找工作。因此,材料无法自圆其说。
综上所述,材料中充斥着忽略发展,以偏概全,推理过度等逻辑问题,由此得出的结论一大学生就业不难一自然也就不那么令人信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