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实践》是一部从实际执行层面立论的管理学书籍。一部兼顾管理现有企业和创新未来企业的著作。很棒的一本讲述“管理如何能够复制”的著作。本书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管理原则、责任和实践的研究,探索如何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而衡量一种管理制度是否有效的标准就在于该制度能否将管理者个人特征的影响降到最低。
贯穿全书的三条主线: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管理员工和工作;德鲁克的三个经典提问: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究竟应该是什么。管理必须同时需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成果和绩效,这是企业存在的目的,在企业内部共同工作的人所形成的组织,外在社会。也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德鲁克的《管理的实践》一书中,他举了两个公司的例子。一家是某大型化学公司,一家是通用电气,就是GE。
在某大型化学公司里面,有一个控制部门,它负责稽查公司下属的每个业务单位。稽查之后,就把报告交给公司的总裁,然后,公司的总裁依照这份稽查报告,对下属单位的主管进行质问。这个稽查部门被大家称为“总裁的秘密警察”。于是,德鲁克说,在这家公司里面,大家追求的不是最佳的业绩,而是在那份稽查报告上显示出靓丽成绩的业绩。
与之相反,在通用电气公司,也有类似的稽查部门。但是,稽查人员在巡视之后,却把研究报告交给被巡视部门的主管。这就大大强化了自我控制的风气,业绩改善变成了部门有动力去做的工作,而不是为了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也就是说,每一个基层管理者对于业绩的完成有主动性,业绩稽查无非是每一个基层管理者“自我控制、实现目标”的一个帮手。
用中国足球队前任教练米卢的话说,中国足球的问题,是如何从“要我踢”转变成“我要踢”的问题。我猜中国足球队的业绩谈话应该不少了,但是,结果怎么样,国家这样重视、全国人民这么支持,业绩还是不行。为什么?我觉得根子上还是“要我出线”,而不是“我要出线”,更不是每一个球员都把“走向世界”作为职业生涯的唯一目标。在这样一个语境里,你搞出怎样的业绩谈话、业绩考核办法,都是形式上的,没有解决最核心的问题。
德鲁克用某化学公司和GE公司这样两个具有鲜明反差的例子来说事儿,无非是为我们揭示了业绩管理更为底层的含义。我的理解是:业绩管理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业绩,而是要通过业绩管理提升组织实现愿景的能力。一句话,业绩管理活动,不仅仅是要改善业绩,更重要的是通过改善业绩这件事,带出一支队伍,一批优秀的下属。
我认为时间管理的价值,与其说是要提高时间的效率,还不如说是为了复盘这些时间里面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后面的底层思维逻辑。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业绩管理。
我们在做业绩管理的时候,其实有两个东西是最重要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通过业绩规划和考核,我们知道这个组织的每个成员在特定的时间里面要采取什么行动,以及预计可以取得怎样的业绩。一段时间过去了,在业绩显现之后,我们对业绩进行评估。如果这个业绩规划是恰当的,那就意味着采取了这些行动,就可以如愿地实现业绩目标。
但如果是没有实现业绩规划的目标,那意味着什么呢?一定是我们的组织可能存在某种问题,这就引发出第二个重要的东西,包括调整组织的行动,比如说重新安排组织的资源的投入结构;也包括调整组织成员的行动,比如改变工作方法,等等。这些调整都是主动的,通过主动的调整,我们的组织能力就可以得到提升和进化。总之,我认为,改善能力比追求业绩指标的完成,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