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 是那么得揪人心,又是那么的令人满足。
睁开眼睛看到的,是身旁这个男人,左耳贴在他的胸脯上,能听到富有律动的跳动。看到他熟睡的样子,就像一个小孩子,想要紧紧拥抱他,然后躲在这个小房间里,希望所有的人都忘记我们,脱离一切的社会关系,用我的双手囚住他的心。
但我知道,他终究会离开。他早上八点半上班,因为我订的旅店较远,所以他需要提前一个小时出门,那就意味着他要提前一个半小时醒过来,半个小时洗漱,然后只能说两到三句话就匆匆走掉。我知道,这是不能回避的现实,所以更加珍惜他被闹钟叫醒前的每一秒。
终于,闹钟还是响了。他揉了揉眼睛,掀开被子,赤身裸体,高大的背影将我罩在他的阴影下,我竟不知道站起来的他如此高,宽厚的后背给人无边界的安全感。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只是怔怔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倒在他睡过的枕头上,去珍藏他留下的发间漏下的香气。
他说,“我要走了,不要想我。”
“呵”,我是这么回应他的,一个白眼返给他,然后兀自倒在床上看着他慢慢关上门。
叫我如何不想他?我是不善言表的人,害怕一句回应就破坏彼此间的关系,不知道一句“我会想你的”会引来怎么的毁灭性后果,因为我知道他不会给我回应,也不会给我任何期待。我宁愿相信他是玩玩而已,而不是因为刻意回避想要接近我的内心,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不会深入,更不会堕落,因为期望多了,得到的只怕是无尽的失望。这一切,我真的是太有感触了。
七月份的那一天,我和任相识在雨后。我们原本越好是在他五点下班后相遇,但是因为我临时有事情,导致迟到了几分钟,尽管这次见面是我先提出的。在地铁上我想到之前我们的聊天,很是奇怪,因为彼此都不是会主动聊天的人,所以每一次的问好,都会在半天或者一天后给予回复。那天是周末,闲着无事翻看软件无意中发现他的账号,于是就提到了见面这回事,没想到一切都是那么水到渠成。当晚到站后并没有第一时间看到他,他发了信息,说想要去卫生间,要我等他一会,我看到旁边橱窗上放着的苹果手机的广告,想起老家的他也换了一个手机,只不过不是苹果的,他说他不喜欢太贵的,不实用,基本上都是买一个性能好的,用一段时间就放到闲鱼上卖掉,再用卖掉的钱添置一些买个新的,如此循环往复,直到现在,我们应该是无法在一起了吧。
一时间晃了神,直到手机震了一下,我看到他给我发消息,问我在哪里,我向他描述了我的穿着,于是远远看到一个穿着绿色长款薄外套的男生径直走来。
恍惚间,竟好像看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