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我的青春,有这么一个男孩浮现在我脑海里。
他叫医生(外号),这个外号是我为他取的。因为他喜欢easou,所以我就这么叫他。
他是我高中认识的一个朋友,那时的他上课不认真,总是睡觉,学习上只能一塌糊涂。他喜欢搞怪,总能引起班级的哄堂大笑,要么就是安静的在角落睡觉。
我们都觉得,他肯定正在做着一个美美的梦。
那时的我们,上课总是开小差,坐在座位上,却总是不安愤,做着各种小动作,总让老师头疼,发脾气。
那时的阳光总是懒洋洋的,微风摇曳,日子好像看不到尽头。
老师最先认识的学生,一般是上课积极回答问题的,还有上课最爱开小差,最调皮捣蛋的。他是老师最先认识中的一批,但他却都不属于上面的两类。
他是…,睡觉出名,每天上课都坐在后面躺着,;老师提醒他,醒了,老师继续讲课,然后他又睡了,有时候,睡得死,谁都叫不醒。
也有人叫他白日梦少年。
就这样他成为了老师中众所周知的人物,总会有记性差的老师不记得他。但只要提到,就是某某班每天在后面睡觉的那位,都瞬间懂了。
同学喜欢拿他开玩笑,老师也喜欢拿他开玩笑,可他都不在意这些,从来都不生气。笑就笑吧,说就说吧,我只做我自己。
在高中,他每天浑浑噩噩,和他相处蛮久后,我居然开始觉得他还蛮有才华的。那一次语文老师在作文课,布置写作文。
他刚开始依然是一如既往的睡觉,但作文课是必须完成一篇作文,老师肯定会在他身边不断地提醒,他没办法只能硬性写一篇文章。
当时的我也是一个得过且过的颓废少年,看了看他的文章,居然写的还不错,令我惊讶。只是有无法脱离他本质的搞怪,比如,文章写到最后来一句“本篇文章纯属胡扯,请给零分。”等等,各种奇葩话语。
老师在总结作文的时候,也是点评了医生的这篇文章,说他写的其实还可以,认真写的话,会是一篇好文章,不过后面的实在太离谱了。
等到老师读出来。
班级全体笑场…
那时我们的青春,在嬉笑中度过,却找不到真正想去的地方。
每个人的课桌上都堆满了书,每天好像也都会写很多文字,只是里面藏着的我们都看不懂,任凭它流逝,却从没有学会珍惜。
每天都高挂着理想,却永远都停留在原地。
那时他把手机里其他的歌都删了,手机里面全是陈奕迅的歌,就连班级的电脑里面也被他全部弄成了陈奕迅的歌。一下课,他就拿教学电脑,把教学音响开大最大,放着他最爱的陈奕迅。
慢慢的,他的发型也走起陈奕迅的路线,他说永远都喜欢陈奕迅,以后一定要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
医生还是个极其痴情的人,他高一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孩,女孩叫郑小芳,在隔壁班。至于怎么喜欢她的,她没和我说过,我听说好像是在食堂,他的碗掉了,小芳帮她捡了一次碗,他就迷上了。我惊讶,这样也能迷上,那我可要多帮女孩捡碗啊。不过,他是真的迷上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他从不暗恋,爱就要大声说出来,他喜欢女孩没多久,他就到处张扬,为了把我爱你这句话,传到小芳耳朵里。就这样,没多久班上的人基本上都知道了。
但小芳似乎并不领情,对他是不理不睬。
当时的我们好像并不懂爱情,只知道,欣赏某人的美丽,欣赏某人的才华人品,和一起经历过后的喜欢和温馨的感觉。当时我也不知道医生这算不算爱情,只知道他真的付出了很多。
他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追求行动,买好了爱心的巧克力,非常勇敢的去送给她。虽然平时浑浑噩噩,但写起情书来绝对不马虎,他知道当面交给她,她肯定不会接。于是,趁她上体育课,不在教室,将写好的情书放到抽屉里。
但小芳没有接她的巧克力,情书连看的没看就直接人垃圾桶。
我原本以为医生会很难过,但他没有,他说他不会放弃,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女孩,自己永远都不会放弃。
平安夜圣诞节他会给小芳送苹果,送礼物。但苹果小芳从不吃,依然扔垃圾桶,圣诞礼物不管是什么,反正不会直视两眼,也是直接扔了。
我们都认为医生是追不到这个女孩,好友都劝他放弃,不要吊死在一颗树上。
医生的胸怀很宽阔,不管别人怎么说他,真的从不怨恨,一切都是从容面对。老师批评他,有的时候老师的话语会很伤人,要是碰见别人肯定有人无法忍受,但医生不,他真的做到了左耳进,右耳出。我听过很多这样的道理,我也很认真的去做,但有的时候真的很难做到,这点我对医生敬佩万分。
医生追求小芳的态度越来越疯狂,他通过向认识她的人各种献殷勤,终于调查到了小芳的家庭住址,很精确的。
那年寒假,正值春节,大家肯定都在家里烤火,聊天,与亲朋好友们热闹过着新年。
而医生,他肯定也有他的家人,也要陪家人一起过年,一起到处拜年。但那天晚上,他来到小芳的家旁,准备了烟花和蜡烛,把蜡烛围成爱心桃的形状。
几个烟花同时放出,顿时惊诧夜空,烟花在夜空中飞舞,就像星星一样美丽,一样浪漫。
只可惜天空再怎么浪漫,也不能触动下面的人,依然被拒绝,小芳根本不想理他,反而越来越反感他了,因为这样,她感觉自己在父母面前丢了很大的脸。
他的痴情招来了很多人的嘲笑,过分的调侃,他并没有在意。老师的话语,极具讽刺,也没有让他生过气,笑一笑,一切都过去了。
我开始觉得,能交到这样的朋友真是我的幸运。
那时家里人没给我买手机,而我总忍不住要玩手机,那时候我也有自己喜欢的女孩,我时时刻刻都想着和她聊天。医生只要我问他要,他就会给,有的时候,他的手机甚至一天都在我的手中。
有一次,我的钱掉了,我很急,他总会资助我生活费。他需要钱,我会借给他,但他的有时候总会多还我一些钱,说是谢谢我借他钱。我说不要,他总会硬塞给我。
高三,我们两个基本上形影不离,我并不为我旁边是个学渣,而对他有半丝看法。那时,我们一起逃过课,一起顶撞过老师,老师都说是他带坏了我,但我知道这和他没半点关系。到了某个地方,终要学会去珍惜,把过去浪费的补回来,而剩下的只有珍惜时光。
我只知道他慷慨大方,够义气,对爱情专一,是我的好兄弟,好基友。
三年时间过得太快,转眼我们就毕业了,三年我们都在颓废,但也收获了很多欢乐,与这群人们一起欢乐,也算是青春的一道独特记忆。
医生依然没有追到他的女神。
他说要和我读同一所大学,不过,最后他还是没读了,他说,他真的不想读了,感觉在大学什么也学不到。自己也不小了,不能再荒废时光。
那天下课后,校园异常的安静,我听不到教室内外,追逐嬉笑的声音。医生什么话都没说,离我们而去。
那天,夕阳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很美,却夹杂着太多遗憾。
他惊醒我,颓废的日子该结束了;也预示着,中学的生涯快到尽头。
后来,我走入了大学,他比我先走入社会。我刚入学,要忙的事情很多,渐渐的我和他的联系,也慢慢少了,他也很少找我聊天。
直到放寒假回家,我才想起了这位老友。
他说,他现在在新疆工作,日子难免有点窘迫,但总算是出了一次远方,感觉自己还是过的蛮充实。他依然喜欢陈奕迅,永远的偶像,他一定要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带着他心爱的姑娘。
说到他心爱的姑娘,没错,他的初心还没有变,他依然深爱着小芳。
小芳在长沙读大学,他会经常问候她,尽管小芳不会总回他,可他还是会坚持。医生很关心小芳,最重要的是每个月还会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抽出一点钱来资助给小芳当生活费。
渐渐的他们的关系也终于开始变得融洽,再冰冷的心也会有融化的时候,只是他们依然没有在一起。她说,他们会是永远的好朋友。
我以前觉得他这样很傻,现在只有佩服他的痴情,他的忠心,也许只有真正的碰到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才会产生这种感情吧。
医生说他还要买把吉他,他喜欢音乐,他说,追求梦想的脚步任何时候开始都不迟。
我说,什么时候再聚聚,回母校聚聚,看看我们美丽的学校,看看可爱的老师。
他说,再看吧,我现在忙也很充实,不过总还是要回去的。
我看着长沙只剩最后一颗星星的夜空,车水马龙的马路,高楼大厦永不熄灭的霓虹灯。
我发现那个曾经爱做梦的少年,变成了现在的追梦男孩。
写于20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