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来了。
那天晚上,我照常一个人走去吃饭,从大院子村,走向洋人街,因为洋人街的那家羊肉米线特别特别好吃。
还是有一些距离的,我走了一大段路,被一个流浪歌手给吸引了。
他,跑腿坐在地上,弹着吉他,唱着 董小姐
我被他的声音给吸引了,似乎他也发生过这样的故事。
我看了一下他的脸,黝黑的皮肤,不帅也不丑的脸,长长的且有些凌乱的头发,我看着他,他并没有看着我。
或许是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吧。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我也有过这样的感受。
想起来了。
那天晚上,我照常一个人走去吃饭,从大院子村,走向洋人街,因为洋人街的那家羊肉米线特别特别好吃。
还是有一些距离的,我走了一大段路,被一个流浪歌手给吸引了。
他,跑腿坐在地上,弹着吉他,唱着 董小姐
我被他的声音给吸引了,似乎他也发生过这样的故事。
我看了一下他的脸,黝黑的皮肤,不帅也不丑的脸,长长的且有些凌乱的头发,我看着他,他并没有看着我。
或许是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吧。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我也有过这样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