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养生的角度来说,吃夜宵并不值得提倡,但从“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角度来说,吃夜宵的权利是我一定要捍卫的。
我小时候住在父母单位的员工楼中,楼下是仿照四合院建的,周围草坪花圃环绕,石桌石凳居于其中,就差没有把“适合野餐”四个大字写出来了。那个时候,单位的叔叔阿姨若是有空,便会召集一整个院子的人来烧烤。月光与火焰的光辉相映衬,“噼里啪啦”的烤肉声和木炭灼烧的声音交织,小孩们叽喳如麻雀的声音一串接一串地溜过负责烧烤的大人身边,还穿杂着“不要太靠近火”的警告声。那种热闹与和谐,怕是再难经历了。
除了偶尔的夜间烧烤,嗦夜宵店的特制螺蛳也是一种味觉享受。我时常感觉傍山临水而居不失为一件幸事,远足郊游、玩水游泳,在那个没有无线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时代,它们成为了每一家孩子的乐园。螺蛳繁殖的旺季,街上那家白天从不开张的小店在月亮探出头时开了门,乡下的人不多,但也总有人会买一些浸在红辣椒热汤中的螺蛳解馋,螺蛳小巧,用牙签挑出入味的螺肉放入嘴中,唇齿留香,有的人技术好,竟连牙签也不必用,一口便是一只。十多分钟过去,螺蛳壳伴着整根的朝天椒放了一盘,过足了嘴瘾。
小学时搬到了县城,县里有条夜宵街,黑幕渐落,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烧烤摊的炭火“滋滋”作响,散落的星火与油渍溅到了摊主的围裙上。粗糙的手掌灵活地翻转着肉串蔬菜,是钢琴家弹不出的生活之曲。未靠近琳琅摊位,蒸饺、汤圆和肉粥的香气便扑了一脸,眼睛看着挂在旗子和广告牌上的菜单,转啊转,都不知道选哪一样才好。闪烁的灯火映衬着木桌前侃侃而谈的人们的脸庞,黝黑的、白皙的,穿着讲究的又或是随便套了件马褂的,在飘香的食物中都幻化成一样的烟火人间。
夏夜的五彩缤纷的冰沙和奶白色的牛奶西米也是我喜欢的夜宵。当从燥热的散步脱身,眼巴巴地盯着摊位,想要一解炎热。大人们喜欢更朴素清淡一些的甜品,清补凉、银耳花生或是西瓜凉粉。爱甜的小孩捧着盛满冰牛奶的不锈钢小碗,笑容与柔软顺滑的牛奶西米一般甜。果汁和冰块放入专门的机器搅拌混合,一勺碎冰下肚,也尝到了水果的香甜,将高温的空气都赶跑了。
然而,我已经很少吃夜宵了。找不到喜欢的夜宵店是一个重要原因,日益忙碌的生活也是一个原因。时不时也会与朋友约上一次,但路途的劳累竟连食物都弥补不了了。是我成长了而遇到了更多事物的缘故吗?所以那些在小时候极具吸引力的东西变得不再诱人了吗?答案难以找寻,我那捍卫吃夜宵权利的宣言也如小美人鱼那般化作了飘飘向上的泡沫,于天穹中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