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树上走(4)

决战黄炎路

在我对太极失望的日子里,水帮的人来邀我和大黄入帮。所谓的帮派是由不同的村子创立,帮里除了帮主和副帮主,其余的都是小弟。

我们村的水帮由一个在外面打工混不下去,不得不回来操起锄头干农活的人创立,他叫林展,我们叫他老大。

老大个性十足,衣服和裤子都喜欢反着穿,天生一块造反的好材料。不过反穿牛仔裤拉拉链一直让他觉得很尴尬,因为手要伸到里面去拉。

老大创立水帮一个渊源,当时他家的厕所因为下雨坍塌,需要重新挖一个,挖着挖着,竟挖出了一个腐朽的木质盒子。打开盒子,里面装了本《水浒传》的书,老大以为那是武功秘籍,自宫的刀都已经磨好,翻开看了几页才知道是本小说。虽说老大没有练成绝世神功,倒也从里面得到灵感——创立和梁山一样的帮派。

第二天老大就在村口摆了张桌子,旁边竖着一块木板,木板上歪歪扭扭的四个大字是用黑炭写成的“水帮纳新”——老大不知道“浒”字怎么念,还好将它去掉。

刚开始大家都以为他是算命的。经过三个月的“摆摊”,老大终于招到了一百零八个人,先是自封宋江,然后给其他人规定名号。不过缺少女的报名,扈三娘、顾大嫂、孙二娘只好由男的顶替,经过多天的打打杀杀,水帮成功地培育了三对同性恋。

老大把劫富济贫当成帮派的最高奋斗目标,但“劫富济贫”一直停留在“劫富”的阶段。在老大眼里自己就是天底下最穷的人,谁都比他富,意味着谁他都可以劫,然后把“劫富”来的东西全用于济天底下最穷的自己。

老大平时没事干,白天躺在树下打牌,晚上骑着摩托车准时出现在镇上的洗头店,天天如此,乐此不疲。

水帮之所以要邀我和大黄入帮,是因为“史进”和“石秀”退帮去外面打工,凑不够一百零八条好汉。

大黄从小受到革命烈士光荣事迹的熏陶,逐渐培养出强烈的献身精神,渴望征战沙场,苦于无人问津,只好学习哈耶克的保守主义,将献身精神局限在徐贝贝身上。水帮的“拼命三郎”正和他意,二话不说,立马答应。我对打打杀杀没什么兴趣,但不想继续成为水帮“劫富”的对象,也决定加入。

没入帮以前我和大黄经常被劫,入帮以后还是被劫,只是不那么经常,而且都是主动送上门让人劫。

我和大黄第一次打劫是在入帮的当天,那是老大对我们进行的入帮考验。当时我和大黄用红领巾蒙住嘴,埋伏在路边的杂草堆里,阳光如灼,像是要把我们烤焦,心想这坏事还没干就遭报应了,我深刻体会到邱少云同志的痛苦。很久之后才走过一位大叔,我和大黄窜到路中央,学着老大教我们说的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大叔不慌不忙,放下扛在肩上的担子,扯下腰间的毛巾擦了把汗,然后从担子里抽出两把磨得雪亮的杀猪刀,操着方言大喊,俺白天杀猪晚上卖刀,黑道白道哪条没走过,敢劫俺,俺不信收拾不了你们两个小兔崽子。

我们确实被收拾了,而且收拾得干干净净,身上仅剩一条三角裤。大黄后来的总结是,我们只能对老弱病残孕下手,因为我们是第六大弱势群体。

老大说,你们干得不错,虽然没有成功,但是懂得委曲求全。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小命要紧,你们过关了。

帮派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由争夺地盘引发,因为地盘象征着势力范围。在众多的矛盾里有三对最为复杂,被誉为“火药桶”,第一对是青龙帮和白虎帮争夺百兽山,第二对是飞鱼派和鲸鲨门争夺清水河,第三对就是我们水帮和天狼帮争夺黄炎路。

黄炎路是我们村和天狼帮所在村坛沙村的分割线,不过它的所有权模糊不清,“过路费”谁来收一直是个大问题,对此两个帮派经常是大打出手。老大决心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号召所有弟兄集合,说,黄炎路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地盘,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乃兵家必争之地,我们没犯天狼帮,可天狼帮却在我们的地盘上撒野,你们说这事儿该怎么办?

“没遮拦”不懂事,说,既然是兵家必争之地,那我们大家都先去当两年兵,回来再跟他们争。

老大二话不说,闪了他一巴掌,说,你小子胡扯!以我来看,我们先派人过去跟他们谈判,谈不成再打,这叫先礼后兵。“智多星”,你跑一趟坛沙村,就说黄炎路自古以来就是我们坛利村的,我们坚决反对他们天狼帮在黄炎路上所从事的一切商业行为,要是执迷不悟,一切后果将由他们自己承担。

“智多星”领命而去,两个村相隔三里,他两个小时就回来了。天狼帮给的态度写在他脸上——鼻青脸肿,答案写在背上——明日决战黄炎路。

老大气愤不已,不过暗自庆幸刚才去谈判的不是自己。根据老大的作战方针,我们要坐以待毙——不,坐以待敌,以逸待劳,就是要提前到黄炎路等待天狼帮,趁他们赶路疲惫一举拿下。

那晚我们在黄炎路“安营扎寨”,很多弟兄不解为什么不在家里安安稳稳的睡觉养精蓄锐,明天再花十几分钟散步过来,而要来这里养蚊子。

星空一片静谧,像是一块斑驳的幕布,使人着迷。残缺的月亮高高的挂着,散发出和断臂的维纳斯般的魔力。微风吹过,玉米地和甘蔗地传来稀里哗啦的声音。老大打开摩托车的车灯,无边的黑暗被刺穿出一道闪烁的缝隙,弟兄们手里的电筒摇来晃去,像是演唱会挥舞的荧光棒。大战在即,我以为我会失眠,可我昏昏欲睡。

所有的弟兄都睡得很死,第二天吵醒我们的是天狼帮开来的嘈杂的拖拉机声音。我们打架的阵势基本上是对古装电视剧一丝不苟的抄袭,双方摆开队伍,让出一段大风能扬沙呼啸而过的相对距离。

我们地理位置不好,竟然处于下风,不仅是对方放个屁我们都能闻到的下风向,而且还被吓疯,对方清一色赤膊,人手一条钢管。更要命的是人数上的差距,一比三,这哪里是群架,摆明了我们是要被群殴。没打起来弟兄们倒已心怯三分,半路操来握在手里的砖头长了人的脾气,竟也学会懦弱,不停的抖动。老大吐两个字费半天劲,说,失……算……

“小旋风”说,老大,你怎么把甘蔗渣也吞了?

老大见对方人多势众,想自己今后可能再也去不了镇上的洗头店,一时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不想稀里糊涂把还没吐出的甘蔗渣一并咽了下去,解释说,我最近研究一本医术,叫什么《黄带内经》,里面说甘蔗渣不仅可以吃,还具有壮阳的功效,前人几千年的经验,不会有错,你们以后也试试。

弟兄们一阵喝彩,说,老大好学问。

天狼帮欺负我们处在下风,用脚踢着地上的灰尘,我们顿时被埋没在一片黄色的飞灰里,成为地道的黄种人。老大高声说,弟兄们,把衣服脱了。

剃光头的“花和尚”说,我们脱衣服是要用美人计诱惑他们吗?

老大说,诱你妈,吸那么多灰尘你不怕死啊,脱衣服把嘴蒙住。

“花和尚”喃喃嘀咕说,衣服上也都是灰尘。

老大说,做事多动根脑筋,把衣服反过来再蒙。

天狼帮的小子们踢累了才停脚,老大刚才还躲在队伍后面,现在突然就出现在前面,咳了两声,弹了弹衣服,又是一阵灰尘把后面的我们给埋了。天狼帮的老大冷笑几声,说,一群水货。

被打的“智多星”对他们怀恨在心,说,操你娘,敢骂我们水货,什么天狼帮,我看你们就是天生色狼帮。

对方不要脸,说,你说的没错,我们就是色狼,而且还上过你全家。

“智多星”想了想,说,难怪我们家的母猪现在是半死不活的,原来都是你们干的好事。

我们一致欢呼呐喊,想不到这小子今天口齿如此伶俐,不怪乎吕蒙“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放眼望去,天狼帮走出一个皮肤黝黑的平头小子,我们以为他要过来,都不自觉后退几步。他走出几米开外后便开始手舞足蹈,嘴里不停地念叨什么“降龙十八掌”“葵花宝典”。

老大说,那小子没事吧,怎么感觉像是抽筋了?

大黄说,那人傻了,正在发功呢。

平头小子捣鼓半天,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动作后立定闭眼,做了收势的动作。他睁开眼睛,看见我们仍好好的站在那儿而不是横七竖八的躺在那儿,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疑道,咦,你们怎么还没死?

大黄说,傻逼,还真信这世上有内力。说完甩出手上的半截甘蔗,那小子被砸中脑袋,昏了过去。

对方的帮主见自己人被欺负,大手一挥,几百号人立马向我们扑过来,我突然想起了我们村那条以前每年都会被洪水冲走的桥。

我们老大跑的最快,短短的几秒他已经骑上了十几米开外的摩托车,他的偶像是刘易斯,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看刘易斯的比赛。现在终于派上用场,起跑,加速,每一个动作堪称完美。

大黄手里抓着两个啤酒瓶子,大喊,弟兄们别慌,我们有炸药!那边不怕死的再跑快一点,我试试这用来炸鱼的炸药能不能把人炸死!

天狼帮的听到炸药,整齐的退回到刚才的地方。我们老大吃力的掉转摩托车车头,将它再次精确地对准敌军,口中大喊,要敢过来老子开车撞不死你们!天知道刚刚敌军的为什么是摩托车的屁股。

弟兄们又是一阵喝彩,老大好威猛。有几个没见过世面的为老大的豪情壮志感动,险些掉下廉价的泪水。老大恨此时怀里没有小孩,好让自己效仿刘备掷之于地,愠而骂之“为汝竖子,几损我一员大将”,只好将衣服扔在地上,走向大黄,问说,行啊你,炸弹什么时候弄好的?

老大接过大黄递过来的啤酒瓶子,愣了愣,说,假的啊。大黄手里拿的不是炸药,只是两个装满沙子的啤酒瓶子。

大黄说,能吓住他们就行。

老大笑说,你脑子挺灵,回去我封你做副帮主。

我们两方僵持在原地,谁也不敢先动手,期间我闻到几个屁的味道——我们还处在下风。炸鱼的炸药顶多能炸伤几个人,而这两个装满沙子的啤酒瓶子最多能砸伤两个人,如意外脱靶,甚至像张良与刺客狙击秦始皇般,误中副车,“惜乎击之不中!”

可每个人都有同一个想法,只要我冲上去,被炸的肯定是我,于是打架变成打牌,手气好的还能经常打大牌。

我问大黄我们要这样等到什么时候,大黄给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大家都饿到不行的时候。

后来大家真是饿到不行,做出让步,单周黄炎路归我们,双周归他们。所有人哄散而去,老大一声加油门声响后不知去向,大黄奔赴了与徐贝贝花前月下的约会地点,我站在漆黑的夜里脑子一片空白,不知所措。

如今是盛夏,大自然向外界倾诉着自己的不满,路上遗有太多嘈杂的声音。星光与月光奇妙的交汇,倒映出树木斑驳的难言之隐。独自一人走在这广袤的平地,唯一能给我带来安全感的只有手上还未丢弃的砖头。

这条路延伸得很漫长,但并不适合情侣们饭后的散步交心,即使适合,那也不应当是晚上,因为远处的树林真的很黑,所有的交心都很容易就发展成交换身体。

从我小时候起,那更黑的远处就使我着迷,像一块磁铁般吸引我前进,尽管莫名其妙,却也无可奈何。我曾经想戒除对黑暗的着迷,于是无数次深陷黑暗,为的是抵制住黑暗的诱惑。然而适得其反,经过长时间的接触,我竟培养出了对它的感情,无法自拔。

有一次我朝着远处的黑暗行走,直到黑夜褪去,黎明时东方的鱼肚白出现在高山的顶端我才恢复意识。那时候,一所雪白的学校塞满了我的眼睛。我跟人提起这件事,他们都一致的对我说,你这是步入知识的殿堂。

有路,有方向,而且很黑,我为此担惊受怕,担心这是让人无法自拔的歧途。

我走路的节奏被一个女孩的背影打乱,盛满星辉的池塘反映着稀疏的微光,印衬出她是多么的娇弱单薄。乌黑的头发垂放在后背上,腰身纤细,白裙子搭配月光,简直恰到好处。她身子向前倾,一副欲跳的姿态,我心想这人是要寻死啊。

我平时很少见义勇为,但从不会错过英雄救美,实践前者你可能会被人栽赃或是被不明事理的群众大骂傻逼,后者不同,不仅救美,同时还证明了你是个英雄,要是对方心血来潮,指不定还以身相许。

我以身相许——不,飞奔过去,无奈加速度过大,没有足够的距离使速度变成零,脚下又没有刹车器,毫不客气的飞进池塘。我费劲的把脚从泥巴里抽出来,发现水位竟还没没过我的膝盖,回过头看向女孩,她白色的裙子多了几点污渍,漠然的看着我,我解释说,我就想洗个澡。

女孩那张漠然的脸变成生气的脸,说,神经病啊你,要死死远点,溅我一身,看下荷花都这么扫兴。

我随手折了一大朵盛开的荷花,想要递到她手里,不想脚下太滑,摔了一跤。泥巴比我还急迫,波及范围变广,直接溅到女孩的脸和头发。

女孩更生气了,留下一句“哼,你去死吧”后愤愤离去。

我站在池塘里无所适从,一时真的有死的冲动。

我曾经为自己设想过无数种自杀的方式,有两次还是付诸实践的。第一次是语文考了三十分,一时想不开便想到跳河自尽。我跳进河里,让自己一直往下沉,但后来我真的支撑不下去,忍不住要呼吸,只好游上岸。现在我一直敬佩那些会游泳而又偏偏选择跳河自尽的人,这得需要多么顽强的忍耐力。啊,勇士!第二次是数学考砸,回到家喝了半瓶的甲胺磷,不料这甲胺磷掺水太多,我竟喝出了格瓦斯的味道。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远处依稀传来大黄凄零的惨叫,我妈该喊我回家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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