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说,笑烂不笑补,笑脏不笑旧。衣服穿破了,只要补得整齐,穿着也不丢脸。衣服旧了,只要洗得干干净净,穿出去也好看。
如今的我对穿不讲究,不过上学时却常为身上那过时陈旧的衣服而脸蛋发烫。真是觉得穷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让人都抬不起头。后来读到宋濂写的:“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更觉脸上发烧,自己爱慕虚荣,不如先人,羞愧难当。
工作以后呢,公司发了工作服,夏季冬季都有,真是让人开心。自己觉得工作服真是一个最美好的设计,大家都一样,看不出差别来,人人平等。另外也省了每天早上挑选衣服之苦。再也不会因为穿一件过季的旧衣服而难堪了。
张岱曾自为墓志铭: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蔬食,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少好鲜衣,老来布衣蔬食,常至断炊,真是让人唏嘘不已。自己呢?少好鲜衣不可得,老来又觉得衣服干净整洁就好,什么流行款式、新潮搭配都无所谓。甚至愿着普通衣,唯恐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真是命贱得很。
印象里,作家都是不修边幅,不爱穿着。马尔克斯“因为囊中羞涩,我领先于潮流二十年:胡须如野草,头发似鸡窝,身穿牛仔裤和花里胡哨的衬衫,脚上是一双朝圣者的凉鞋。”
村上君爱穿T恤。他说:T恤也属于会“不知不觉变多”的物品之一,加之其价格低廉,我一看到有意思的T恤就忍不住下手。平时会有各行各业的人送我宣传用的T恤,参加马拉松比赛也能拿到完赛T恤,有时候出门旅行,我会直接买当地的T恤当换洗衣物……这些林林总总的原因使T恤的数量神不知鬼不觉地增加,抽屉里渐渐放不下了,我便将它们塞进纸箱里堆起来。我的收集绝不是某天一时兴起,来一句“好啊,从今天开始收藏T恤吧!”才开始的。这还不够,爱T恤成瘾,竟然还能把收集的T恤出成一本书,想想也怪让人佩服的。
我呢,下班后还不愿意换衣服,穿着工作服便出门挤地铁去,自己觉得真是方便得很。同事们都不厌其烦换完衣服,收拾一通再美美地出门。某一年,大姐过来玩,还以为我生活窘迫,买不起衣服穿。她回去后给我寄了几件衣服过来,据说还价格不菲。真是让自己觉得心疼了,不过自己还是喜欢穿工作服,好衣服放在柜子里,懒得去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