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迪
第二部分 企业相关制度的基本
第三章 公司经营层
上回我们大体分类了四重幕后,明确了一点,即要说商业运作核心就是要说公司经营层和公司大股东这两重,这回开始我们说说这两重的一些基本概念。
公司经营层方面上回开了个头说了日语叫役员,一般职工叫社员,役员和社员身份是一定不会重合的。役员具体指的包括三类人,前两类是取缔役和监查役,这两个从役员这词字面意义上也好理解,然后第三类是会计参与。会计参与好理解吧,另两个按汉语的通用说法取缔役指董事,监查役指监事。
最简便最通俗说来大概怎么一回事,董事是管业务的,会计参与是管账目的,监事是管他俩的。
董事方面,有的公司对管业务的还能分得再细一点,分管决策的和管执行的。这时管决策的依然叫取缔役,管执行的叫执行役。
监事方面,监事是管他俩的这什么意思,当然这里也不是什么上下级关系,就是监督他们的行为,确保他们在老实为雇主办事。至于这两个位置该什么人上、上去的人具体怎么做,监事就管不着了,因为公司的所有者和役员们的雇主永远该是股东。
上面说到执行役,就还有一个看起来纠结的头衔,叫执行役员。第一这长得像执行役,第二这看着像属于役员,所以要专门提出来强调,执行役员这个东西既不是执行役也不算役员。
执行役员如果按汉语的通用说法指高级管理,像个跳板,你升职到执行役员了就相当于是个实习役员了是个候补了,成为役员的希望很高。但本质上,这个不属于役员,不属于一开始说的那三类。
役员的具体所指分清楚了,那么回过头来为什么我们上回说役员译成汉语没有个准确对应的译法。
第一是因为役员本来也是个普遍性一般性用词,不说公司你看就是个学生会也有役员。而我们现在在说的默认是指公司的,那是被法规定死了的。这也是为什么执行役员这种存在会这么绕口,明明不算役员但你又不能阻止人家管他叫役员。
第二是因为法规不同,国不同法规就至少也会有细微差别。你看在日本是上面那三类才算,我朝则有个通俗简称叫董监高,这边是把高级管理跟董事监事并列的。所以包括上面刚说的取缔役指董事、监查役指监事、执行役员指高级管理,以及以前说的株式会社一般就译股份有限公司,这些译法一旦遇上个死较真的人也会都站不住脚了。
役员里主要该说的是管业务的,也就是取缔役。取缔役还有两种附加头衔,代表取缔役和社外取缔役。
代表取缔役意思就是作为一个代表者,在对外业务中代表着这个公司,就像政府首脑。取缔役既然译成董事了,那顺着代表取缔役一般译成董事长,当然了这仍然属于是不能太较真的,以后我们说起一般译成什么大概都属于这样了就不再强调了。
社外取缔役是指非执行董事,明明属于董事但实际不是来执行业务的,是社外来的。一般是这种情况比较多,资本关系比较强的公司之间,持股方派自己的役员去被持股方做个社外取缔役,同样思路社外监查役也是存在的。说不好听点这就是安插个眼线了,而且是明着来的,股东不老老实实做股东要打入人家的经营层占个席。
上面这两种附加头衔以外,还有法规没有明确指定的,属于野生的约定俗成的附加头衔。比方常务取缔役和专务取缔役,对译就常务董事和专务董事,在日语里可以直接简称常务和专务。这种也没多少要说的,就说下约定俗成中,专务是比常务高一头的,当然他俩还都比不带附加直接叫董事的高一头。但终究不是法规所明确的东西,公司不一定要存在这两种董事,也不一定按这种高低之分。
分辨是役员还是社员的标准从来只会有一条,属于上面那三类的才算役员,其他任何标准都不靠谱。公司里看起来是个头头的称号多了,这个长那个长,管他叫哪个长都别被干扰到,都和这人属不属于经营层没关系。不过有两个长还是要多说一下,社长和会长。
社长嘛会社之长,字面比上头的都好理解,一般译成总裁。还是那个理,也都不是法规明确的东西,社长不一定得是役员,一个公司里甚至也不一定要存在社长。当然约定俗成的,社长这种位置一般都是役员来坐啦,就好比非役员当个社长其他公司可能会说你神经病啊,但神经病也是人啊对吧。
日本是有个广泛使用的职位名的,代表取缔役社长,那就既是董事长又是总裁,但又跟兼任不完全是一回事,他们就是把这作为单独一个职位名来看待的。代表取缔役、社长、代表取缔役社长,这是三个不同的头衔,再变种一下代表取缔役副社长、代表取缔役会长这些头衔统统都是存在的。所以公司只要自己不说某个人的头衔是代表取缔役社长,你也千万别因为有了其中一半就默认这人该有另一半头衔。
至于会长,可以叫主席。叫会长跟董事会没什么关系,而是个相对的虚职、名誉职,地位一般比社长更高,就像太上皇,前任的社长老了退下来做个会长的情况比较多。太上皇中也有死攥着权力的嘛,同样也不否认有会长才是实质经营阵首脑的公司。还有个类似的名誉职叫相谈役,这又是个看起来长得像役员的头衔,但仔细一看字面意也好理解,指的是顾问。
最后一个总结,职位和头衔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也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在不是法规所明确的情况下,对任何公司中某个职位的具体职责绝不能全盘套用到另外公司身上。
四重幕后中前两重不是商业运作所要说的核心处,也没有明确的法规定下各具体职责。作为第三重的公司经营层则是有个法规所明确的框架,同时也有大量民间常用头衔。作为第四重的大股东是下回的话题,下回我们说关于公司资本关系的一些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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