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学家的研究,一个人的口味,多半是童年养成的习惯。也就是说,此后所追求的美味,都是在试图找回童年的记忆。
我或者比我更年长的人们,似乎没有谁觉得麦当劳好吃,因为我们的童年并没有这些东西。相反,吃麦当劳长大的孩子们,才会在长大以后觉得它好吃。这也不难解释,为何麦当劳之类的大众快餐的广告,总要瞄准低龄观众了。
我认识好些朋友,虽然对这个国家有这样那样的不满,也赚够了移民的钱,却坦承他们很不情愿移民。除了人生地不熟的因素以外,最大的障碍在于,外国的东西吃不习惯。很多美国人一提起中餐就会想到“陈皮鸡”,这似乎是在美国的中餐馆最流行的一道菜,基本上,用做糖醋排骨的方法做出来的鸡,再加上几瓣橙子,就是陈皮鸡。据说这道酸酸甜甜的菜发源于湖南,不知道有几个湖南人能吃得惯。
在麦当劳文化下长大的一代,也许移民就少了很大的一个障碍。即便如此,似乎很难有人能与家乡的味道完全断绝关系,这种味道,可能是路边摊上的一个烧饼,一碗羊肉汤,也可能只是外婆包的一顿饺子,这些味道,将会不时地在游子的脑海中萦绕。
味至浓时即家乡,话虽如此,很多浓浓的味道,也只有在家乡才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