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读书,所以在我的床头总是放一厚摞的书,睡觉之前,总是觉得看着书更为舒服和愉快一些。每次收拾屋子时,会把一本本的书搬回到书房,但又不知过了多久,发现这些书又回到了床头。这样读书的习惯,源于上初中开始学哲学时,那时我每天都会躺在被窝里背诵当日所学的课程,而且背诵效率极高,“世界观”“方法论”的概念都是那个时期记扎实的。
闲暇的时候我总会买书,收藏书。从前家里住平房的时候,放杂物的房子有好几间,里面堆满了好多装满书的纸箱子,有我的书,也有父母亲买的书,家里书架放不下了,便装入箱子。每年夏天都会拿到院子晒晒,或者我在周末的时候,会翻来翻去,陆续找到了父亲上学时的藏书,有《呐喊》、《彷徨》等,被我搬回家里的书桌上。我每周都会去镇上唯一的书店去买书、看书。通常在周六在书店里呆一个下午,然后买一本书离去,经常去便于老板熟了,看着书心里也坦然起来。
小时候,父亲每年都会为我订一些杂志和刊物,记忆最深的一本是三岁时订阅的第一本连环画,被我翻的皱皱巴巴,里面有狐狸给鸡拜年的故事与图画,图画里所有的狐狸都被我用铅笔涂成了黑色,当时已有几分爱憎。上学前这本连环画一直伴着我,可是搬家时不知去向,无尽的怀念!读中学时,自己开始买书,从各类世界名著、中学生作文、杂志买了不少,《简爱》、《中学生博览》、《中学生优秀作为选》等都集在了家里的书架上,我一直说读书是感受一份快乐,买书积攒的也是一份欢愉。
上了大学,读书的风格开始成熟化,桌上便有了《萌芽》,每每读起来都意犹未尽,这本书伴随了我大学四年,四年中从未间断的去购买,还能记起《关于爱关于药》“爱上一个人,想要做她的药”的经典美句;还能忆起在熄灯后漆黑夜的里给室友讲蔡骏《荒村公寓》,惊悚到我闭着眼睛讲,每个室友都在闭着眼睛听;也忘不了《透明心愿》中“风来自哪里......风吹响湖心”的对白......这个时期我很少去图书馆读书,因为图书馆的书更新不够及时,同时每本书大都会有那种残留的手上的汗液的氧化味道,加上图书馆冷冷的感觉,怎么也和文字协调不起来,少了些读书的氛围,所以我的书大多是自己买的。
如今读书比较杂,多是名人的文集,如张爱玲文集、鲁迅文集等,还有与时代并进的《杜拉拉升职记》、《开车经济学》,《职场路线规划》《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还有伴我们从少年开始成长的杂志《读者》《意林》等。我看书,男作家偏爱鲁迅先生,女作家偏爱张爱玲女士,一个大气硬朗铮铮铁骨,一个贵族清高又接地气。我喜欢鲁迅文字的铮铮铁骨,犀利锋芒;喜欢张爱玲文字的真实传奇,透着小资情调的高品位和个性的独到;朋友们说,你喜欢的两个风格差异太大,但我认为核心是,这两位的作家文字充满着真实感和独特感,都是有自己的个性,都独一无二,都讲真话。
读书的好处很多,长见识,静心气,增内涵,得快乐.....
读书给大脑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譬如看张爱玲女士的《倾城之恋》,白流苏是怎样曼妙的女子,从作者的笔下到读者的脑海,千转百回的想象空间,也正如莎士比亚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白流苏的性格,容貌由读者去勾勒,去想尽一切的婀娜。读者瞬间在自己脑海里顺着作者的文字,编导了一部电视剧,这样的欢愉不言而喻。
读书可以体味原著的文字魅力。文字只有在纸上被作者那么匠心独具的调遣编排之后,文字才活泼起来,情节跃然纸上;如同搭积木,在眼前搭成了一座高楼大厦;读小说和读散文也有些不同,读小说总是被情节牵引着想快点儿读下去,便忘记了领略语言文字的生动;读散文可以缓缓的沉浸在作者营造的氛围中,顺着语言文字流淌,沿着基调,迷醉在逐字逐句中,一篇散文读完了,文字的优美也就刻在脑海中了;若要在小说中收获文字美,那就要不止一遍的读,如同品茶,在舌尖品味,在喉中回旋,在心间绽放,茶之香才可遍及全身。我读鲁迅先生的《祝福》,看了好多遍,看得熟了,第一段都可以背诵下来,从而才真正体味到那种文字在小说里的升华。
每次读书,都是一种享受,同时我也十分爱惜书本,看书之前必会把手洗干净,不舍得在书上乱画,也不舍得折页,总觉得书是神圣的,而且觉得书看过了之后依然如新,才是一种优雅的阅读,下次再读也只有淡淡的油墨香。
泡一杯茶,在阳光温热的午后,心在书中徜徉,沉浸在那份欢愉中,茶香、墨香、文字香凝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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