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小J的时候,我们都不过是港汇写字楼里刚刚勉强能负担得起隔三差五喝一杯2,30的星巴克或吃一份2,30的DQ冰淇淋当午后甜点的小白领。
吃货相见,格外亲切,我们一起在不必开会加班的午餐后吃遍了徐家汇周边所有甜食,从地铁十号出口10元一份的红豆沙冰,到15元一个球吃货得浪费45元才能吃饱的所谓正宗意大利低脂低热冰淇淋。
后来认识了个意大利人,才心中暗呼老子当时见识浅,在徐家汇上当了,这意大利佬说他妈做的正宗意式冰淇淋要用新鲜不脱脂牛奶,那才叫冰淇淋,高脂高热啊。
也是他教我们别喝星巴克,要喝就勉强喝Costa吧,最后还是强调她妈homemade的Espresso才最有味够酸。就见这老货每次在Costa店里,笑眯眯且有色眯眯之嫌地对着店员小哥、小姐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热杯,热杯,要热杯”。那时还是年纪小,阅历浅,一边喝着被他嘲笑喝错了时段的卡布基诺,一边暗羡他点餐的风度。
再回头看看身旁的小J,也一副黛玉初进贾府的小样,估计这厮和我一样在暗羡和学习那老伙的翩翩风度。
吃遍天下无敌手的我们游荡于魔都的大街小巷,吃得月光光不说,职场撑门面的衣服都只能设法在外贸贴牌小店搞定,小饰品更是地铁商城甚至是地铁口入手,好在那时新鲜恣意的青春就是我们最好的服饰。美食才是我们的终极追求。
美罗城边上有个哈根达斯的门店,我一直寻思着等发了工资约小J去造一顿当时流行的冰淇淋火锅或蛋糕什么的。
那时刚刚流行过安妮宝贝,她写的一个女子莫名其妙地抱着有干冰保鲜、包装精美且昂贵的冰激凌蛋糕坐在深夜上海的taxi内泪流满面的场景让我很是向往。
终于让我混到了有上海,有冰淇淋蛋糕,半夜加班打的还可以报销的生活,我要不要复制一下安妮宝贝那莫名其妙地让我心动的小资场景呢?不过我担心自己会捧着蛋糕在车上笑到下巴脱臼,结果也泪流满面。
可是一直同我一起在吃货的不归路上奋力直奔、神同步的小J却怎么都不附议我。哪怕我说只是去买个25元的小盒尝尝,她也是头也不回拉着我就直冲地铁口,奔下楼梯破天荒大方地请客吃10元的红豆沙冰,那厮还边吃边把冰沙嚼得喀嚓咯吱作响,更有甚时,她就拉我去麦当劳整杯加冰大可乐外加一两块五的甜筒,一边咬牙切齿地嚼碎冰块一边塞甜筒进可乐杯,那厮牙齿锉冰的声音至今犹在耳边偶尔回响,总让我的老牙不禁一酸,忍不住想捂腮帮子。
而且,我后来一直觉得,当时在场的一定是有哪个肯德基的商业间谍,他定是抄袭了小J的创意,才有了日后的雪顶咖啡。
嗯,一定是这样的。
又一次发奖金,弱弱提议小J去吃哈根达斯时,这货还是坚决摇头。我问她是不是吃过了,觉得不好吃,她斩钉截铁地说没吃过,不想吃。
我真是纳了闷了,我们的吃货宣言不就是吃经济能力允许范围内的所有美食吗?好吃的不好吃的,都得自己亲自品尝;吃好了,铭记一辈子;吃错了,后悔一顿饭。
这次她是怎么了。看看身边又在用牙齿恶狠狠锉冰的女王陛下,我咽咽口水,决定保持聪明的沉默。
和小J这种自尊心强、防备心也强的人能成知己,也在于我的不求追根究底,只愿志同道合。反正一个吃字,足以铁了我们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