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第一个夸我手的是一位现如今远在爱尔兰“漂泊”的人- -她曾是W.J的女友。记忆中,不喜读书的我,当年还让她帮我写了一篇《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当年的暑假作业),因而,我知道了冉·阿让。
在279的日子,布料加工的“老板”也曾提及,看你的手,一见就不该是个干活的人。
孰不知,只有极少数的人,见过我手掌与手指连接处,结有不甚清晰的老茧。
而后,好像也有人说过类似的事。渐渐的,我也将这当作了,自己最拿的出手的东西- -手。
可前几天,看自己撑伞的手,突然发现,那曾自以为傲的,似乎也在岁月的消磨下,慢慢失去了他的光彩- -突然意识到,不的不面对现实,岁月催人老。
今天,听闻隔壁,新来的大学实习生,十分用功,闲暇时,争分夺秒看公考资料。
而,我呢,一把年纪。且不说,跟一大群小年轻“厮混”一起,还一捏到夜,噌了,戏,戏,戏。
还想着下个月下旬抽个周末,出门去武汉一趟,武大赏赏樱,长江大桥溜溜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