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杨家的猫
图/源自网络
一位夜深人静时仍然想不出今天该写点儿什么的固执的小妞趴在床边儿努力打字。已近凌晨一点,我翻了翻与朋友的聊天记录,与小强聊了聊生活和工作,打开各种写作的APP把想看的文章都看了一遍,仍然不知道要写什么。
码字儿太容易,写出情趣太难。
还记得去年坚持每日写作时脑子被卡住的感觉,凌晨两三点我踱步于家门前的小道,被小区的保安盯得死死的,他不时靠近我,又不时离我远去,确认我的身材和长相毫无威胁后才放心的回到自己的站岗地点,监视四周。我站在楼下看对面楼上的星星火光,有几盏灯几户人家还是开着的,周围寂静得能听见风的声音。
那时我想,一个女子半夜站在别人楼下,披头散发,死死盯着窗户,一定是特别诡异的画面。而我不过是想找机会写点儿东西罢了。
对于一个固执于写作的人而言,写什么很重要,又好像不那么重要,毕竟这找素材,找画面的过程比内容更让人深刻。你不知道自己会像个精神分裂者一样一边安慰自己随便将就一下,一边又忍不住劳神费力完成自己认为的佳作。本来兴致勃勃的你会忽然安静下来,走到角落,故作深沉,沉思文字的主题。
有一个爱好其实挺难的,因为大部分的喜好都是即喜欢又不喜欢的。就好像我每次问那些学英文的孩子们一样,你们喜欢英语吗?他们总会耸拉着脑袋说,不知道。我问怎么会不知道呢?他们都说,有时候喜欢,有时候不喜欢吧。我笑,说,学习的时候喜欢,但考试的时候不喜欢对吧。他们使劲地点头。
我们不可能一直爱一样东西,绝无愤恨和埋怨,就如同你对一个人不可能只有爱而没有丝毫的厌恶一样。你越爱他,就越可能讨厌他,你越爱他,讨厌他的程度就可能会更高。
几个月过去了,我又像去年一样,凌晨一两点时站在窗前,看别家的灯光,看平时繁忙的小道,看我曾经抢过的车位,今日却空空如也。我听见远处的马路上穿过车流的声音,有飞奔而过的,有徐徐停下的,有轰轰隆隆的,有滴滴答答的,各种各样都有。我努力想分辨楼下走过的行人是什么年纪,是男是女,是什么性格的人,却怎么也看不清。我回到客厅倒了一杯水,又走到窗前,吹吹深更半夜的风,眺望远处施工的工地,那里的照明灯还亮着,工人们应该都睡下了吧。
我转回卧室,打开上月学过的琴谱,开始默写五线谱,一个一个音符,我都涂满了颜色,一本黑白的谱子,居然被我涂得五颜六色。仔细回想,我有多久没做那么无聊的事情了,一直忙碌着,忙碌于工作,忙碌于生活,把日子过得太有意义,而忘记了偶尔的调侃和不着调。
我会走到书房,翻翻很久没碰的书看一两页,或者打开一时兴起在咖啡厅买的小说,仔细端详一下那张吸引我的封面,再回想一下停留在书店悠闲的样子,“不着急”的感觉真的特别好。你知道自己是有时间去做所有的事情的,你知道自己是有时间将所有事情都做好的。
许久没有仔细看过居住的地方,才发现一些微小的细节。比如刚住进来时墙上就有的花纹我居然今晚才发觉,没时间打扫的阳台已起了一层厚厚的灰,在某个旮旯角落里堆着今年拍的婚纱照,我们家居然有两个电饭煲,买的六个杯子居然一个都没碎,整整齐齐的摆放着。房间的整体布局还是当初和老公认识时的样子。一切都没变,只是时间走了。有时,那些不经意的时光飞逝挺可怕的,一不留神就让你有了突然变老的错觉。我们实实在在的过满了每一天,却未能让心与身体一样移动迅速,飞奔而去。回头总伤神。
前两天看了一篇与熬夜相关的文章,内容说晚睡是猝死的因素之一,晚睡也是各项生理机能出问题的主要原因。我摸了摸皮肤,怯生生地以为最恐怖的才不是那些离我们遥远的猝死和生理机能,而是明日就能看见的黑眼圈和额头上的痘痘。
想想觉得好笑。我们的眼光多是短浅的,有些致命的危害从来不会被提上克服日程,唯有一切无力转还时才会猛地注意,再追悔莫及,循环往复,不做丝毫改变。我们永远更青睐那些立刻看得见,和能得到的东西。
迷迷糊糊,摇摇晃晃,眼睛有些干涩了。我打开手机又看看了时间,太晚了,该睡了。管他什么苦恼和问题都该随着太阳落下,明日再亮晃晃的升起。烦恼和太阳一样都会周而复始,不断开始,又不断结束。
而当你不知道写什么时,就看看蚂蚁搬家,看看旮旯角落的灰尘和污垢,翻翻起灰的书籍,或者看看别家的灯光,想想许久不见的人。
然后,好好写字,用心生活。